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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风俗
知识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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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374
颗粒名称:
第二章 风俗
分类号:
K892.421
页数:
7
页码:
173-179
摘要:
啊
关键词:
武清县
民情
风俗习惯
内容
第二章 风俗
第一节 习俗
一、服饰
旧时以粗细棉布制的裤、袄、长袍、短衫等为主,毛料长袍、马褂少见;款式以大襟、长圆领为主,缀疙瘩袢兼有扣袢。民国时期,男子始穿对襟布衫,政界商界等有着中山装或西装者。
解放初期,逐渐增加机织布衫、背心、绒衣、毛衣等,衣料以斜纹、卡其、哔叽、华达呢、平绒、条绒等为主。50年代末至60年代,以化纤衣料为大宗,后毛呢、丝麻、涤纶织物等高、中档产品逐渐取代了低档面料。70年代末至80年代初,随着政治经济改革开放的形势,城乡青年始着西装,款式趋于多样化。
旧式鞋袜:一般劳动人民习惯靸鞋,尖足的衲帮鞋,分直、对楦,冬季穿鞍鞋,面料以粗布为常见,比较讲究和富裕人家选用支贡呢、毛毡、缎料为面料。袜子一般自制布袜,少数人穿机织袜。解放后,逐步以塑料底、橡胶底、模压底等机制鞋和机制袜取代手工制作布底鞋袜。布鞋、球鞋、皮鞋、塑料鞋、合成革鞋等盛行。70年代以来,逐渐增加坡跟、半高跟、便鞋、马靴、筒靴、各种运动鞋和尼龙、锦纶丝袜。
头饰帽冠:清时男人留辫子。民国时,除少数富家子弟、教师、学生留分头戴礼帽外,一般百姓均剃光头,戴瓜壳帽,秋冬季节戴毡帽。少年女子扎独根辫子垂后,婚后挽髻插簪子、戴耳环、戴平顶绒帽。中、老年人耕作时习惯罩头帕防尘。解放后,除少数老年男子剃光头,一般男子留分头、平头或背头,戴军便帽、呢子帽,少数中老年妇女挽髻,青少年女子扎双根辫子或剪齐耳短发,留卓娅式,罩方巾,戴八角帽。70年代末头型趋向烫发,有披肩发、青年发、钢丝发、荷叶头等,戴鸭舌帽、夏凉帽、礼帽及各种绒线帽,长短尼龙、纱、罗、绒线围巾、方巾等。80年代初青年男子留长发、女子剪短发者增多。
二、饮食
一日三餐,农闲季节局部地区也有一日两餐的。食粮以玉米、高粱、小麦为大宗;蔬菜以白菜、咸菜为主;饮用井水或河水。燃料以柴禾为主,逢年节改善生活;婚丧喜庆以“二八”席最为普遍,“四四”席最为讲究,荤素等级因贫富制宜。
解放后生产力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日益提高,特别是1978年以后,主食、菜肴由粗变细,由劣变精,不断改善其营养价值,逐步趋向低脂肪高蛋白。饮水趋向深井、机井、过滤、除氟饮用。饮、餐具以搪瓷、铝合金、烧瓷、塑料制具为主。高压锅、电热锅、气压水瓶制品不断增多。泥瓦盆、碗、罐粗糙制品逐渐减少。柴灶逐渐改善为煤灶、炉灶。电热炉、石油液化气炉在县城和小集镇部分户也有安装。
三、住宅
旧社会穷苦人民住土坯房或简易的茅草屋,豪门富户住砖房,城关“仁寿域”药店为两层楼,杨村有诸葛大楼一座。
农村富户多为四合院,有东西厢房、倒座,影壁门楼建筑多与上房相辅。寝室多以石灰粉刷或用纸糊墙壁、顶棚。筑火炕藉以炊火做饭、取暖。严寒季节扒炭火盆。一家人多同居,甚至几世同堂。居室按上下定长幼尊卑。室内装饰以条几、方桌、衣箱、方凳、长凳为常见,有的户还有皮箱、顶箱、立柜、被隔子、太师椅等。
解放后,砖瓦沙石、钢筋水泥代替了土木材料。房屋高大,宽敞。1978年以来,不少劳动致富农民始建楼房和新式平房,外形美观。室内多备立柜、酒柜、写字台、木椅、电视机、收音机等。80年代后,彩电、冰箱、收录机、洗衣机、电风扇、席梦思床、沙发、暖气炉等为富裕家庭之必备。高档电器、室内装饰、取暖淋浴设备不断完善。
四、行路
旧社会乡村多为弯曲的马车大道或人行小路,凹凸不平。主要交通要道,叠出较宽阔的土公路。公路两侧掘出小水沟,以储泄水。路径河沟多为土掩,汛期扒开。小河搭设简易桥或浮桥,河面较宽者,多有小木船接送,称“摆渡”。走亲访友、赶集上店,多步行,也有骑驴、骑马、坐畜力车的。
解放后土公路发展很快。1973年划归天津市后,陆续铺筑沙石路、柏油路。1985年后实现了村村通公路,交通便利。自行车、人力车、马车、汽车、拖拉机、摩托车畅通无阻。远行乘火车、飞机、轮船等。
第二节 节日
一、旧历节日、节令
1.春节 农历正月初一日,俗称过年。为一年中规模最大,最为隆重的节日。旧社会家家在这一天设香烛酒果,拜祭天地、祖考,燃鞭炮,穿新衣,食水饺。水饺要头一天包好。节日不准扫地、汲水、动刀剪。晚辈要向长辈拜年,长辈给未成年幼儿压岁钱。早饭后亲友间互相拜年,贺词大多为“恭喜发财”、“见面发财”等。解放后大力提倡破除迷信,移风易俗,旧式贺词被问候取代。各级政府在这一天组织群众进行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和慰问五保户活动。民间贴春联、放鞭炮、吃水饺、相互拜年等传统习俗一直流传至今。
2.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亦称灯节或上元节。十四日为试灯,十五日为正灯,十六日为残灯。是夕各家均食元宵,悬灯结彩,争奇斗异,老幼皆着盛服街游,谓之“走百病”。十四、十五、十六日3天,人们到村外拾柴、点火、迈火堆,谓之“烤百病”。节日期间燃放花炮。民间文艺活动有各种花会。“文化大革命”时期一度禁绝。1978年以来,县城和乡镇多办传统花会,欢度佳节。
3.添仓 正月二十五日。寅时在室内、院内以土灰划圆圈谓之“打囤”。内置钱币或五谷杂粮,用砖石压盖,籴米积薪谓之“添仓”。或以饱食美肴,象征添仓。有添仓二十五,小米干饭熬豆腐之俗。
4.龙头节 二月初二,俗传“龙抬头”。早起以土灰撒地至水滨,谓之“引龙”。此日食煎饼,
谓之食“龙鳞”;食水饺,谓之食“龙耳”;理发,谓之剃“龙头”。沿续至今。
5.立春 立春时,有吃萝卜、吃春饼习惯,称“咬春”。意为大地回春,农忙季节已到来,此俗现仍流行。
6.清明节 有踏青扫墓食水饺之习。节前五、七日各乡民到墓地添土、挂纸钱、焚香、化纸、燃炮、祭祖先。解放后城乡人民团体及机关、学校组织干部、职工、学生前往烈士陵园扫墓,敬献花圈,缅怀先烈。群众仍有添坟纳土、烧香化纸、祭祀祖先的习俗。
7.端午节 五月初五日,又称端阳节。旧有馈角黍(粽子)、饮菖蒲酒、贴符插艾之俗。以五色线、红布剪葫芦、缀儿女衣肩,以避“五毒”等旧习,今已革除,但仍保留吃粽子习俗。
8.谷秀 六月初六日。有“六月六,看谷秀”谚语,民间多在此日晾晒衣服。
9.伏日 旧有“头伏饺子二伏面,三伏烙饼炒鸡蛋”之俗。现仍有过伏日的习惯。
10.乞巧 七月初七日。传说牛郎织女是夕相会于天宫鹊桥,乡间少女趁此向织女乞求智巧。于前夕以盆盛水置院中,至日漂针照水之影,谓之“投花针”。是夕复陈瓜果,祀天孙。有以铜盆盛水,置葡萄架下,窥百鸟搭桥,闻织女泣声的迷信活动。解放后,此俗已不复存在。
11.麻姑节 七月十五日,亦称“中元节”。设祭祖考,谓之“麻颗”。以占穑事之将成。佛教寺院设坛,吹鼓、诵经斋鬼,谓之“盂兰盆会”。入夜以大西瓜削成莲瓣形,插蜡烛燃放河灯、烧纸船、放焰火救饿鬼、超渡亡灵。解放后,此类迷信活动已全部破除。
12.立秋 吃秋饼、肉饺,谓之“添秋膘”。
13.中秋节 八月十五日。晚间于庭院用月饼瓜果祭月。全家宴饮赏月。解放后,祭月习惯已除。是日晚有烙糖饼,食月饼、瓜果赏月之习。节日期间,亲友送月饼、水果、酒以祝贺“圆月”。
14.重阳节 九月初九日。旧时人皆蒸糕相馈,酿酒追节。文人雅士登高赋诗,此俗久不复存。1989年天津市政府定此日为“老年节”,表彰尊老敬老行为,开展老年人文体活动。
15.寒衣节 十月初一日。亦称“鬼节”。民间焚烧纸衣祭祖先,谓之“送寒衣”。
16.腊八节 腊月初八日。是日清晨食“腊八粥”,以祭祀万物之神。并用此粥抹于果树,喂食禽畜,以祈谷丰畜旺。
17.祭灶 腊月二十三。旧传是“灶王”上天宫之日,为祈求“灶王”保佑,用糖瓜、灶王马,供于灶王板上,谓之“饯灶”,亦称过“小年”。解放后,祭灶之习已根除。
18.除夕 腊月最后一天,寓旧岁至此而除之意。是日,午饭均食肉。晚祭祖、祭神,全家团聚、终夜不眠,俗称“守岁”。烧炭避瘟,院内撒芝麻秸,称“踩岁”。门限贴黄钱,上贴门神、春联、吊钱。秽土污水,亦不随意倾倒。至夜半祭神,各家燃放鞭炮,辞旧迎新。今此俗基本如常。
二、公历节日、纪念日
1.新年 1月1日,又称元旦。始于辛亥革命后,是日机关、工厂、驻军、学校和各企事业单位张灯结彩庆贺。职工放假1天。影剧院上映精彩剧目,供广大群众观赏。
2.国际劳动妇女节 3月8日,亦称“三八妇女节”。解放后,境内每逢3月8日,由县妇联组织纪念活动,开展妇女儿童体育竞赛,表彰先进妇女工作者和“五好家庭”。
3.植树节 3月12日,始于1979年。每逢此节,县乡领导带领群众开展义务植树活动。
4.国际劳动节 5月1日。解放后逢此日各机关团体张灯结彩,职工放假1天,参加庆祝活动。
5.中国青年节 5月4日。由各级共青团组织青年举行各种纪念活动。
6.国际儿童节 6月1日。少年儿童身穿节日盛装,参加各种文艺表演、联欢活动。
7.中国共产党诞生纪念日 7月1日。县、乡、村党组织召开报告会、座谈会等表彰先进支部和模范党员。
8.八一建军节 8月1日。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纪念日,军地双方组织拥军爱民活动,互相慰问。
9.教师节 9月10日。组织庆祝活动,表彰模范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逢此日县、乡、村领导到学校慰问教师。
10.国庆节 10月1日。各机关、学校、工厂、商店均张灯结彩举行各种庆祝联欢活动。
第三节 礼俗
一、婚娶
旧社会盛行早婚,注重门当户对。尊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以命相择,男女双方互换庚帖(交换生辰八字)合婚。3日后过礼换帖,择吉期结婚。红帖书明,连同聘礼送到女家,女家备嫁妆。及期娶亲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就亲,一种是直娶。先行礼拜堂,后入洞房合卺。晚上圆房食水饺、面条,谓之“子孙饺子长寿面”。3日后,新婚夫妇到家庙行拜祖礼,或同族行家礼,藉知长幼尊卑,俗称“分大小”。4日女家迎接新婿新妇回门,日期多为双数,亦有次年正月接新之俗。
解放后,上述习俗逐渐革除。1951年颁布《婚姻法》后,实行婚姻自主,恋爱自由,仪式简单。70年代后始行旅行结婚、集体结婚。近年婚俗有复旧之势,亦有大操大办者。
二、生育
1.分娩 旧时多请稳婆(老娘婆、收生婆)代劳用土法接生。由于不懂科学,不讲卫生,致使产妇患月子病,婴儿夭折于四、六疯者极多。分娩后,男家立即持面条通知娘家。生男面条放在娘家桌上,面条底下压一本书,生女将面条放在锅台上。娘家得讯后,除将面条自留一份外,并将其余赠与至亲好友,随将备好的婴儿衣、被、尿布并鸡蛋、红糖、米、面、芝麻等物送与男家。其他受面的亲友亦有馈赠,数量多寡视家境而定。产房忌生人进入,挂红门帘,门帘上缀红布条。生男门上悬书本、大葱,意取长大后读书聪慧。生女悬秫杆扎的剪刀模型,意取将来七巧于女工。
2.三朝(生孩三日) 男家备酒面,宴请亲友,亲友亦有馈赠,并为新婴洗濯,谓之“洗三”。由稳婆代洗,洗儿用铜盆,盆内放鸡蛋4枚,姥姥、舅舅、姨等多有掷钱盆内,谓之“添盆”。洗毕,鸡蛋及银钱均归稳婆。女婴9日,男婴12日,娘家送发面蒸饺子予产妇,谓之“捏骨缝”。
3.满月 男婴抢先1天,29天,女婴30天。是日男家大办酒宴,宴请亲朋。亲朋均送衣、布、首饰等礼。娘家送手镯、长命锁、衣帽等物,馒头一斗,内有两个不熟带糖馅的。取出令产妇倒坐门槛,各咬一口后,往炕上一扔,视馒头反正,预兆下胎男女。以上诸多陋习今已大部分革除。
4.百岁 婴儿百日为“百岁”,此时娘家送面条、衣物、百岁钱(手饰类)。今则多于是日为婴儿摄影留念。
三、诞辰
1.小儿周岁 婴儿满1周岁,亲戚朋友馈赠衣物、食品、装饰品等,以示祝贺。前一日吃饺子,生日煮鸡蛋,吃面条,称“催生饺子,落生面”,后逐年如是。一般只限于家庭,亲友相贺者少。近年城镇始兴燃蜡烛、食生日蛋糕。
2.老人寿日 年届60岁称整寿,习于59岁诞辰之日举行祝寿仪式。前一日到寿堂礼拜,“迎寿”。届时祝寿,亲友送寿桃、寿面、糕点、水果、酒肉为之祝贺。近年渐兴送生日蛋糕。年届8旬,庆80大寿。
四、分家
旧社会弟兄较多,妯娌不睦,不能在一个大家庭生活的,则分家、析产。分家时多请舅父、姑父、族长主持。析产先商定赡养老人办法,请人代写分家单,各执一纸永为执照。最后全家人吃一顿“散伙饭”。解放后,小家庭较有利于生产生活,多数兄弟在婚后分居另过。兄弟之间商定赡养老人办法,共同遵守,分家程序与前略同。
五、丧葬
旧社会实行土葬,葬期无定,礼仪繁缛。一般在病人弥留时,速穿寿衣,移放灵床,讣告亲友。报丧纸幡悬挂门外,丧家遵礼成服,择良辰入殓,停柩庭院,设灵堂祭奠,唪经拜忏,亲友乡邻前往吊唁,孝子陪灵。3日,死者为男性则焚烧纸马、纸轿子,女性则烧纸牛、纸车谓之送路。发丧头一天晚上“辞灵”,翌日发引、安葬。葬毕孝子脱服。回家至门前跨火堆,入门含糖。葬后3日圆坟,7日为一期,焚香化纸,逢期祭奠。五期烧花,60日烧船。7月13日“哭新坟”。死者周年为“忌日”。在主位前陈列供果庶品,家祭礼成,丧礼遂终。
解放后,实行丧葬改革,丧仪从简。外丧、阳丧,带孝三年五载等陈规陋习逐渐淡薄。1972年5月推行火化。
第四节 交际
一、称谓
称谓,也叫称呼。旧时境内历来注重称谓,礼貌待人。素有礼仪之邦的美称。
称谓有其特定范围,如亲属的称谓按其血缘关系,教育界按师生关系,在旧社会称老师、知识分子为先生。工矿企业按师徒关系,对传授技艺或尊称擅长某种技能的人为师傅。在农村,平民相见互称伙计。对官宦称老爷,对有钱有势者称爷,他们的配偶称太太,子女称少爷、小姐。解放初期,国家工作人员下乡,见了年老的男子尊称老大爷,见了年老的女人称老大娘,对同龄人叫老乡。群众称解放军和地方干部为“同志”。随着改革开放,称呼上有所改变,对归国侨胞、外国旅游者,一般尊重他们的习惯,按照不同的身份和职业,称职衔或阁下、先生、夫人、小姐、朋友等。单位内部除称同志外,习惯上还称老王、小张等。在医院称医生或大夫。在工厂叫师傅。在学校称老师、教授或同学。邻居按辈数称呼,对长辈称大爷、叔叔、大娘、大婶等。对小孩叫小朋友、小同学。对有名望的长者在老字前面冠之以姓,如某老。
二、相见礼节
旧时平辈相见,相互施行揖礼,路遇长辈则停步侧立,举手深揖,有随旗礼单双腿请安、妇女行蹲安的。民国时期废旗礼,改行鞠躬。解放后行握手礼,间或举手致意或行鞠躬礼。
客至主家,必先叩门。主见客至,开门掀帘,迎客入室,让烟让茶。客辞,亲送出门。
三、宴请
先送请柬(请贴),宴前三几小时,于红纸单上遍列被请人名姓,派人分至各家催请,谓“催柬”,并备茶、烟、糖、果待客。宴会开始,请主客上坐,陪客依次入席相陪,谓之“定位”。先上酒菜,主人劝酒。酒罢,上菜用饭,主人让菜让饭。饭罢离席,依次相随。
附记禁忌
旧时境内禁忌繁杂,现仍在部分乡村流行的择录于下:
一、婚娶
禁同族通婚。
议婚,忌男女属相相犯,忌女方属羊。
忌非“全可人”做新婚被褥。
忌与新娘属相相犯之人迎亲送亲。
迎亲送亲有“姑不迎姨不送,姥姥舅妈全不用”之说。
忌孕妇迎亲。
禁迎亲于同一条路去归。
忌于喜日说“死了”、“完了”之类词语。
忌孕妇进洞房。
忌新娘子三日内过道。
禁新娘子独自回娘家后留宿。
忌寡妇进新房。
二、生育
孕妇之间忌用同盆洗脚。
忌孕妇进产房。
妻子临盆,禁丈夫进产房。
初生婴儿12天内忌谈“风”字。
忌未过满月之产妇串门。
禁属虎之人进产房。
三、丧葬
忌戴孝者进非亲族家。
忌外姓人吃辞灵饺子。
忌与死者同属相人进灵棚。
死者“咽气”时忌兄弟姐妹在场。
忌死者之伴侣随灵车进墓地。
忌身死异地者之尸首或灵柩进村。
禁丧事后年内办婚事。
四、节日
忌于除夕至来年正月初五期间说“穷”、“死”、“没”之类词语。
忌于除夕至来年正月初五期间朝外扫地、倒土、泼水。
禁已婚妇女看到娘家除夕之灯。
忌妇女到他人家梳头。
禁除夕睡通宿。
忌正对着人磕头拜年。
忌于正月初二外人借水。
忌于正月初五动刀剪。
忌于正月里剃头、推磨、做鞋。
五、礼仪
忌于下午或晚上看望病人。
忌就餐时用筷子指指点点。
忌壶嘴对人。
忌男女衣裤混穿。
六、饮食
忌烙饼只烙1个。
忌包饺子、蒸馒头25个。
忌待客上5个菜。
忌接新女婿第一天吃饺子。
忌主动归还药锅。
忌携带药品到别人家停歇、存放。
忌两个人吃1个梨。
七、建造
建房,忌单柁、双檩、单椽子。
忌宅院开西南门。
忌新房正南正北。
忌新房低于两邻。
忌堂门、院门对着犄角或墙犄角。
忌厕所、猪圈建于宅院之东侧。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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