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金代中期村落的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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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武清村落发展史》 图书
唯一号: 020520020230000135
颗粒名称: 第三节 金代中期村落的复兴
分类号: K928.5
页数: 2
页码: 94-95
摘要: 本文记述了金代中期,朝廷采取了“休养生息”的进步政策,与邻国南宋和西夏、西辽和平相处,在国内轻徭役薄赋敛,提倡农桑、贸易和文化教育。在运河经营管理上,金代制度之严密超过了前代。每30船编为一队,名曰一纲,故后来漕运又称“纲运”。河道设立巡河官,分两级,低级称“巡河官”,高级称“都巡河官”。金政府还进行耕作技术的改进,规定县官任期内能兴水利田百顷以上者,优先升迁;创30顷水田以上者,赏银二十两、绢两匹;推广区田法,即把田分成一块块或一行行,把作物种在低畦或方形的浅穴内,以蓄水保墒。
关键词: 金代中期 村落复兴 武清区

内容

据《金史·食货志》载:中都路在籍人口五百余万,平均每县可达一万四千余户,每户按4.5口人计算,武清县可达6万人,超过了辽代。
  金代中期,朝廷采取了“休养生息”的进步政策,与邻国南宋和西夏、西辽和平相处,在国内轻徭役薄赋敛,提倡农桑、贸易和文化教育。在对运河经营管理上,其制度之严密超过了前代。据《金史·河渠志》记载,金章宗泰和六年(1206年)规定:各州县民户输纳的租赋,按指定时间送抵官府指定地点,由官府验收后,运到运河码头,交付仓官及漕官,而后装船浮运。每30船编为一队,名曰一纲,故后来漕运又称“纲运”。朝廷为明确职责,定制:
  凡漕河所经之地,州府官衙内皆带“提控漕河事”,县官则带“管勾漕河事”,俾(bǐ)催检纲运,营护堤岸。
  河道设立巡河官,巡河官分两级,低级称“巡河官”,高级称“都巡河官”。其职责是:巡视河道,修整堤堰,栽植榆柳,凡河防之事。漕运的兴旺,带动了经济的发展。纵贯武清的天津河,两岸村落明显增多。自北向南,秦营、大沙河、河西务、下伍旗、大良、粜粮务、齐庄、蔡村、杨村、老米店等,都是因河而兴的较大村落。
  金政府还进行耕作技术的改进,先改旱田为水田,凡有河的地方开渠田。规定:县官任期内能兴水利田百顷以上者,优先升迁;创30顷水田以上者,赏银二十两、绢两匹;推广区田法,即把田分成一块块或一行行,把作物种在低畦或方形的浅穴内,以蓄水保墒。初行区种法,规定男15岁以上,60岁以下者,每人种1亩,多者5亩。金皇统二年(1142年)武清地区获得农业丰收。生产规模较宋、辽旧况有所发展。时称“风雨顺,年谷丰,盗贼息,百姓安”。
  州、县官府派出劝农官,根据各地土壤条件,不宜种庄稼的,劝说各户栽种树木,每户20棵,违者治罪。此后,因种植各类树而形成一些村落,出现桃园、桑园、梨园、枣林、柳行(hàng)、榆庄等村落。有的是在辽代村落的基础上有所扩大。官府检查监督严格,朝廷把劝农耕、植树列为考核官吏的主要条件。农户不种或少种,就要挨皮鞭。金代还奖励放牧,辽代出现的羊坊、牛镇、马圈等聚落,在金代发展成村落。
  金代,铁制农具较辽代使用普遍,数量增多,种类较全,有锄、镰刀、镐、犁铧、叉、铡刀等,农业生产水平比前朝有了提高。

知识出处

武清村落发展史

《武清村落发展史》

出版者:百花文艺出版社

本书收录了武清村落的发展史,其中包括了武清村落的历史演进、武清的自然地理环境、武清的人文特点、远古~秦统一前的武清聚落、秦、汉时代武清聚落的兴衰、魏晋南北朝——武清村落的衰败时期、隋、唐——武清村落再度繁兴、宋、辽对峙——武清村落稳定发展时期、金代——武清村落的复杂化、元代——武清村落的复兴时期、明朝——武清村落快速发展时期、清朝——武清村落持续发展时期、中华民国——武清村落趋于萧条时期、新中国——武清村落的巨变时期、历代河流洼淀变迁对村落的影响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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