内容出处: | 《武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690 |
颗粒名称: | 第六节 殡葬管理 |
分类号: | D632.9 |
页数: | 3 |
页码: | 705-707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58年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群众自觉平坟改田。1972年建立火葬场,初期有正式职工3人,临时工2人,运尸汽车1辆。1981年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发布“关于推行火葬,移风易俗办丧事”的布告。1986年县政府召开首次殡葬改革工作经验交流会,在全县推广大孟庄乡、河西务镇索庄村殡葬改革经验。1987年8月1日,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实施《天津市殡葬管理暂行办法》,规定除回、维吾尔等少数民族人口死亡在指定地点埋葬外,其余民族人死实行火化。1990年7月县政府召开殡葬工作会议,各乡、镇长与主管殡葬工作的县长签定了火化指标责任书。 |
关键词: | 武清县 殡葬管理 葬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