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环保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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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546
颗粒名称: 第三节 环保管理
分类号: X324
页数: 1
页码: 489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73年武清县境内开始环保工作,由县计委设兼职人员代管。1985年1月,县成立环保局,内设业务科、征费科、办公室,下设监测站,全局编制26人。1990年,全局人员发展到62人。1980年,对境内电镀业进行调查、化验分析,由县政府转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电镀业厂点发展的调查报告》。1987年对电镀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建立了《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月报。1981年,对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到1990年征费面为90%,征费额达4.8万元。1990年,县长梁文忠与市政府签定了《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责任书》,各乡、镇、局长亦与县政府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关键词: 武清县 环境保护 环保管理

内容

1973年,境内开始环保工作,由县计委设兼职人员代管。1977年7月,在县计委内增设环保办公室,编制4人。1980年,环保办公室归属政府序列,并增设监测站,负责对境内大气、水质、土壤的监测。1985年1月,县成立环保局,内设业务科、征费科、办公室,下设监测站。全局编制26人。是年11月在全县乡、镇、局及大厂设兼职环保员60余人。1988年,业务科分设为管理科、治理科。1990年,全局人员发展到62人。
  1980年,对境内电镀业进行调查、化验分析后,由县政府转发了《关于严格控制电镀业厂点发展的调查报告》。1982年,对电镀厂点进行了压缩调整,控制电镀业的原料供应,推行无氰电镀法。对污染企业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实行“防治污染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的审批制度。在审批中控制了8类产品(汞制品、砷制品、铅制品、放射性物质、联苯胺、多氯联苯、六六六、滴滴涕)和严重污染行业(电镀、造纸、制革、漂染、染料、石棉制品、土硫磺、土磷肥、土炼油、土炼焦、小化工等)的发展。1987年对电镀厂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并建立了《电镀废水处理设施监督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和月报。
  1981年,对排污单位征收排污费。是年,首次对农场化工厂废水污染征收排污费3万元,并限期治理。到1990年征费厂点达220户,征费面为90%,征费额达4.8万元。为促进治理,将征费额的80%退还厂家。是年,还补助62万元,用于其购买治理设备或厂区绿化。
  1990年,县长梁文忠与市政府签定了《环境综合治理定量考核责任书》。各乡、镇、局长亦与县政府签定《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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