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清县志》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685 |
颗粒名称: | 第一节 拥军优属 |
分类号: | D632 |
页数: | 5 |
页码: | 693-720 |
摘要: | 本文介绍了天津市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的历史和发展。劳动就业方面,政府根据需要从社会上选用少量人员就业,50年代中期约有职工2000多人,到1983年底,职工人数发展到18045人。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全县在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同时,建立和发展一批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待业青年由劳动部门就地安排为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工、集体固定工、集体合同工。劳动保护方面,解放前,商店、作坊、劳动保护无定制,解放后,1956年国务院发布三个规程,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乡镇企业2300多家,从业人员15.6万人。1979年县劳动局设立劳动保护科,后增设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负责劳动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及事故检查和处理。 |
关键词: | 武清县 拥军优属 民政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