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电力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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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48
颗粒名称: 第一章 电力
分类号: F407.61
页数: 6
页码: 493-4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天津市的武清县志的能源的电力,包括机构沿革、电网建设、电力供应、用电管理的内容介绍。
关键词: 武清县 能源 电力

内容

第一节 机构沿革
  1955年县政府组建临时办电小组。1957年建立电灯管理所。翌年,改称武清县国营电业管理所,有干部4名,职工53名。
  1964年建立供电局,下设财务股、业务股、技术股和办公室。1965年天津地区为统管起见,武清县供电局改为天津地区电力公司武清分公司。1966年4月,公司内设修试车间和修配车间。1968年9月,与水利局合并,建水电局电力中心站。翌年又分设,称电力局,内设生产组、办事组和政工组。1973年电力局改供电局,设生产办公室、技术室和财务室。1977年修试、修配车间合并,建修试所,有干部职工40余名。是年7月,组建35千伏工程队,负责架设线路和大修大改工程。1984年局内设职工学校。1985年6月,成立安装服务公司,主要承担高压线路和变压器台座的安装及低压线路的安装、维修等工程。是年10月,又组建4个10千伏工程队。1990年,供电局内设人事劳资科、用电科、供电科、调度科、财务科、供销科、纪检科、保卫科、办公室、工会、企业改革办公室、共青团和妇委会。全局有690名工作人员,其中干部101人,科技人员78人。是年底,全县变电站增至33个。
  第二节 电网建设
  一、输电线路
  1958年由天津白庙至杨村驻军35千伏线路T接引入县内第一条35千伏输电线路至杨村变电站。1959年由杨柳青引进35千伏输电线路至王庆坨变电站。1960年由天津北郊引入一条35千伏输电干线分别接入董庄扬水站和洪家庄变电站。至1976年共架设35千伏输电线路13条,总长127.8公里。1985年35千伏输电线路增至29条,总长201.4公里。至1990年,全县35千伏输电线路发展到32条,总长达222.8公里。至此,全县形成一个布局基本合理的高压输电网络。
  二、变电站
  1958年始建杨村变电站,2台560千伏安变压器,是年输出功率560千伏安。翌年,建王庆坨站,容量560千伏安。1960年建董庄、洪家庄2站,容量各为2000千伏安。1961年昭阳寺站运行1800千伏安。1962年泗村店水利专用变电站投运1000千伏安。1967年建东马圈与东肖庄2座变电站,容量分别为1000千伏安、1500千伏安。1971年化肥厂工业站投运,运行1800千伏安。1975年大良站、小谋古屯站投运,容量分别为1000千伏安、2400千伏安。1973年高坑扬水站与王三庄站同时送电,其容量分别为5700千伏安、2400千伏安。1976年建小王庄、东汪庄、氨水厂变电站,容量为3200千伏安、1850千伏安、3850千伏安。1977年建城关站,6300千伏安;陈赵庄站,2400千伏安;黄花店站,1000千伏安。1978年耿庄站建成并投运1000千伏安,汊沽港、渔常路2站送电,主变容量均为750千伏安。1979年汊沽港站建成,主变3200千伏安,拾梅、辛庄、大谋古屯3座电站,容量为2400千伏安、1000千伏安、1800千伏安。1981年河西务站送电,主变容量为3200千伏安。1982年杨村站改建110千伏送电。1984年化肥厂工业站停运。1987年建崔黄口变电站,主变1台,容量为3200千伏安。是年8月,汊沽港站增容至6300千伏安。1988年7月,建小于庄水库变电站,主变1台,容量2500千伏安。翌年5月,东马圈变电站增容至1台主变3200千伏安。是年12月31日,董庄变电站迁至梅厂,主变2台,容量为3200千伏安。1990年5月30日,杨村11万伏变电站增容,1台主变由6300千伏安增至31500千伏安。是年底,全县建11万伏变电站2座,35千伏变电站31座,其中供电局辖11座,工业专用站4座,水利专用站16座。总计主变62台,总容量198850千伏安;配电变压器3432台,容量341650千伏安。
  三、供电线路
  1955年,由当地驻军首次引入一条3.3千伏线路,供县委和礼堂照明用电。1958年,杨村变电站外供2条10公里10千伏线路,南送黄庄乡老米店试验田,北到大顿邱,西到夹道洼、小夹道扬水站和杨村各工商企业等40个村与单位,合计配电变压器16台,770千伏安,架设低压线路13公里。1959年路南地区王庆坨变电站运转后,全县供电线路发展到4条57公里。共有配电变压器51台,2400千伏安,低压线路35公里。解决了王庆坨地区、杨村、黄庄等4个公社101个大队和一个扬水站、6个扬水点的用电。1960年王庆坨站增容到1120千伏安,使10千伏线路增到6条317公里,向14个公社、192个大队和北郑庄、李楼、大南宫等7座水站送电。配电变压器达到226台,18100千伏安,低压线路117公里。1961年增昭阳寺、洪家庄、董庄3站,外供3-10千伏线路,全县达到10条384公里。梅厂、上马台、聂庄子、后巷等20个公社277个大队通电。配电变压器达到278台,22550千伏安,配电线路202公里,担负西蒲洼、后河淤等4座水站的供电。1962年杨村站增容到7400千伏安,外供线路达13条515公里,向28个公社422个大队与国营社管牛镇、孝力、扶头等10座水站同时送电。变压器达到380台,28960千伏安,低压线路287公里。1963年杨村站、洪家庄站增容,外供线路增到15条,546公里,使大良、下伍旗、河北屯等29个公社433个大队及杨店、北章庙等4座水站、4个扬水点通电。配电变压器426台,30845千伏安,450公里低压线路。1964年王庆坨站和昭阳寺站增容,供电线路增至17条614公里,使29个公社574个大队及郑楼等3座水站、7个扬水点通电。配电变压器459台,33925千伏安,低压线路计1407公里。1965年初,杨村站增容,供电线路23条,726公里,使29个公社计592个大队和东洲等水站通电。配电变压器589台,40251千伏安,低压线路1607公里。至1967年,全县供电线路增至23条963公里,608个大队及艾蒲庄、太子务、旧县等11座扬水站和16个扬水点通电。配电变压器达到737台,5159千伏安,低压线路1607公里。
  1973年为了安全供电,进行线路更新大改工程,用水泥杆和钢芯铝导线替代木杆及不合格的铁质输电导线。1987年7月,崔黄口变电站投入运行,供电线路4条,63.5公里,配电变压器121台,容量11895千伏安,低压线路321公里。1989年12月,梅厂变电站主变投运,供电线路4条,140.1公里,配电变压器222台,容量20490千伏安,低压线路332公里。至1990年底,10千伏供电线路发展到60条1917公里,配电变压器3432台,总容量341650千伏安,低压线路3877公里。
  第三节 电力供应
  1944年柳世平曾在大安镇(今下伍旗)北口建2台1500千瓦机组火力发电厂1座,供应镇内照明。1946年,因水源匮乏停办。
  1957年供电5.3万度,无工业用电,农业用电2.5万度,照明用电2.8万度。1958年7月1日,县内仅县城及黄庄、大顿邱等40个村庄通电。用电量达75.7万度,其中工业用电14.7万度,农业用电31.6万度,生活用电29.4万度。1965年供电1762万度,其中工业用电300万度,农业用电1132万度,生活用电330万度。1967年全县通电村庄发展到633个。1973年县内所有村庄通电,供电量达4605万度,其中工业用电750万度,农业用电3325万度,生活用电530万度。1984年12月始,实行计划用电,用电单位按分配指标定量供应,供电中推行避峰填谷,昼夜均衡,保证重点,兼顾一般的供电方式。为保障生产用电,有58个单位自备了小型发电设备,合计功率达12820千瓦。1985年供电17023万度,其中工业用电7700万度,农业用电5255万度,是年人均用电239度,每百亩土地用电平均14度。1990年全县售电27244万度,用于机械加工,化肥、水泥生产等方面的工业用电14080万度;用于水利排灌、乡镇企业、副业、粮食脱粒等农业用电6296万度;用于照明、广播、炊事及家用电器等生活用电6868万度。
  第四节 用电管理
  一、电业区划
  1981年县内形成规模较大的供电网络后,为便于统辖,实行区划管理。供电局调度科直接管理综合变电站,负责全县供电用电;35千伏以上线路由杨村35千伏工程队安装、维修;杨村、大良、城关、汊沽港4个10千伏工程队,承担全县10千伏配电线路架设维护检修任务;杨村镇内外和董庄、郭官屯、昭阳寺、大良、洪家庄、东马圈、城关、河西务、汊沽港、小王庄、王庆坨共13个用电所,负责全县用电、维修、安检、事故处理。
  1988年为进一步加强用电管理,4个10千伏工程队分别合属到13用电管理所,称综合变电站,担负全县用电及保障工作。
  二、安全用电
  近年,为确保安全用电,在供电局系统首先加强安全教育,定期考核,使职工严格遵守变电运行管理规程和外线管理规程,严格遵守市劳动保护监察条例及劳动保护条例、惩罚条例。
  在社会上采取:1.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用电管理规程。2.各乡电管站直接管理村镇安全用电,以法规制约。3.利用多种形式宣传安全用电常识。4.加强季节性安全用电的检查工作。1972年后,在低压大改时改造了干支线,不合格线路全部更新,用电单位加装保安器3764台,使事故率呈下降趋势。
  三、电费收缴
  1957年后,电费收缴以用电管理所为单位,按月抄表收费。1981年始,各用电管理所(1988年改为电业管理所)负责抄表,下达电费通知至电管站,由电管站直接对用户收费,各用电管理所每月底汇总报局,供电局统一汇总后上报市农电公司。
  收费标准1979年前,农业用电每度收费0.06元,工业用电每度0.094元,照明用电每度0.17元。1980年始,农业用电每度0.058元,普通工业用电每度0.083元,大工业用电每度0.058元,然后再按变压器的容量每千伏安加收4元;照明用电每度0.145元。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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