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拥军优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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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685
颗粒名称: 第一节 拥军优属
分类号: D632
页数: 5
页码: 693-720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市劳动就业和劳动保护的历史和发展。劳动就业方面,政府根据需要从社会上选用少量人员就业,50年代中期约有职工2000多人,到1983年底,职工人数发展到18045人。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全县在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同时,建立和发展一批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待业青年由劳动部门就地安排为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工、集体固定工、集体合同工。劳动保护方面,解放前,商店、作坊、劳动保护无定制,解放后,1956年国务院发布三个规程,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乡镇企业2300多家,从业人员15.6万人。1979年县劳动局设立劳动保护科,后增设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负责劳动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及事故检查和处理。
关键词: 武清县 拥军优属 民政工作

内容

一、劳动就业
  解放后,政府根据需要从社会上选用少量人员就业。50年代中期约有职工2000多人。到1983年底,职工人数发展到18045人。50年代末到60年代初,全县在发展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同时,建立和发展一批集体所有制企业,城乡待业青年由劳动部门就地安排为全民固定工、全民合同工、集体固定工、集体合同工。1964至1979年底,下乡知识青年总计24274人。其中天津成批插队和北京等地回乡投亲的为20916人,内蒙、东北等地下乡知识青年婚迁入境,补办知青手续的3100人,还有县城下乡的知识青年。从1974年起,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对下乡知青与城镇待业青年分批安排就业。至1980年知青病退和困退回城及升学参军的16818人,死亡19人,12人不够招工条件的国家拨给安家费在农村落户,其余安排就业7425人。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至1985年底,职工退休子女顶替2442人。1981至1985年,逐年分批安排初高中毕业生1170人。为解决待业青年安置问题,县成立了劳动服务公司。
  1986年安排待业人员355人,1987年安排待业人员421人,其中全民单位229人,集体单位192人。
  1987年7月至1989年1月,根据市劳动局指示精神,办理知青及其子女农转非4801人。1988年安排851人,全民单位461人,集体单位390人。1989年待业人数达到2020人,安排全民单位720人,集体单位300人,乡镇企业156人,临时就业184人。1990年安排就业1547人,全民单位860人,集体单位687人。
  二、劳动保护
  解放前,商店、作坊、劳动保护无定制。解放后,1956年国务院发布《工厂安全卫生规程》、《建筑安装工程安全技术规程》和《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后,逐步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全县乡镇企业2300多家,从业人员15.6万人。1979年县劳动局设立劳动保护科,后增设锅炉压力容器监察科,负责劳动安全法规的贯彻落实和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技术培训、设备安装、质量检验及事故检查和处理。全县各企业主管局和千人以上大厂均设立安全技术科,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1至3人。全县共有2400多名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干部,建立了完整的工作体系。
  1985年2月,天津市人民政府颁布了《天津市劳动保护条例》、《天津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和《天津市违反劳动保护法规经济处罚办法》等3个地方法规。为贯彻落实这3个法规,劳动局先后4次举办了全县厂长级干部学习班,600多厂家制订了安全生产厂规厂法。劳动局制定了《关于乡镇企业劳动保护管理办法(试行)》,培训了乡镇企业公司经理和安全技术干部,实行了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例会制、检查制、奖惩制及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劳动部门定期对全县各企业的电器设备、烟尘、毒气等污染行业进行检查,对蒸气锅炉和压力容器登记、建档,进行技术鉴定,每年进行一次监测检查,签发合格证书。
  为加强安全生产,加强对技术人员的培训和考核,从1979至1985年底,共培训电工2475人,电气焊工1080人,司炉工2600人,均毕业发证。
  1986年对各企业强化了领导的安全意识,加强安全技术指导,对特殊工种进行了培训工作。是年,培训电工1780人,电气焊工230人。1987年县制订《乡镇企业管理办法》,作为对企业的监察依据,并对全县1600名电气焊工人进行技术考核,给1440人发了合格证。1989年开展了安全大检查,培训了电焊工600人,安全员100人。杨作镇主持研制的皮带运输机保护装置受到市劳动局肯定,并在全市范围内推广使用。是年,对全县企业进行4次安全检查,查出隐患1048项,下监察令3次,处罚2名电工,1名厂长,培训安全技术人员511人。1990年加强企业安全监察工作,评分并排出名次。结合安全检查,继续贯彻《天津市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办法》。有70%的企业从班组、车间、厂方到县主管部门层层签定“安全生产责任书”,使规章制度、安全生产落到实处。是年,培训电气焊工150人,电工250人,建筑业特殊工种工人50人。
  三、劳动保险
  1986年12月,县劳动局设立劳动保险事业管理所。主要对县属国营企业、集体企业、市和外省市的驻县企业固定职工和全民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实行退休费用社会统筹,并负责退休养老基金的征集拨付工作。
  国营企业固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从1987年4月开始,集体企业职工退休费用社会统筹从1990年7月开始,劳动合同制工人从签定劳动合同开始缴纳养老基金。参加社会统筹的企业共105个,参加劳动保险的职工13675人,征集统筹基金654.2万元。1984年新招收的合同制工人,一律实行养老统筹。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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