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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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3427
颗粒名称: 法律援助
分类号: D926.5
页数: 2
页码: 75-7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7年天津市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的工作情况。中心扩大了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建立了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纠纷,探索了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途径,加强了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联动机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开展了“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领域,为促进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提供了法律支持。
关键词: 天津市 法律援助

内容

2007年,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828件,各类法律事务2695件次,应急突发性涉法事件82件,为14250人次提供法律援助服务,挽回经济损失890.35万元。机构调整以来,组织大型普法宣传、法制宣讲等活动11次,参加人数近5000人。
  扩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范围,努力做到应援尽援。经详细调研,将受援经济条件确定为“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天津市月最低工资标准”,即家庭月人均收入低于740元可申请法律援助(目前,市普遍参照低保标准即家庭月平均收入低于330元为受援标准),对于个别确需援助的当事人还可适当放宽受援标准,使更多的区域建设者从中获得法律援助救济和专业服务维权。在全国法律援助系统开展的“规范与质量”案件检查评比中名列全市第一,并有1名同志获司法部法律援助中心颁发的“规范与质量”检查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当事人满意率达99%。
  建立农民工和企业职工合法权益保障机制,依法维护良好投资环境。针对建设工地多,企业密集,企业职工10余万人,法律维权需求大,农民工与建设单位、企业职工与用人单位矛盾冲突频频发生等特点,完善工作机制,保障良好投资环境。在全市率先实行对所有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案件不再审查受援资格条件,全部纳入法律援助受援范围,为所有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提供统一的法律援助服务,为流动人口、外来务工人员、企业一线职工提供免费法律咨询及相应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解决一大批建设工地拖欠民工工资和企业职工维权问题,以及由此引发的突发性涉法群体事件,涉及农民工数万人、企业职工近千人。仅在一月份,就为近6000名农民工提供帮助,平均每天接待150至200人次。处理管委会呼叫服务中心通报到场应急群体事件18起,涉及近千人。
  依法应对突发事件和群体性纠纷,有效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援助中心介入处理区内发生的82起各类纠纷引发的群体性、突发性涉法事件和信访案件,涉及人员达4519人。
  注重探索依法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新途径。2007年,抓住管委会机构调整、法律援助中心隶属关系相应调整、信访办公室人员调整的契机,加强信访与法律援助工作结合。法律援助中心配合信访办公室依法解决各类涉法信访纠纷21件,依法解决呼叫服务中心转来应急情况48件,涉及2914人。
  加强法律援助工作网络、联动机制和志愿者队伍建设,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开展。区公检法、两区工会联合会、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等20余家机构和部门建立依法维权联动机制。有关单位在区内7个社区、部分大型外来工公寓以及残联、老年人协会、消费者协会、驻开发区武警大队等设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以每个工作站为依托,建立法律援助志愿者和信息员队伍,发展从法律援助中心到工作站再到志愿者和信息员的三级法援服务网络。在全区青年和区内企业、老年人协会中组建“青年法律援助志愿者”、“法律援助志愿者”队伍。分两批招募具有奉献精神、具备相关专业知识的人士近300名,颁发司法部统一制式的证书,启动法律援助志愿服务计划。
  开展“148”法律服务专线工作领域,搭建法律服务便民平台。整合“148”24小时无偿便民专线服务资源,拓展“148”服务专线领域,搭建覆盖全区的法律服务便民平台。利用管委会呼叫服务中心电话平台优势,实现“148”与“1111”的联网转接功能。在呼叫中心设置法律援助律师专门坐席,为区内外各界人士每天24小时无偿提供法律服务专线渠道。全年接待“148”专线电话法律咨询1572件次,来访咨询1951件次。法律援助律师均在第一时间给予当事人满意答复。
  为促进管委会依法行政工作提供法律支持。至10月底,全区公职、公司律师在从事本部门的法律事务中努力发挥专业优势,代理诉讼和非诉讼案件15起,起草规范性文件、审查各类合同文书、提供法律意见和法律服务305件,处理行政执法和劳动纠纷案件186件,行政执法检查、审查企业2260家。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8年》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7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包括大事记、文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18个篇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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