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清军对京畿的掠夺和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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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村落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170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清军对京畿的掠夺和破坏
分类号: K292.1
页数: 2
页码: 152-15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清军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多次到京畿地区侵扰、掠夺,通县、武清等京畿地区受害尤甚。清军在掠夺京畿的过程中,皇太极三令五申军纪禁令,要求军队不得扰民、不得掠夺、不得伤害降民,违者将受到严惩。这些军令使得清军所到之处,不敢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对于一些城邑、村落和人民生命财产,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关键词: 清军 政权 京畿

内容

清军在夺取全国政权之前,多次到京畿地区侵扰、掠夺,通县、武清等京畿地区受害尤甚。
  一次,清军沿北运河西岸自北向南烧杀掠夺,将通县、武清运河中的船只烧毁,又进入村庄抢劫,掠走民众,像牛羊一般驱赶。遇到民众反抗,放火烧村。大孟庄镇的霍屯村,明代屯田建的村落,名福盛屯。清军沿运河南下,一路烧杀抢劫,进入福盛屯后扎营修整,村中百姓揭竿而起,黑夜闯入军营,杀死清军将领。结果被救援的清军一把大火将村落烧光。后人称“火烧屯”,今称霍屯。
  今东马圈镇刘庄村北河嘴儿一带,宋、辽时出现聚落,明初山西移民马姓大户迁此屯垦立村,取名马百户屯,简称马屯。马家一位女子,被选为皇后。清军入侵后,皇后被清军杀害。马姓人为给皇后报仇,招兵买马,积草屯粮,组织二百人的抗清队伍,偷袭清军兵营。清军围剿马屯,用土炮轰炸村民,最后把这个村夷为平地。至今村落遗址犹在,考古专家发现,遗址面积8万多平方米,文化层厚1米。
  值得肯定的是,清军在掠夺京畿的过程中,皇太极三令五申军纪禁令:“朕承天命,兴师伐明,拒者戮,降者勿扰。俘获之人,父母妻子勿使离散。勿淫妇女,勿夺衣服,勿毁庐舍器皿,勿伐果树,勿酗酒。违者罪无赦。”又令曰:凡贝勒大臣有掠夺归降者财物者,斩;擅杀降民者,抵罪;强取民物者,以索取之物倍偿之。天聪四年二月下令:上天把大明国土地和人民给予朕,其民即朕民,凡投降的军士不须侵害,违者治罪。八年六月,颁军令:行军时,官兵不离军旗,不许喧哗,不许私自离开队伍去抢劫,抗拒者诛之。又令:勿毁庙宇,勿杀行人,勿离人夫妇,违者治罪。类似以上的军令不复再赘,有这么多军纪禁令,使得清军所到之处,不敢肆无忌惮地胡作非为,对于一些城邑、村落和人民生命财产,也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知识出处

武清村落发展史

《武清村落发展史》

出版者:百花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武清村落的发展史,其中包括了武清村落的历史演进、武清的自然地理环境、武清的人文特点、远古~秦统一前的武清聚落、秦、汉时代武清聚落的兴衰、魏晋南北朝——武清村落的衰败时期、隋、唐——武清村落再度繁兴、宋、辽对峙——武清村落稳定发展时期、金代——武清村落的复杂化、元代——武清村落的复兴时期、明朝——武清村落快速发展时期、清朝——武清村落持续发展时期、中华民国——武清村落趋于萧条时期、新中国——武清村落的巨变时期、历代河流洼淀变迁对村落的影响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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