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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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8754
颗粒名称: 简况
分类号: R155;R954
页数: 1
页码: 272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市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围绕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任务,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推进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全年无安全事故,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彩色平光隐形眼镜进行摸底调查,并对药品核查函、假劣药品等问题及时处理。
关键词: 天津市 食品药品监管 简况

内容

2012年,开发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深化体制改革大局,坚持以确保食品药品安全为中心任务,全面履行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推进食品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强化基本药物质量监管,全面提升监管能力和水平。餐饮食品、保健食品、化妆品、药品和医疗器械质量总体安全,无安全事故,食品药品监管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2012年3月1日,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开发分局(简称监管分局)印章正式启用。监管分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药品经营许可证核发(批发除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二类、三类)许可证核发(批发除外)和科研、教学所需毒性药品购用审批。5月10日起,药品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启用新编号方法。5月18日起,食品流通环节暂时使用食品流通许可证作为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凭证。7月5日起,监管分局根据法规授权在辖区内负责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保健食品、化妆品、公共场所卫生监督管理。按照管委会《对统一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请示的批示》,开发区食品安全监管各单位统一以“食品药品监管局”的名义对外行使食品安全监管职能,分别对口滨海新区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仍由科技发展局、经济发展局和教文卫体局承担。
  按照天津市相关规定,自2012年度起,所有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产品及天津市增补品种在上市前必须在监管部门备案,并实行全部检测。全年完成12个品种、17个批次基本药物备案、检验。
  年内,收到外省市和市局督办药品核查函13件,主要涉及辖区内企业生产的国家基本药物。经过调查、分析,其多数情况属于相关省份药品检验部门未能按照国家新的检验标准及时更新,给企业销售带来严重影响。开发区相关部门及时将情况向市局稽查处和中检所反映,得到支持。
  年内,受理并办结行政许可13件,GSP认证5家,查处假劣药品23批次,召集区内药品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参加的专题会议3次,开展集中培训3次,发放宣传材料400余份,有效提高药品从业者的素质和认识水平。
  按照滨海新区局器械处统一安排,开发区完成年度医疗器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抽验6批次,抽检样品全部送至市检验中心进行检验,待检验结果公示,采取相应措施。
  全年协助市局和滨海新区局完成7家生产企业12个品种体系考核,全部一次性通过考核,对专家考核组提出的整改问题逐个进行后续跟踪检查,保证产品上市安全性和时效性。
  按照国家总局通知,将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作为年度医疗器械监督检查重点,对隐形眼镜营销企业进行摸底调查。开发区有隐形眼镜经营店6家,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3家,对该3家企业产品购进渠道、质量保证协议和产品注册证等实行全面检查。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年鉴2013》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介绍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的情况,其中包括区域简介、大事记、文献、开发区管委会党组、开发区管委会、社会团体、司法与司法行政、区域规划与建设、南港工业区、西区、产业园区、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金融、教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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