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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林业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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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414
颗粒名称:
第三章 林业
分类号:
F326.2
页数:
10
页码:
270-279
摘要:
本章记述武清县林业的发展情况,其中包括树种、育苗、造林、艺果、植保、林政。
关键词:
武清县
农业
林业
内容
第一节 树种
境内树木按用途分为用材林和防护林的乔木,经济林的灌木,生产干鲜果的果树,及园林观赏的花木。
一、乔木
明、清至民国时期,以杨(青、白两色)、柳、榆、槐、椿为主,少量松、柏、杜、桑、合欢、银杏。解放后,杨树有小叶杨、毛白杨、辽杨(唐柳)、加拿大杨、新疆杨、小美12号、沙兰杨、合作杨、北京杨、小美扬等。1986年引进38、39、90、9803四个毛白杨优良无性系。柳树有旱柳、垂柳。榆树有白榆、大果榆、明陵榆等。槐树有国槐、刺(洋)槐。椿树(用于造林、用材的)均为臭椿。此外还有泡桐、腊树、五角枫等。杨树分布在城关、大王古庄、高村、双树、河北屯、大孟庄等沙性土地区。柳树遍布全县,尤以低洼盐碱地居多。榆树以黄庄、陈嘴、黄花店、豆张庄、东蒲洼、下朱庄、曹子里等乡为多。国槐多在宅旁路边。刺槐、臭椿以曹子里、梅厂、大良、大碱厂等乡低洼盐碱地区居多。大良乡后营小学院内有两株雄性古银杏树,相传为明成化年间所植,距今5百余年,胸围4.5米左右,树高约15米。
二、灌木
有杜、桑、柳、酸枣、柽柳,解放后有杞柳、柳杆、桑杈、紫穗槐、腊杆等。灌木原多在沙丘、堤埂、田边、坟茔隙地生长,也有人工栽植的桑园,柳行。现多为渠边路旁及盐碱沙荒地种植,以树条、柳杆、木杈为产品。
三、果树
明、清时,梨有香水梨、秋白梨、红绡梨、鹤顶红、雪梨、杜梨、锦塘梨(山楂)。桃有毛桃、秋桃、扁桃、接桃。杏有土杏、海东红、金梅、水梅、吊枝干。李有玉黄李、青脆、牛心红、雁过红、麝香红、串鹊红。苹果类有苹菠、沙果、唬喇槟,以及石榴、樱桃、桑椹、葡萄、核桃、楸子、红枣、黑枣、花椒等。民国时,梨有鸭梨、广梨,桃有大久保、五月鲜、六月白,以及杏、李、枣、苹果、楸子、樱桃、桑椹、葡萄、石榴、核桃、红果等。
解放后,果树品种增多,特别是80年代,大量引进苹果、桃、梨、葡萄良种。苹果以美国着色系富士类(秋富1、岩富10、长富2、青富13等)和短枝红星(钮红、顶红、红矮生等13个品系)为主,兼有乔纳金、红津轻、王林、红黄元帅、白龙、国光、红玉、鸡冠、印度、胜利、世界1号等。梨有雪花梨、巴梨、早酥梨、博多青等。桃较多发展的是优良早熟品种:春雷、津艳、庆丰、京红、北京26、三露水蜜、天津水蜜、土仓、白风、蟠桃等,1987年引种雪桃,耐寒性差,受冻死树。葡萄,生食品种原为玫瑰香,近年推广了巨峰、龙眼、大宝、乍娜、黑奥林、红富士等,1987年又引入无核葡萄11个品系;酿造品种有白羽、佳里酿、蛇龙珠、法国兰、贵人香、北醇等。李有牛心李、大个李。杏有香白杏、大杏等。此外还有沙果、海棠、红果等。果树现主要分布在三片一线,其中京山铁路南王庆坨、汊沽港、石各庄、陈嘴4乡镇属于津西北果树基地,另两片是筐儿港以北的双树、大良、下伍旗、河北屯4乡和县西北的城关、大王古庄、高村3乡、镇。京津公路沿线果树带有大沙河、河西务、大孟庄、南蔡村、徐官屯、下朱庄等乡镇。
四、园林花木
明、清、民国时有合欢、牡丹、木槿、丁香、碧桃、紫荆、望江南、爬山虎、夹竹桃、蔷薇、刺玫、月季等,多为富人庭院栽植,后渐少。1978年后,美化环境得到重视,机关、学校、街心公园及家庭美化多栽雪松、桧柏、千头柏、洒金柏、龙柏、云杉、南洋松、胡槐、龙爪槐、木槿、丁香、西府海棠、冬青、女贞、棕榈、苏铁、刺玫、月季等木本花木和常绿树。
第二节 育苗
清末至民国时,蔡村侯氏,王庆坨曹氏、胡氏各自建有私人花园(窖)两处,即蔡村“东、西花园”,王庆坨“曹家花园”、“珍砚堂”花窖,总面积20余亩。胡氏兄弟以育花为业,人称“花胡”,各建花窖、花圃,逢集卖花,至建国前夕,家败园废。
1929年于城关北隅辟地12亩,建苗圃1处,育苗三万株,每年择其优种树苗分发四乡,广为栽植,至1939年停办。后1941年又辟地1.5亩,建1小型苗圃育苗。
解放后,育苗面积不断扩大。1951年县建张桐营苗圃150亩,1956年撤并入韩指挥营农场改建的县林业苗圃,面积300亩,培育各类杨树苗,年产30万株;下伍旗农场改果树苗圃150亩,年产苹果、梨、桃、葡萄等果苗10万株(1964年改良种场),全县育苗面积达1200亩。1958年王庆坨光明街建120亩苗圃,是年全县首次嫁接繁育毛白杨树苗50亩。60年代中期,社、队成立林业队,自建苗圃“自采、自繁、自育”,1966年全县育苗面积达5500亩。在1964年至1968年5年间,仅毛白杨就嫁接繁育了300余亩,1975年提出育苗占耕地面积1%的要求,翌年全县育苗面积达1.54万亩。1979年崔黄口、大良、高村、河西务、南蔡村、后巷等12个公社建起社办苗圃,全县百亩以上苗圃32处。1979年县水利局在蒙村店建苗圃23亩,1981年县交通局在莲花池建立千亩大型苗圃1处。1983年前幼庄村鲁玉章成为拥有11亩苗木的育苗专业户,县拨育苗资金20万元,鼓励专业户育苗,实行资金、技术、种条、销售四优先,发展基地育苗3675亩,逐步完善林业生产责任制。1984年周立营村与北京东北旺苗圃合营建苗圃一处,面积530亩,专供北京市绿化用苗;县农技推广中心,建花木苗圃10亩,请北京林学院副教授孙福常驻指导技术,繁殖泡桐、桧柏、海棠、葡萄及月季、碧桃和温室花卉,并为天津市代培月季(1988年停办)。此后,育苗工作坚持国家、集体、个人一齐上,出现了13个百亩以上、18个50亩以上的苗圃,六道口1个村育苗102亩,县乡村户共投资73万元,共育苗1.19万亩,年产苗木1571万株,其中毛白杨1百万株,实现苗木自给。1985年全县苗圃518处(国营1670亩,乡村4770亩,农户5495亩),年产标准苗木600万株,自给有余。因苗木积压降价,育苗面积下降,1989年为3610亩,县外购树苗30万株,投资45万元。是年对育苗基地实行资金扶植,凡育苗20亩以上,验收合格者补助100元,并由国家投资80万元,在港北森林公园筹建200亩优良种苗基地,以利使树苗有计划生产,满足造林需要。
苗木繁殖,有种子自生苗、大树根蘖苗、人工压条、扦插、栽桩(杨、柳等)、嫁接(桃、李、梨等)、人工播种等。50年代育苗,杨、柳以压条为主,榆、椿用种子播种;毛白杨则先育砧木(扦插加杨)后嫁接(芽接、枝接、接炮捻)。60年代推广毛白杨埋条繁殖。70年代从引入的110个品种中,选出沙兰杨、小美杨进行重点繁殖推广。1978年购入海棠果10万斤,年底在南北辛庄召开种子沙藏现场会,翌春推广温床育苗,薄膜覆盖,夏季嫁接为苹果等种苗,当年成苗。1981年调入葡萄种条15万根,进行激素催根扦插、地膜覆盖育苗,泡桐采用根插繁育。以后推广葡萄直插建园(省去移栽)。1989年把选育的4个毛白杨优良无性系在高村、大王古庄、大沙河、白古屯4乡芽接繁殖12万株。同年在河北林学院郑君宝教授指导下,示范成功毛白杨硬枝扦插技术。育苗采取选好地、多施肥、稀密度、精管理,保证树苗全齐匀壮,出圃后,深耕断根,以利再育。
第三节 造林
明万历十五年,河西务城南西隅,地洼积水,为防泛决,仿苏公四周筑堤广百丈许,间种桃柳,并建池、桥、楼、亭,匾其名曰“南荡”,后称桃柳堤。
清初,城关西门外,张桐营、草茨、吴堤等村杂植桃、杏、梨、李、杨、柳,后称西郊花柳,春季游人不断。光绪六年务关同知吴延斌于北运河两岸捐廉栽柳5万株,以固堤根、荫行旅。实行官种官收,民种民得,遇险即伐。
1937年凡乡村道旁堤岸、坟边旷地、寺庙民宅,均栽有树木,后因日寇侵华,战乱频仍,洪水为患,摧残殆尽。1939年春,知县王文琳因公路两侧无树,通令各区警务分局督饬各该管界内沿路两旁一律栽植杨柳,共3万余株,成活6成以上。1942年于县城外四周护城河两岸及城内隙地,栽植杨柳8千余株,通令各区清明节前于公路堤岸两旁及各村闲散地普遍植树,以兴林业。1949年全县实有四旁树木25万株,其中京津公路两侧残存柳树450株。
解放后,林业发展加快。
一、四旁(村、宅、水、路旁)植树
1950年响应中央人民政府“植树造林”号召,全县四旁植树达43.8万株。1956年响应毛泽东主席3月20日“绿化祖国”的号召,着手对京津公路、龙凤新河两侧进行绿化,栽树百万余株。1960年公路植树重点在武廊路、筐儿港北和夹道洼等地。1963年林木确权发证,群众植树积极性高涨,当年四旁植树140万株。1966年在京津公路两侧植树百余万株。70年代大量栽植白榆,1977年东洲村四旁树木发展到11万株,成为全县林业样板村。1979年全县四旁植树已达1363万株。
1980年天津市确定武清为发展林业重点县,翌春在永定河堤植树2.5万株,并开始乡村公路和重点河渠绿化。1981年春,除毛白杨以外的杨柳树推广“三大一深(大坑、大水、大苗、深栽)”,在北运河堤植树0.6万株,绿化长度2.3公里,成活9成以上。1986年全县植树543万株,成活率76%,是历年来植树最多的一年。1987年植树320.5万株,重点在京津公路绿化带,全长46公里,两侧各50米宽,原有树木886亩,新栽果树4300亩,抗涝耐碱的片林227亩。是年冬及翌春,又在境外完成外环线38.7公里路段绿化,共植树4万株。1988年春,在小于庄水库植树5610株(其中果树828株)。是年武清县被评为全国绿化先进单位。1989年重点进行津围公路两侧15至30米宽的绿化,完成17.2公里,共植(小美杨、白腊、垂柳、臭椿、果树)树3.8万株。京福、津同路经多年栽植,亦已完成绿化。1989年全县共有四旁树木2352.5万株,全县林木覆盖率达到15.6%。翌年四旁树木为2434万株。
二、农田林网
1953年在崔黄口乡修家庄、东赵庄、北辛庄至河北屯乡南、北口哨,沿青龙湾河西堤及下伍旗至蔡各庄等村沿北运河东堤营造了60多条、以柳树为主、宽5.5米、长15公里的农田防护林,两年后成林带,保护农田千余亩。1956年在王庆坨乡方官堤至汊沽港乡南遥堤营造防护林2827亩,主林带间距250至500米,副林带1千米,防护面积4万亩。同时在筐儿港北的大碱厂、后巷两乡营造了灌区防护林6百多亩。1958年春,筐儿港北下伍旗、崔黄口等八个乡的干、斗、毛渠及田间工作路旁营造千里网、百里带,杨柳直插造林240万株。一个月后渠道开宽、堤埝倍厚,林网被毁。1963年至1965年,崔黄口、河北屯、北蔡村、双树、下伍旗、王庆坨、汊沽港等乡先后恢复和新造了沙地防护林。60年代末期,高村乡沿渠路两旁营造林网,使85%的农田得到保护。
1982年春,大孟庄、寺各庄、小王庄、昭阳寺、七相公庄、蒙村店、大王庄共营造林带19条,总长14.06公里,成活率85%。1982年豆张庄、黄庄等11个乡也营造了防护林,到1985年全县共营造农田林网6550.7公里,植树875万株,保护110万亩农田,此后,每年大搞农田基本建设,做到渠成、路成、林成。1986至1989年新增林网长度4320公里,植树648万株,使123.2万亩农田得到保护,境内88%的农田基本实现林网化。
三、沙荒造林
境内三大沙荒,共5.2万亩。1949年大片沙丘上,只零星存有不堪材用的小老树。1950年春采取随高就低,直接造防护林和用材林2万亩。到60年代,崔黄口,河北屯、下伍旗、双树、城关、汊沽港、王庆坨一带的沙荒均已得到初步治理,村建林业队营造了沙荒用材林和青龙湾、北运河两侧防风固沙林。1960年在大王古庄、张桐营一带建蚕桑基地近千亩。1964年对蔡各庄沙荒进行改造,被1958年“大炼钢铁”毁掉的树木逐步恢复。60年代共改造沙荒2.5万亩,建果园1.27万亩。1977年,天津市供销社投资12万元,在丁辛庄、距城堡、大营、小金庄、石东、立新、蒙村店等沙荒地搞果树基地建设,后因干旱、管理粗放很少成活。
1980至1982年,天津市农林、财政两局与蔡各庄、草茨、利尚屯、丁辛庄、距城堡等22个村,实行国、村合作造林,签订营造6085亩用材林合同,采取拖拉机平整沙丘,整地施肥挖大穴,然后植苗造林,到1985年底全县改造沙荒2.37万亩,其中高标准用材林0.47万亩,经济林0.63万亩,果园1.27万亩。1986至1989年,国家投资125.15万元,又完成沙荒改造1.65万亩,三片沙荒均已成林挂果。
京山路南的王庆坨、汊沽港、陈嘴、石各庄四乡(镇)1985年有果树7624亩,1986年被列入津西北果树基地后,又新发展果园16741亩,其中汊沽港已成为县内第一个万亩果园乡。此区有千亩果园5个,500至1000亩果园12个。
筐儿港以北下伍旗、大良、双树、北蔡村4乡共有沙荒1.15万亩,经多年植树,已形成0.5万亩连片的人工林地,1986年“港北森林公园”名扬津门,市拨款120万元用于园林建设。1989年完成第一期工程后园区公路与外围公路联为一体,绿地面积增到0.88万亩,其中片林0.66万亩,果园0.21万亩,苗圃1百亩。片林中,常绿树450亩,红叶林120亩。
四、义务植树
50年代,在“植树造林”、“绿化祖国”的伟大号召下,县、乡、村组织干部群众以“义务劳动”的形式栽树,始于1956年。到1963年至1965年,每年参加义务植树约20万人次,所栽树木占全县植树量的3成以上。此后10余年间进展不大。
1981年3月16日,组织县直机关单位在永定河义务植树2.5万株,是年12月23日,全国人大作出“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后,县政府于翌年初组建“绿化委员会”,设办公室,对应尽义务公民登记造册,核配任务(规定每人每年植树3至5棵,也可完成与植树造林有关的相应劳动),使义务植树形成制度。3月12日(全国植树节)和20日(天津市植树节),全县32万人次义务植树58.4万株,成活率76%,1983年41万人次义务植树13万株,育苗320亩。1984年团县委决定3月25日为全县团员和青少年绿化日,是年全县39.8万人次义务植树76.1万株,育苗1894亩。1985年3月20日,市、县领导与0.6万军民在永定河堤挖树坑1.5万个。各单位各部门纷纷营造青年路、红领巾路、三八路49条、53公里,造纪念林3片40亩。1986年23万人次义务植树400万株,占总植树任务的75%,绿化了杨村镇雍阳东路一条街,有40个县直单位修了绿篱、花坛、草坪,30个乡绿化渠路358条,总长251公里。1987年45万人次植树225万株。1988年32万人次植树190万株,3月12日县领导带队到外环线植树0.1万株,浇树3.2万株。是年各乡共集资20万元(出资单位以资代劳)购买树苗,与群众专业队植树相结合。1989年县主要领导分别承包津围路、森林公园和果树基地的植树任务,各乡、镇书记、乡长也分包乡内主要绿化工程,全县32万人次,植树96万株。1990年出动34万人次,植树102万株。这10年间,共参加义务植树325万人次,植树1443万株。
第四节 艺果
一、栽种
明、清至民国时,果树多散植庭院,面积较大的当属河西务桃柳堤、城关西郊花柳两处。1942年全县梨树0.5万株、桃树0.12万株、杏树2万株、李树0.2万株、枣树1.2万株、葡萄250株、石榴150株、樱桃50株,总计4.065万株,年总产1.37万担。1949年,大营、陈各庄、张桐营一带有几个较大梨园共7百多亩;土杏5-6百亩,集中在张桐营;县内东北部有红果树1百余亩;柿树1千株,散布在丁辛庄、距城堡;苹果树3株、大沙果1株,均生长在丁辛庄;葡萄28亩,在下伍旗。
1953年修家庄王国庆、刘宗礼两户建起第一个互助果园,栽桃8亩,到1957年该村发展桃13亩,苹果、梨、杏、李等40亩。1956年王庆坨镇民主街和小范口两农业社开辟一片260亩的苹果园,因缺乏果树管理技术,成活率不高;又加上后来部分户闹退社,果园遂毁。60年代初,开始大量引进苹果,兼有少量沙果、海棠、杜梨、葡萄、核桃等树种,修家庄、南口哨、小范口、郑家楼、蔡各庄、小营、汊沽港、王庆坨等果园相继建立。1966年全县果园面积已达7130亩,果品总产45.9万斤,另有桑园678亩,产蚕茧4.2万斤。此后10年,果树发展徘徊不前。
1978年以后,国家提倡发展多种经营,市场价格开放,激发了农民的积极性。1980年,涌现出南陈庄、郑家楼、小范口、南口哨等早期丰产果园。1982年南陈庄、小押虎寨、宝稼营、郭庄等村建立酿酒葡萄基地,共8258亩。1985年全县有果园295个,共2.8万亩,总产952.6万市斤。1986年大沙河园艺场建立短枝红星苹果母本园70亩。是年全县发展了生食大粒葡萄。1987年沙河园艺场、亭上村建起不同熟期的系列化品种桃园。1989年西肖庄、太子务建起大个李、杏新品种示范园。1990年全县果园5.1万亩,成果面积1.7万亩,总产1924万公斤。
二、培育
境内栽种果树虽久,因面积小,零星分散,不作主业,缺水肥、少技术、不修剪、多病虫,往往见树不见果。
60年代,通过到冀、鲁等地参观学习,办班培训,果树管理技术有了提高。采取大冠稀植、冬夏重剪、强调树型,加之水肥条件差,造成结果晚、产量低,平均亩产2-3百市斤。
1979年后,人材培训、技术推广相结合,扭转以前重栽轻管的倾向,技术水平逐年提高,先后试验推广了密植栽培、幼树防抽条、化学除草,合理追肥浇水、适时防治病虫技术。采用“轻剪、缓放、多留枝”的方法,边长树边结果,实现早期丰产,持续高产、稳产。对老树采取高接换头,通过加强管理得到返老还童,品种更新。近几年各果园加强农田基本建设,排灌渠系配套,郑家楼和沙河园艺场则用上了滴灌和微喷新技术。1987年后,新型植物生长调节剂如整形素、多效唑和化学疏花疏果新技术都已用于生产,减少了用工并取得了明显的增产效果。郑家楼的国光苹果平均亩产3750公斤,最高亩产5500公斤,一株24年生树单株产量1400公斤。小押虎寨兰印文承包的2.7亩葡萄,平均亩产3000公斤。在1988、1989年天津市果树丰收杯竞赛中,王庆坨、汊沽港、南蔡村3个乡的苹果、葡萄、桃均已获奖。
第五节 植保
一、病虫害
虫害有榆兰金花虫、榆尺蠖、榆跳象、榆毒蛾、木蠹蛾、榆谷蚜、天牛、天社蛾、透翅蛾、蚜虫、四脚螨、潜叶蛾、地老虎、蛴螬、金龟子、椿叶蛾、梨小食心虫、红蜘蛛、梨茎蜂、大青叶蝉、刺蛾、柳毒蛾、豆天蛾等。
主要病害有猝倒、立枯、花叶、霜霉、白粉、早期落叶、锈病、腐烂、干腐、溃疡、细菌性穿孔、破肚、根腐、根瘤病等。
危害对象为杨、柳、榆、槐、椿及苹果、梨、桃、杏、枣、葡萄等。
二、防治
县内林果病虫害防治始于60年代,方法有刮树皮、树干涂白、秋季清除杂草枯枝落叶,耕翻土地、消灭越冬病源虫源,夏季喷洒药粉、药液治病灭虫。主要药剂有石硫合剂、波尔多液、煤油、柴油乳化剂、六六六、敌百虫、敌敌畏、1605、杀螟松、辛硫磷、马拉松、磷胺等。工具为手动喷雾器、喷粉器,人工操作费时,效果差。
70年代大量栽植榆树,金花虫、尺蠖、木蠹蛾大量发生。1973年县建病虫害防治科技组,设在东洲村,观察记载病虫害发生发展规律,以便及时防治。1975年市、县投资购买了120台高压机动喷雾器,拨给林地面积较大的社队使用。科技组改为病虫测报点,定时定点观测,发出预报,指导全县防治,在“治早、治小、治了”方针指导下,使用有机磷农药机动喷雾,防治效果大大提高。
1980年县设专人负责植保工作,每年冬季进行技术培训,病虫测报点增到5个(加大赵庄、南口哨、南陈庄、郑家楼)。1981年在南陈庄试验性外激素引诱剂防治梨小食心虫成功,解决了虫果率高的问题。1982至1983年,县扶持黄庄、大孟庄、城关、王庆坨4乡建立森保公司。每公司2-3人,配备3台机动喷雾器,于病虫发生季节,对本乡及邻乡树木进行药物防治。但因病虫发生快,人力药械不足,仍未得到全面控制。1983年3月,永定河东堤扬水站附近金花虫成虫,每平方米多达3千头,大赵庄200亩用材林叶被榆尺蠖吃光。1986年县建林果机械、摩托车维修部(1988年扩建为销售服务中心),提高了机械完好率。1987年县建林业植保站,技术人员6人,病虫测报点两个(黄庄、大孟庄)。1989年春,高村、下伍旗、河西务、豆张庄、双树、大孟庄6个乡发生杨树天社蛾,为害面积0.8万亩,组成60人的除虫队,用汽车1部、机动高压喷雾器1台、手动喷雾器40台,仅用7天,全部除治一遍,效果90%以上,由于贯彻防重于治、防治并举的方针,使林木病虫害大大减轻。
第六节 林政
一、确权
解放前,树木栽植,实行“官种官收,民栽民得”,此法一直沿续到1952年底。
1953年春,首次合作造林,当时规定对沙地防护林营造按“劳五、地三、资二”的比例分成,首先在大赵庄、修家庄、南北口哨、下伍旗、忠义、小营、蔡各庄、田水铺、北四百户等村施行。主要河流绿化为二八分成(投苗二成、土地八成),有国家投苗和个人投苗两种。
1962年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确定林权,保护山林和发展林业的若干政策规定”,在大赵庄搞确权发证试点,翌年全县共发林权证8万份。
1972年县革命委员会发文规定:铁路及县级以上公路两侧植树,由各公社组织沿路村队进行,收益为县一成、公社二成、村队七成;各主要河流堤防,由沿河村队绿化,收益按县三、队七比例分成;干渠、社队公路的绿化,树随地走,收益归社队;社员个人栽树,章程不变。
1981年,县政府做出“关于林木确权发证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进一步明确:国造国有、队栽队得、社员在允许的地点栽树归个人。
二、定责
1952年以前,树木为谁栽谁管,权、责合一。1953年以后,合作造林、集体造林,面积较大的建林业队、林业组,负责管理;小面积林木由集体临时派劳力管理,统一记工;林、果收益参加集体统一分配,分配比例(劳、地、资,县、社、队,劳、需)因时因地而异。
1981年随着生产责任制的实行,允许对大面积的农田林网、堤路渠旁树木、用材林基地及果园等,实行专业承包,承包期30年以上。在“几定一奖”专业承包的基础上,又相继出现“大包干”、“联户承包”、“专业户承包”。放宽政策:用材树木做价保本,增值部分按比例(二八或一九)分成,大头归户,可以继承或转让。允许城镇待业、离退休人员及职工承包,享受同等待遇。大户承包成材后按三七分成,个人得七成,扣回预发工资。调整土地,扭转“种地不管树,管树不爱苗”的现象。1985年底,全县共签订承包合同4.1万份,承包林网植树354万株、育苗1万亩、果树1.4万亩,并办理了公证。其中有林业队组114个,承包大户831个。
1986年以后,重点绿化工程由集体栽植,专人管护(乡村出工资)。1989年以后,果树有三种承包形式:一是果树专业队,统一管理,责任到人;二是统一管理,分户承包;三是专业户承包,即是村、户双层经营体制。
三、护林
清代河堤树木由护堤河兵分段养护,零散树木均由树主管护。因水患、兵祸,常栽常毁。
解放后,树木由乡(社)、村(队)治安人员看护,因受政治运动冲击,出现几次较大的毁林。1956年“整风整社”时出现毁林。1958年至1960年“大炼钢铁”、“放卫星”,致使北蔡村2400亩沙荒林木全部被砍光,又加上大搞食堂化,伐林为柴,港北片毁林达80%,有的乡村树木基本砍光。1975年“割资本主义尾巴”,四旁树木遭到破坏,下伍旗乡高辛庄、马神庙两村共砍掉树木0.5万株,其中幼树0.36万株。砍后“麻雀飞来无处落”。后被市、县发现后,邻村砍树即被制止。
针对毁林问题,1960年天津公署对滥砍乱伐比较严重的下伍旗、河北屯、崔黄口公社通报批评,县委、县政府做出加强护林严禁滥伐的指示,并对不合理采伐的东马圈、黄花店公社进行批评教育、罚款买苗,责令春天补栽。1962至1963年,遵照党中央的林木确权规定全县颁发林权证后,有效地控制了滥伐之风。1965年2月10日,县人委签发关于“加强护林工作”和“严禁猪羊牲畜放牧、保护幼树幼苗”的两个布告,使林木保存率有所上升。1972年县政府针对大南宫、东王庄、太子务、大碱厂等地未经上报批准私自砍伐堤防树木的现象,在全县进行通报批评,并先后6次做出了关于林权和树木砍伐的管理意见,使林木保护有章可循。
1979年4月,国家制定了森林法,翌年秋,即对蔡坊村社员盗树案件进行严肃处理:追回树木,14人包赔损失费、4人受党纪处分、4人被依法逮捕。1981年,县政府在“关于林木确权发证中若干问题的处理意见”中规定:凡私自砍伐或滥伐属于国家、集体或他人所有的林木,都应严肃处理。情节较重的,除追回原树木或原树价款外,还应酌情罚款。情节严重,又拒绝退赔的,应从严惩处,直至追究其刑事责任。1984年4月,县人大八届二次会议做出决议:重申严格执行林木砍伐审批制度,严禁损坏林木,对于护林有功人员进行适当奖励。是年县建立林业派出所、检察院设林业检查员、法院设林业审判员、各乡村设专职护林员2至3人。1988年3月21日建立港北森林公园治安派出所,由7人组成。此后,深入宣传“森林法”,制定了“七不批、三不准砍”原则,实行限额、合理、凭证采伐,采伐、栽植、管理相结合,坚持现场办公,并责成乡林业站监督,杜绝超伐。1989年全县共有专职护林员1900余人,是年8月29日建立护林防火指挥部,由10人组成;各乡(镇)水利、公路等部门设120人的林政检查员,佩带胸章,人畜损树有人管,小事查办不出村,大的毁林县里办。派出所建立以来,共查处乱砍伐、超伐和毁林事件71起,有效地保护了绿化成果。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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