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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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688
颗粒名称: 第四节 社会福利
分类号: C913.7
页数: 3
页码: 703-70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武清县社会福利事业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立法及行政手段,对因年老、疾病、伤残、死亡、失业、灾害等原因而陷入生活困境的公民,在生活、医疗、精神等方面给予物质及精神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社会福利制度。
关键词: 武清县 社会福利 贫困问题

内容

一、社会福利事业
  1958年全县有农村敬老院429所,收养五保老人4344人。1960年减少到142所,收养孤老残幼1736人。1960年10月,在南蔡村乡建立盲聋哑学校1所,有25人入学。敬老院和盲聋哑学校在三年经济困难时期相继解散。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农村五保户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孤儿保教),生活有人照料,后事妥善处理。1981年10月16日,县政府对五保户供养内容和标准做出规定,每人每月供粮食40斤,零用钱5元。1982年根据民政部和市民政局有关精神,对全县五保户进行普查和登记,发放“五保证”。随着集体经济的发展,五保户供养标准大部分村达到每人每月供粮40斤,零用钱8元。
  1984年3至5月,县民政局建立五保户台帐,加强此项工作管理。是年12月,县民政局召开敬老院工作经验交流会。1985年底,全县敬老院已发展到42所,其中乡办20所,村办22所,共收养五保老人506人。
  1986年五保老人的每月零用钱,由原来的8元提高到10元以上。全县有52所敬老院(包括村办26所)共收养老人592名,每年支付老人生活费50.9万元。1987年7月,县民政局组织各乡镇民政助理、敬老院院长对各乡、镇敬老院的卫生、服务、美化、制度、院办经济实体等方面工作进行了检查,28个院老人住房宽敞、明亮、整洁。全县28个敬老院年人均生活费达到600元以上,有的达到1000元。
  二、社会福利企业
  1953年始,兴办集体福利企业和安置残疾人工作。是年8月29日,县民政科建立了八一窑厂、八一铁工厂、烈属缝纫厂3个厂。1960年又在崔黄口、筐儿港、城关建立3处盲人福利厂。
  1959至1962年,此项工作受到挫折,原有企业解散。直至1978年,遵照“办好安置聋哑残疾人员的福利生产事业”的精神,福利生产才得以迅速发展。1984年杨村镇建立了福利染整厂,招收残疾人35名,是年产值68万元,纯利润35万元。残疾人人均工资30元至90元。
  1986至1989年,全县福利企业已发展到40家,就业职工2014人,安置残疾人988人,实现产值3730.62万元,利润384.7万元,并完成了福利企业的检查验收、建档、颁发福利企业证书等工作。1990年底,有28个乡镇兴办了福利厂,村办11个,从业人员2520人,其中残疾人员1207人,占从业人员总数的47.9%,年产值达到1.34亿元,利润1900万元。
  个体从业残疾人有169人,总计安置残疾人1376人,占残疾人总数的5.3%,占有劳动能力残疾人总数的13.7%,基本解决了残疾人的劳动就业问题。1990年7月,民政局建立福利办公室,负责管理全县福利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
  三、收容遣送
  1956年对大城市遣送回来的370户,1120人,采取回原籍进行安置,对生活确实困难的给予适当救济的政策。1957年7月28日,为解决无家可归,或家中无人照管的精神病患者,以及盲目流入境内人员的生活问题,在筐儿港公社丁家村东北部,建立收容所1处,有工作人员6人。1962年3月1日,建立县收容遣送工作指挥部,领导管理收容遣送工作。
  1961年11月到1962年4月,外地盲目流入县境的人口主要分布在铁路沿线,交通方便的几个公社,以黄花店、东马圈、陈嘴、石各庄几个公社最多。1962年3月1日至4月20日,在杨村、豆张庄、东马圈3个火车站劝阻回去的达11912人,并对其中2115人盲目外流,生活无着落的进行了收容遣送。
  近年,收容者多为游手好闲乞讨生财,或精神病患者、痴呆人及顽劣儿童,每年在100人左右。1982年建立县收容遣送站,配备3名工作人员。具体工作是:及时收容流散在社会上的收容对象,加强对收容对象的思想教育工作,配合乡、村搞好对遣送回村人员的安置工作。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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