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开发区分中心

知识类型: 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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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唯一号: 020231020230000163
机构名称: 天津市开发区分中心
文件路径: 0202/01/object/PDF/020210020230000001/001
起始页: T00448_00.pdf

机构描述

天津市开发区分中心隶属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为正处级事业单位,负责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险经办管理。2001年,分中心进行机构改革,收缴部和发放部合为征缴发放部;新设立个人账户管理部;稽查部改名为稽核部。组织结构设办公室、征缴发放部、医保部、个人账户管理部、稽核部、计算机服务部,计划财务部。中层干部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个人账户管理部主要职责:负责对开发区社会保险个人账户的划分和管理;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移业务;接受用人单位和职工以及退休人员对社会保险的查询。稽核部职责:负责对分中心内部社会保险各项业务经办行为和基金运营情况的合法性、合规性,实施监督稽核;对举报的社会保险经办及有关事项进行稽核;协助有关部门督促落实社会保险仲裁决定。 2003年,分中心部门管理实行主任负责制,建立月度计划任务书制度,对各部门工作实施目标管理。推出绩效考核制度,使分中心考核实现有制度、有检查、有落实。完善《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文明服务奖惩规定》及一系列日常管理制度。 2004年,分中心建立社会保险监督员制度,面向社会知名企业聘请17名社会保险监督员,制定《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监督员管理办法》。完善考核制度,推行月度风险与绩效的捆绑考核、职务岗位分级考核,每月月初由主任、副主任对分管科室下达《月度绩效及风险金考核表》,部署任务,任务指标与员工绩效奖、风险金挂钩,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2005年,分中心修改《文明服务奖惩规定》,制定《信访投诉处理办法》,设立精神文明建设“一票否决”制,严格考核标准,提高考核执行效果。被劳动和社会保障部评为2004—2005年度全国优质服务窗口单位,被天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评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系统2004—2005年度优质服务窗口单位和2005年度局级先进集体。 2006年,分中心根据市中心下达的指标计划和要求,制定《开发区分中心管理指标及重点工作计划》,划分为市中心指标、分中心指标和公共管理指标3部分,分解到各部门,实行计划指标管理。制定《天津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济技术开发区分中心2006年度绩效考核办法》,对中层干部进行季度和半年考核。以制度加强日常管理和考核管理,制定《分中心2006年度管理和计划指标》《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开发区分中心会议制度》《限时答复办法》,完善《车辆使用和管理规定》《公文管理规定》《开发区分中心休假制度》《开发区分中心限时答复办法》,为日常管理提供操作制度平台。是年,征缴发放部分为征缴部和发放部两个部门;计算机服务部更名为信息部;成立登记部。登记部主要职责:负责区内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工作,督促新注册单位登记后按规定办理参保缴费。 2007年,制定《行政经费管理制度》《办公用品采购及管理制度》《工作人员廉洁经办规定》《车辆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接待管理制度》《工作人员走访参保单位规定》等7项制度,经费开支得到有效控制和使用。 2009年,分中心成立服务管理组和服务管理监察组,对服务实行全面统筹管理。执行大厅经办人员服务管理制度和大厅主任值班制度,设立大厅主任值班岗,班子成员及服务管理组成员轮流值班;实施窗口经办岗位替代制,采取岗位AB角管理制度,根据需要调派人员,保证窗口业务及时办理、连续不间断。对业务操作环节进行梳理,理清了岗位、业务环节关联模式和衔接要点,落实内审监控机制。 2010年,分中心推行精细化管理工程,成立精细化管理小组,整合优化经办流程,梳理业务操作环节,对业务经办环节和岗位设置进行科学规划管理,推进经办规范工作。加强日常管理考核,严格控制各个岗位的“空岗”情况,由专人每日进行到岗、离岗检查,督促干部员工形成良好的时间和效率意识,促进服务质量提高。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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