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事法院

知识类型: 机构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唯一号: 020231020230000248
机构名称: 天津海事法院
文件路径: 0202/01/object/PDF/0202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T00686_00.pdf
地址: 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75号
起始时间: 1984年6月1日

机构描述

依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在沿海港口城市设立海事法院的决定》,1984年6月1日,天津海事法院成立。初期,内设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办公室和研究室。至2001年初,有内设机构8个,包括: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执行庭、告诉立案庭、审判监督庭、政治处、办公室和研究室。编制65人。办公地点在天津开发区晓园西路2号(原开发区管委会3号楼)。是年5月,成立天津海事法院秦皇岛审判庭,政治处改为政治部,内设机构增至9个。2003年9月22日,天津海事法院迁入新审判综合楼,地址在天津开发区第二大街75号。新楼建筑面积1.17万余平方米,其中法庭8个,办公用房54间,其他用房72间。2005年,秦皇岛派出法庭审判综合楼落成;11月,天津海事法院立案庭派驻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中心。2006年,设立河北省咀东、黑沿子、乐亭、抚宁、昌黎、京唐港、黄骅港、南排河、天津汉沽大神堂9个巡回审判点。2007年6月,单独设立天津海事法院司法警察支队和巡回审判庭。是年7月,单独设立天津海事法院曹妃甸审判庭,在河北省唐海县租房办公。2008年4月,东疆保税港区巡回审判点成立;5月1日,曹妃甸审判庭搬入河北省唐山市京唐港开发区管委会办公;6月,在石家庄内陆港成立巡回审判点;7月22日,秦皇岛派出法庭审判综合楼投入使用;11月,天津海事法院临港工业区巡回审判点成立。2009年6月,天津海事法院包头无水港巡回审判点揭牌;7月,成立执行工作办公室,主要职责为执行异议、复议等执行审查案件及案外人异议之诉的审查和裁决。 2010年,天津海事法院机构设置为8庭、2室、1部、1队共12个部门:立案庭、海事审判庭、海商审判庭、秦皇岛审判庭、曹妃甸审判庭、巡回审判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庭、办公室、研究室、政治部、法警支队。全院共有76人,其中审判人员31人,书记员14人。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