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武清村落发展史》 图书 |
唯一号: | 020520020230000144 |
颗粒名称: | 第五节 幼庄、县毫、务(府)村落的出现 |
分类号: | K928.5 |
页数: | 2 |
页码: | 105-106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元朝实行屯田制度,设立奥鲁官负责管理家小、辎重和留在后方的家属、孩子和伤残者的老营和幼营。大孟庄镇的小幼庄是在幼营聚落遗址上演变而来。同时,元朝在县以下设壕寨官,负责村落水利建设,规划指导百姓挖堑(沟)排涝或引水灌田,人们俗称堑壕官。居住过“堑壕官”的村始称堑壕村,后讹传为线毫村或县豪,如崔黄口镇的县豪村。而元代百户以下的村落称“务”,屯田的蒙古人把屯田村称“务”,即“府”的意思,出现了“务”、“府”不分的村落,并在前面加上姓氏,如大良镇的刘家务(府)、安家务(府),崔黄口镇的周家务(府),东马圈镇的田家务(府)等。 |
关键词: | 村落 武清区 元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