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计划生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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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县志》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361
颗粒名称: 第二章 计划生育
分类号: C923
页数: 5
页码: 146-1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64年,武清县计划生育委员会成立,由13人组成,朱贵任主任,以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为办事机构。各公社相继建立分会,大队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关键词: 武清县 人口 计划生育

内容

第一节 组织机构
  1963年7月4日,建立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由13人组成,朱贵任主任,以县人民委员会卫生科为办事机构。各公社相继建立分会,大队建立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1964年1月3日,为了加强计划生育工作的领导,调整充实了武清县计划生育委员会,由县委副书记王和任主任。
  1967年12月28日,县革命委员会生产部设卫生组,负责计划生育工作。
  1972年秋,在卫生局建立计划生育办公室,由一名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有工作人员4名。
  1978年11月,将计划生育办公室升格为县革命委员会计划生育办公室。设主任1人,副主任3人,工作人员7人。
  1979年12月,各乡镇设计划生育办公室。由一名党委副书记专抓计划生育工作,增设一名计划生育助理员。
  1987年6月,县计划生育办公室更名为计划生育委员会,在编人员19名。
  1990年调整了县计划生育委员会领导班子,工作人员增加到33名,下设办公室、政策法规组、统计组、宣传组、会计组。
  第二节 政策措施
  一、晚婚、晚育
  1964年1月,县人民委员会下发了计划生育工作安排意见,大力提倡青年实行晚婚晚育。4月15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发文规定男女青年平均25岁结婚为晚婚。是年1至9月结婚1597对。结婚人数比1963年下降了43%。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早婚、早育、多育急剧增加。出生率出现回升,1970年上升到25‰。1968年2月,县革命委员会下发的《积极开展计划生育工作的几点意见》中强调:晚婚晚育一定要抓狠、抓紧,避孕必须大力提倡。1972年3月,县革命委员会制定了《计划生育“四五规划”(草案)》,对广大青年再度提出晚婚晚育号召,普遍开展晚婚晚育教育,人口出生率逐年下降。1976年降到17.74‰,年出生人口12196人。
  1980年9月,全国人大五届三次会议,通过了“新婚姻法”,强调晚婚、晚育、少生、优生。9月25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控制我国人口增长问题致全体共产党员、共青团员的公开信》,县委召开专题广播大会,要求全县党员、团员带头响应号召,执行计划生育。1981年5月,配合宣传新婚姻法,县政府发出“关于鼓励晚育、少生,控制计划外生育的意见”。晚婚、晚育的新风尚逐渐形成。晚婚率、晚育率有所提高。
  1980年育龄妇女生育高峰为26岁,生育率为256.02‰,1981年生育高峰为27岁,生育率为277.2‰,生育峰值年龄的后移引起了平均世代间隔的拉大,1981年母亲一代和子女一代的间隔已达到28.04岁。育龄妇女生育率最高龄组为25至29岁组,生育率236.6‰,其次为30至34岁组,生育率87.3‰。
  二、节育、绝育
  1962年县医院始做刮宫手术。是年,在外科基础较强的地段医院或卫生所开始为育龄妇女安放宫内节育环、做绝育手术。12月1日,县人民委员会规定凡做节育、绝育手术的,免收一切费用。30日县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的决定》,强调医务部门加强节育绝育的手术力量。
  1964年4月14日,县委、县人民委员会联合发出通知,提倡已婚夫妇节制生育,采取避孕措施,多子女夫妇做结扎手术。是年做4种手术5756例,其中男性绝育299例,女性绝育109例,人工流产1228例,上节育环4120例,坚持长效避孕的17415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计划生育工作处于自流状态,人口出生率出现回升。1973年县委、县革命委员会再度加强计划生育工作。年初,在后巷公社西吕村召开计划生育工作现场会,推广两孩以上育龄妇女采取绝育措施的经验。是年组织巡回手术队,共做男扎手术144例,女扎手术546例。1974年提出“晚、稀、少”的要求,提倡每对夫妇生两个孩子,间隔4年。
  1980年开始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领取“独生子女证”。是年全县领证9250人,领证率为58.07%。1983年起,狠抓长效避孕措施的落实,8月开展了一次全县规模的以结扎为重点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活动。县成立了由主管副县长、文卫办、计生办、卫生局、县医院、妇幼保健站负责人组成的手术技术领导班子,组织了25个手术队,突击50天,做结扎手术4504例,上节育环14128例,做人工流产手术6410例,为控制超计划生育奠定了基础。近年,节育、绝育手术已成为经常性的工作,每年都有育龄夫妇接受各种手术。
  三、少生、优生
  1978年11月,根据中发〔1978〕69号文件《关于国务院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报告》精神,大力宣传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对积极响应号召,领取独生子女证的育龄夫妇,给予一定奖励。1979年6月9日,县委提出了用经济手段,严格控制计划外生育,并制定了有关措施。1980年1月,县政府提出从6月1日以后出生的计划外二胎,从出生之日起,和三胎一样征收多子女社会托养费。1981年11月11日,武政发〔1981〕188号文件,制定了“实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和鼓励晚育、少生,控制计划外生育”的规定,大力提倡一对夫妇只生一个孩子,严格控制二胎生育,坚决杜绝多胎生育,并提出控制计划外生育的具体措施。1982年始根据县政府的决定,把计划生育率、一孩率、多胎率作为三项基本指标,对各乡镇计划生育工作进行考核。
  在大力提倡少生的同时,提倡优生、优育。1984年10月,用办展览的形式宣传优生知识。1985年在全县大力普及婚育科学知识。1986年以来,每年在“天津市科技周”活动中,都把优生、优育和婚育科学知识作为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的一项内容。1987年在杨村、大孟庄、大王古庄3个乡镇开展优育普及工作试点,并在全县推广。1989年春,县计划生育委员会举办第一期婚育科学知识的竞赛活动,6月在天津市婚育科学知识竞赛中获第二名。是年,全县有二分之一的乡镇,对育龄妇女普遍进行婚育科学知识教育。杨村镇医院、妇幼保健站已开始进行婚前检查。
  第三节 人口规划
  1982年始,采取指标平衡法,订年度生育计划。对进入婚期的育龄妇女进行测算,规定了每年出生指标,5年向各乡镇政府下达1次人口出生控制指标数。

知识出处

武清县志

《武清县志》

出版者: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

本书以现在武清辖境为主,重点突出了建国后42年的史实,特别是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的史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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