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7》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2692
颗粒名称: 政法
分类号: D926.1
页数: 11
页码: 99-1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6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法工作的情况,其中包括了公安、检察、审判、海事审判、司法行政、公证、武警、消防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政法工作

内容

公安
  〔简述〕 2006年,公安开发区分局(简称“分局”)继续围绕“平安天津”战略构想,立足实际,以深入推进“三基”工程建设(抓基层、打基础、苦练基本功)为主线,以构建“平安泰达”、“和谐泰达”为目标,以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制理念教育为载体,推进各项公安保卫工作开展,加强队伍教育管理,保持队伍良好的精神状态。
  (骆玲)
  〔维护稳定〕 分局及时收集对国际与国内重大、敏感事件的反映,上报深层次、有影响的情报信息,引起市局重视。加大对法轮功现行活动的防范打击力度,发现投寄、传真反动宣传品的警情,迅即排查,严密监控,收缴各类法轮功反动宣传品60件,对法轮功现行活动形成有效震慑。开展各类不安定因素排查与分析研判,妥善处置东海理化公司员工猝死事件,莱尔德公司、漆原服饰公司员工集体停工事件,滨海中小学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等群体性事件。对上述事件的成因、特点,进行认真分析研判,刊发专刊6期,上报市、区和市局领导后,引起高度关注,领导同志均作出重要批示。
  (骆玲)
  〔打击刑事犯罪〕 分局打击刑事犯罪重点为涉黑涉恶等团伙犯罪,抢劫、盗窃等多发性侵财犯罪,街头犯罪等,共立各类刑事案件543起,较上年下降17%,破获各类刑事案件182起,百名民警破案数为167起,破案率达到33.5%。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52名,其中,逮捕168名、劳教2名、直诉17名。挽回经济损失200余万元。
  (骆玲)
  〔案例选录〕 分局年内相继破获“2·25”系列爆炸案、开发区卡夫天美食品公司投毒敲诈案、“5·29”命案、“7·5持枪抢劫案”等一批危害严重、影响恶劣的大要案件。
  破获“卡夫天美”敲诈案 5月9日9时许,开发区卡夫天美食品公司收到一封敲诈信,以在该公司食品中投放有毒物品相威胁,要求该公司给其8万元人民币。案发后,分局立即成立专案组,市局刑侦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在市局行动技术总队配合下,确定犯罪嫌疑人为李立波(男,33岁,河北省高邑县人),并发现该人曾多次向北京、上海、安徽等地企业敲诈勒索。5月17日晚,犯罪嫌疑人李立波被上海青浦分局在山西大同成功抓获并带回上海。经讯问,犯罪嫌疑人李立波对“卡夫天美”敲诈案供认不讳。
  破获报复杀人案 5月28日晚23时许,开发区水上人间洗浴中心郝某(男,22岁,河北省人),在上夜班途中,行至洗浴中心后门员工通道附近时,被一男子用刀捅伤左腹部,经抢救无效死亡。接报案后,分局领导亲临现场指挥,刑侦支队立即成立专案组,连夜开展侦破工作。专案组发现该洗浴中心一名叫“婷婷”(真名丛海燕,女,24岁,内蒙古鄂伦春自治镇人)的服务员手机通话存在疑点。据此,发现其男友刘志刚(男,26岁,黑龙江省嫩江县人)有重大嫌疑。5月30日晚,在辽宁锦州将藏匿于亲属家中的刘志刚抓获。经突审,刘志刚交待,2006年3月份曾在开发区水上人间洗浴中心短暂工作,后因故辞职到辽宁锦州务工,其与丛海燕认识多年并同居。丛海燕在工作中受到郝某处罚,刘对郝处罚丛海燕不满,决定报复,于5月25日从锦州来到开发区,购买尖刀,伺机作案。5月28日23时30分许,将郝某捅伤致死,后逃逸。根据犯罪嫌疑人交待和指认,专案组起获了其作案时所穿的T恤衫。5月31日凌晨6时许,专案组在水上人间洗浴中心将丛抓获并从其暂住地缴获作案凶器。
  破获“7·5”持枪抢劫案 7月5日晚22时许,犯罪嫌疑人周宪海(男,23岁,黑龙江省五常市人)、马立波(男,27岁,黑龙江省五常市人)伙同他人持猎枪、砍刀闯入开发区八方洗浴,对在洗浴赌博的陈某等10余人进行抢劫,抢走现金10万余元、手机3部及金银首饰、手表等物,后逃逸。接报后,刑侦支队迅速开展侦破工作。10月18日上午,在市局刑侦局、行动技术总队和上海市公安局行动技术总队配合下,在上海市长途汽车客运站内将周宪海、马立波二人抓获。经突审,周、马二人对伙同他人持枪抢劫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骆玲)
  〔查办经济案件〕 年内,分局共受理经济犯罪案件41起,立案8起,破案4起,涉案总值637万余元,挽回经济损失47.8万余元,抓获各类经济违法犯罪分子6名。协助外单位查询取证17起,咨询案件25起。组织开展预防经济犯罪宣传周活动、“禁传销、反欺诈,构建和谐社会”专题宣传活动。
  (骆玲)
  〔人口管理〕 8月,分局组建一支20人的专职户口协管员队伍,推行专职户口协管员工作机制。按照“以房找人,分类纳管”工作原则,在社区民警带领下,户口协管员逐门逐户进行人口登记,熟悉辖区人口,对区内现住人口实行动态、实时、有效管理。8月21日,在泰达医院设立人口信息采集点,利用企业招雇外来务工人员进行上岗前体检的时机,全面采集外来人口人像、血型、指纹等基础信息,建立数据库,加强外来人口信息采集工作。至2006年末,1.2万余人基础信息入库。加强公寓日常管理,坚持对公寓开展清理整治,对外来人员聚居公寓管理力度显著增强。年内,对外来聚居公寓集中清理检查8次,出动警力1200多人次,及时清理滞留公寓内无业闲散人员,收缴管制刀具、钢管、棍棒、仿真枪等违禁物品190余件。
  (骆玲)
  〔“三张网”建设〕 加强“三张网”建设(警防网、民防网、技防网)。警防网建设:将全区划分为13个巡控区域,确定26个重点巡控点位,组织公安民警、武警、辅警捆绑式巡逻;实施长效巡控机制,保证每天有百名警力(30名民警、70名武警)街面24小时巡控;根据不同时期案件特点,调整巡控区域,适时组织短期全员巡控。全年共组织34次全员巡控行动,遏制发案势头。民防网建设:加强群防群治,整合企业、工地、社区治安力量,新增治保会34个,民防力量达5000余人,与公安防控形成互补。技防网建设:协助管委会加快开发区应急指挥中心系统建设(分局新办公大楼内);根据开发区治安实际,在全区主要交通节点与易发案地区规划200个视频监控探头,已安装路面视频监控探头104个;发展固定目标报警系统用户,提升防范能力;对区内企业、居民区原有技防设施进行普查,督促存在设备老化、损坏等情况的企业、居民区整改。
  (骆玲)
  〔治安管理〕 加强歌舞娱乐、桑拿洗浴等场所的管理,严厉打击“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7月19日,分局在泰达中心酒店召开“严厉打击卖淫嫖娼违法犯罪活动,认真贯彻执行《娱乐场所管理条令》推动会”,全区100余家娱乐服务场所负责人参加。年内,共查获卖淫嫖娼案件3起,抓获容留、介绍卖淫嫖娼人员4人,卖淫嫖娼人员8人;查获赌博案件3起,收缴赌博机4台,抓获参赌人员16人。加强对涉爆、涉毒、放射源储存、使用单位管理,对此类单位实行“一家一档”,完善登记备案。督促重点涉爆、涉毒单位安装技术防范系统。年内,7家放射源使用单位全部安装放射源安全技术防范系统。9月至年末,分局治安科组织开展集中清理违规犬专项行动,张贴、发放宣传材料4000余份,捕获违规犬、流浪犬7只,养犬登记办证率明显提高。
  (骆玲)
  〔重大活动安全保卫和警卫〕 年内,圆满完成143次保卫和警卫任务,其中,一级警卫任务5次、二级警卫任务15次、三级警卫任务18次、保卫任务105次。确保亚太经济论坛、车展、中超联赛、演唱会等活动的安全。
  (骆玲)
  〔社区警务〕 加强社区警务室建设。按照统一标准,泰丰、芳林、康翠、紫云、翠亨、华纳、雅园等七个社区分别建立独立办公的社区警务室,实现一区一室和一室一警,改变以往社区警务室与物业公司或社区居委会合署一室办公局面。社区民警在警务室开展各类户口咨询、动态项目变更、社区安全检查、居民报警求助和民事纠纷接待调处工作。
  (骆玲)
  〔法制建设〕 采取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实案培训等方式,提高民警执法能力。加强执法制度建设,相继出台《办理未成年案件规定》、《办理伤害案件规定》、《关于执行强制带离现场的暂行规定》、《关于严格使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强制措施的规定》、《群体性不安定因素处置的规定》等制度。分局执法质量位居全市前列。
  (骆玲)
  〔教育训练〕 按照“全警参与、重在基层、立足岗位、注重实效”原则,开展以队列训练、体能达标、警务技能及法律知识等为主要内容的全员性岗位培训。实行每周半天训练日制度,坚持日常训练与集中训练相结合,全年共组织查缉战术、队列、体能等内容的集中训练10期,计60余天,累计培训民警150余人次,辅警120余人次,培养分局小教员2名,组织民警考核8次,民警各项考核达标率明显上升。7、8月份在万博公学举办3期集中封闭训练班,对分局35岁以下民警与刑侦支队、治安巡逻队、派出所全体民警进行培训。
  (骆玲)
  检察
  〔简述〕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检察院(简称“检察院”),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检察工作,执行“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工作主题,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总体要求,着力推进业务、队伍和信息化“三位一体”机制建设,法律监督能力提高,执法规范化建设、队伍专业化建设、管理科学化建设取得成效。检察院继2004年、2005年全市优秀公诉人评选活动获最佳组织奖后,2006年又获此荣。李楠、刘家勇第三次获全市十佳优秀公诉人称号。李楠在2006年全国检察机关公诉人比赛中获全国“优秀公诉人”称号并被市检察院荣记二等功。检察院反贪局被市检察院授予2006年度全市检察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张勇被授予2006年度全市检察系统优秀检察干部称号。法警队被市检察院评为“优秀法警队”。
  (冯嘉庭)
  〔刑事检察〕 坚持依法从重从快“严打”方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社会治安稳定。全年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101件203人,其中批准逮捕97件196人,不批准逮捕3件6人。受理起诉案件121件240人,经审查提起公诉113件222人,依照管辖移送有管辖权检察院1l件17人,不起诉3件12人,公安机关撤案1件1人。出庭支持公诉75件176人,收到一审法院判决114件243人,均作出有罪判决。
  开发区公检法三机关在平安泰达建设中加大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有效遏制各种违法犯罪。2006年,受理提请批准逮捕各类刑事案件总数和犯罪嫌疑人总数比上年分别下降12.1%和6.8%,受理起诉案件总数和被告人总数分别下降4.7%和2%,几年来首次出现负增长(2001年至2005年检察院受理批捕、起诉案件以平均每年30%以上比率上升)。
  检察院执行依法从重从快“严打”方针,配合公安机关开展“打黑除恶”等专项斗争,维护两区社会治安稳定。在专项打击和专项治理工作中,与公安局、法院密切配合严厉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和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犯罪案件,依法严惩一批严重刑事犯罪。坚决执行、正确运用“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制定《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初步意见》,在办案中监督执行,有效减少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批捕起诉数量,年内立案监督工作实现突破。
  (冯嘉庭)
  〔查办贪污贿赂犯罪和渎职侵权犯罪〕 检察院反贪污贿赂局和反渎职侵权局将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放在首位。全年受理案件线索17件17人,初查5件5人,其中,立案侦查3件3人(含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侦查终结3件3人(含2005年1件1人)。历时9个月,侦查终结原天津海事法院会计程伟涉嫌挪用、贪污、行贿犯罪案件。深挖案件线索,适时启动初查、侦查程序,成案率显著提高。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区域经济发展。
  加大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力度,开展案件线索调查工作,年内实现查办反渎职侵权案件的突破。
  (冯嘉庭)
  〔预防职务犯罪〕 经过多年探索与实践,区域性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基本形成。通过检察建议、预防咨询、警示教育、案例剖析等举措提高预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以走访、座谈、廉政教育联席会、案例剖析、法制宣传等形式,先后在泰达自来水公司、泰达燃气公司等单位开展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均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在全市检察系统“优秀预防项目、优秀检察建议、优秀案例分析”评比活动中得到市院表彰。
  (冯嘉庭)
  〔控告申诉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年内共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45件,接待来信来访40余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年内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对群众反映情况,坚持“三个百分之百”及首办责任制度。制定处理突发事件工作预案,确保在检察机关处理群众信访工作中不发生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情况。开展法制宣传与举报宣传活动,提高广大群众法律意识和监督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意识。
  (冯嘉庭)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结合检察机关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开展“执法为民”大讨论,以身边发生的干警违法犯罪案件进行警示教育,查找各部门与干警自身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制定整改措施。完善办案过程中各环节已有的规章制度。响应工委号召,开展以“锐意创新、艰苦创业、争创一流”为内容的“三创”主题教育。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执法办案过程的内部监督。加大内部监督实效性,坚持“一岗双责”,坚持开展党组成员和中层干部述职述廉和党组民主生活会制度,对新任职中层干部进行廉政谈话,签订《中层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创建办案提示制度,充分发挥人民监督员外部监督作用,主动接受群众监督。
  (冯嘉庭)
  〔综合行政管理〕 结合规范化管理,稳步推进制度化建设。对传统化管理进行改革,融入现代化管理理念、元素,使规范化管理更加科学化、人性化。“服务办案一线”,从规范办事、办文、办会等具体工作做起。成功举办全国开发区检察院第五届理论研讨会,加强与其他开发区检察院工作交流,宣传开发区和滨海新区改革开放成果。信息化应用和多媒体示证系统应用都取得较好发展。以检察信息、检察简报、情况反映等为主要形式的宣传检察工作稿件被最高人民检察院、市检察院和两区工委、管委会采用,采用率在全市检察系统名列前茅。年内在《检察日报》、《天津政法报》、《天津检察》等刊物发表文章50余篇。司法警察大队严格管理,严格训练,在执行法律职务、安全保卫等司法警察业务中,表现出良好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冯嘉庭)
  审判
  〔简述〕 天津开发区法院(简称“法院”)继续围绕“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履行法律赋予职责,加强司法规范化建设与司法能力建设,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全年受理各类案件2586件,审结、执结各类案件2737件,比上年增长89%,结案率76.5%,涉案标的额愈9亿元。全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0余人次,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有落实”。依法对300名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案件当事人,适用缓交诉讼费用救助措施,缓交金额20余万元。
  (张红)
  〔刑事审判〕 坚持严打方针,依法惩处严重影响两区投资环境,严重危害人民群众人身权利、财产权利的暴力性犯罪。加强职务类犯罪审判工作,加大为企业追赃力度,保护区内重点企业合法权益。延伸司法职能,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针对刑事案件多发企业单位、物业小区,结合具体刑事案件,组织物业企业旁听庭审,召开座谈会,向存在隐患企业及时提出司法建议,取得效果。开展大型公审、公判活动,对盗、抢案件集中宣判,增强对犯罪分子震慑力,扩大刑事审判社会效果。全年审结各类刑事案件108件,附带民事案件15件,判处罪犯215人,结案率100%,无超期羁押案件。
  (张红)
  〔民事审判〕 坚持“深入群众、辨法析理,案结事了,胜败皆服”原则,审结涉及物业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等与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民事案件。坚持将调解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诉讼各个阶段,化解矛盾纠纷。加强商事审判工作,抓住为滨海新区营造公正高效投资环境的主线,依法促进经济发展。全年受理案件1878件,涉案标的2.6亿元,审结1810件,结案率77.5%。全年新收案件中,当事人和解、撤诉的占全部新收案结案数量的69%。和谐解决当事人双方情绪极为激烈的林某诉周某离婚案件。通过解决某酒店诉某健身公司合作合同纠纷案件促成双方新一轮合作,取得明显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做好群体性事件预防、处置工作,审慎处理群体涉诉案件,平息不稳定因素。某法院18名干警起诉塘沽某房地产公司侵犯采光权案、143名农民工索要劳动报酬案、38名业主物业管理纠纷案、44名业主起诉房地产公司案等群体案件,涉及人数多,双方矛盾深,社会关注多,均得到妥善解决,未发生群体涉诉信访事件,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人民法院报》、《天津日报》等多家新闻媒体就法院审理群体案件的妥善做法给予报道与较高评价。
  (张红)
  〔执行工作〕 改进执行工作,开展清理执行积案专项活动。对积案及时梳理,逐一排查,集中研究,合力执行。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创造性地实行执行工作“简繁分流”及“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制度,取得理想效果。执行案件收结案基本实现良性循环。全年受理执行案件462件,执结260件,执行标的近2000万元。注重文明执行与执行方式、效果。圆满执行和解涉及百万标的某食品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案件,其中国区经理专程到法院表示感谢。通过执行,一揽子解决涉及某台资公司30余名职工经济补偿金案件,化解职工围聚台资企业、围攻台籍工作人员的紧张形势,使那些在法院没有诉讼案件的职工,通过法院协调拿到经济补偿金,有力化解矛盾,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得到高院院长张柏峰高度好评。
  (张红)
  〔队伍建设〕 法院按照市政法委要求,认真部署,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专题辅导与座谈讨论相结合,普遍通读与联系实际精读相结合,理论引导与实践教育相结合的方式,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引导干警开展“司法为民”大讨论活动。围绕推进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组织干警学习国务院20号文件,引导干警开展不同层次讨论,邀请政府官员就新区形势做专题讲座,开展“三创”大讨论活动。坚持民主生活会与中心组学习制度,注重会议和学习质量,推进班子建设。民主生活会受到高院院长张柏峰和两区工委领导高度评价。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点部门教育与监督,落实领导干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领导干部廉政“一岗双责”规定落到实处。以岗位培训、能力培训为重点,先后组织、参加院长培训、法官培训、预备法官培训、司法警察晋级培训、新招录公务员岗前培训等,较好地落实各项岗位培训任务。
  (张红)
  〔管理工作〕 加强法院行政管理,以审判人员与其他人员岗位责任规范、工作程序规范、干警行为操守规范等制度为重点,查缺补漏,修订完善。加强审判管理,以提高审判效率与质量为目标,从完善工作机制入手,着手建立健全审判管理办事机构与规则,制定若干审判工作规范。以解决突出问题为突破口,通过卷宗归档、清理积案等专项检查,确保工作良性运行。加强立案大厅“窗口”建设,对立案接待大厅进行规范化改造,实现窗口化操作,流水线作业,柜台式服务。
  (张红)
  海事审判
  〔审判工作〕 2006年,天津海事法院(简称“海事法院”)受理各类案件946件,(其中,海事海商案件568件,执行案件201件,其他案件177件),同比收案增加1.1%。审结、执结各类案件988件(其中,海事海商案件620件,执行案件220件,其它案件148件),同比结案增加28.3%。受理涉外案件124件,审结涉外案件104件,涉及14个国家和地区。审判质量提高。坚持以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指导审判工作,坚持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严格遵守程序法,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严把证据关、法律适用关,坚持公开审判,将审判过程置于人民群众有效监督之下,促进司法公正,全年无申诉案件。加大案件调解力度,坚持“能调则调,当判则判,调判结合,案了事了”原则,通过调解平息纠纷,降低民事纠纷对抗性,妥善化解矛盾,提高调解结案率,调解结案率达到46.6%。审判效率提高。严格质证、认证程序,针对审判中遇到问题,探索运用证据规则有效途径与方法,对疑难复杂案件实行庭前证据交换;扩大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范围,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393件,占海事海商结案的63.4%,平均审理天数31天;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案件进度加快,审理案件227件,占海事海商结案的36.6%,平均审理天数113天(含涉外案件)。
  (郑文运)
  〔执行工作〕 开展“规范执行行为,促进执行公正”专项整改活动,查找执行工作中存在问题与差距,改进执行人员工作作风,执行工作不断加强;落实中央和市委《关于切实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问题的通知》精神,加大清理执行积案的力度,做到既严肃执法,又讲求执行艺术,依法公正高效地采取各种强制措施,穷尽执行方法和手段,最大限度实现权利人债权,增强人民群众司法信心,维护司法权威;对不具备执行条件案件,发放《债权执行凭证》,给申请人恢复执行机会,并注意案后跟踪,一旦发现被申请人具有偿还能力,迅速恢复执行,年内恢复执行案件12个。
  (郑文运)
  〔落实司法为民举措〕 规范司法救助内容、范围和程序,继续实行对确有困难的当事人诉讼费减、缓、免;在汉沽区大神堂、滦南县嘴东渔港、丰南县黑沿子渔港、南排河渔港和黄骅港等地设立巡回审判点,公布受案范围、诉讼须知、联系方式等,采取定期巡回和热线电话联系相结合方式,就地立案、就地审理,及时化解纠纷,有效缓解渔民诉讼难问题,方便华北地区涉海企事业单位及沿海渔港渔村海事诉讼;利用天津国际贸易与航运服务中心为海事法院开设的海事服务窗口,进行法律咨询,就地立案,对简易案件就地调解,进一步方便涉港航企业单位诉讼。
  (郑文运)
  〔司法宣传〕 利用审判资源,拓宽宣传渠道,加强与新闻媒体合作,突出宣传重点,向全社会宣传海事海商法律知识、司法为民举措、正面典型及提高审判质量与效率的经验,提高司法社会公信度;坚持服务到经贸和航运一线,加强法制宣传;深入到开发区、保税区及天津市涉海涉港企业进行以案讲法与法律服务;建立海洋经济大项目、物流经济大企业服务热线,登门走访,及时了解法律问题,预防纠纷,优化司法环境。年内深入涉海、涉港、涉船等单位进行法律宣讲30余次。
  (郑文运)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活动。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举办中层以上领导干部研讨班、召开全院干警动员大会,学习中央和市委有关领导讲话精神,收听收看专题讲座,听取中层以上领导干部专题辅导,法官与其他工作人员普遍受到教育。
  (郑文运)
  〔“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 按照中央和市委要求,开展“八荣八耻”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注重“三个结合”,即:荣辱观教育与学习贯彻党章相结合,引导广大党员牢记党的宗旨,提高思想道德素质;与进一步巩固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相结合,认真查找党性党风、思想道德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迅速整改;与法官职业化教育相结合,教育干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郑文运)
  〔干警业务建设〕 海事法院坚持落实业务学习日制度,统一安排业务学习,加强督促与检查,形成学习法律与相关知识、增强司法能力、提高司法水平的浓厚氛围;组织审判人员参加上级法院组织的“信用证研讨会”、“信用证审理法律及惯例适用培训班”讲座,增强审判人员对相关法律前沿知识的了解;开展审判调研活动,各部门领导带头,全院干警积极参与,撰写调研文章,向市高院上报第十八届全国法院系统学术征文课题4篇,获三等奖1名,向承办第十五届海事研讨会的大连海事法院提交论文9篇,获三等奖1名。
  (郑文运)
  〔规章制度建设〕 完善审判、队伍、行政监督管理实施意见,形成管理分工有序,责任到部门、到人员的有效监督与相互制约机制;建立畅通信息反馈渠道,及时解决工作中不规范的问题,发现与督促机制得到落实;加强财务监督与管理,制定《关于收取、发还诉讼费和保管款的补充规定(试行)》,建立与相关银行联系的制度,定期到银行核对海事法院相关账目往来情况;指定专人办理大额款项;网上公布款项来往情况;实行纪检部门复核,定期到银行核对账单,增强监督有效性。
  (郑文运)
  〔司法保障工作〕 继续加强与完善有关配套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物质装备功能,提升计算机网络系统在交流审判经验、庭审观摩、裁判文书制作、办公自动化等方面作用,为审判工作、队伍建设、法院管理提供服务与保障;抓好秦皇岛审判庭建设,内部装修工程全部完成,进行工程决算与审计;加强车辆保养、维护,合理调整车辆,保证审判、执行等工作需要。
  (郑文运)
  司法行政
  〔简述〕 天津开发区司法局(简称“司法局”)履行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保障职能,推动依法治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司法行政各项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发展中突破,取得显著成绩。其综合科荣获天津市司法行政系统2006年度先进集体称号。法律援助中心分获2006年度天津市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称号,2005-2006年度天津市政法系统“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称号(全市只有一家法律援助单位获此殊荣),2005-2006年度天津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单位”(开发区唯一获此殊荣单位)。
  维护社会稳定 设立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7个,聘任人民调解员27名。调处民间纠纷116起,涉及物业、邻里关系、婚姻家庭、底商扰民等纠纷,调解成功率95%。法律援助与信访一体化处理突发性事件44件,涉及4000余人。法律援助中心办理事务924件,接待来电、来访3842件次,涉及16662人。妥善处理群体涉法事件34起,涉及欧美亚、中环三津、可立新等多家外商企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法律援助中心将所有涉及农民工工资、工伤等问题的案件纳入法援受援范围,领先实现法律援助与政府信访工作一体化,成绩显著,走在全市前列。
  依法治区 开发区保税区“四五”普法工作圆满完成,依法治区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五五”普法工作全面展开。调整开发区保税区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由原来16家成员单位增至18家,为普法工作提供组织保障。举办“五五”普法口号征集活动,按照标准、程序招募普法志愿者,尝试普法机构与民主党派合作,推动普法工作民主化、社会化。举办企业劳动关系委员法律知识培训,近百家企业派员参加。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举办“法制宣传展板六进”活动,将“法律六进”与“一学三讲”活动结合起来。法制宣传展板自12月3日在天海公寓首次展出后,陆续在泰丰社区、保税区管委会、泰达一中等单位展出,营造法制宣传社会氛围。
  (王安波)
  〔律师业快速发展〕 2006年,开发区新设立律师事务所3家,业务部1家,司法局管理的律师机构达到8家,比上年增加1倍。区属律师事务所(不包括业务部)共有执业律师35名,实习律师11名。全年共办理刑事诉讼案件23件,行政诉讼案件4件,民事诉讼案件239件,经济诉讼案件257件,涉及财产标的11.74亿元,为当事人索回赔款9846万元;为139家大中型企业担任法律顾问;完成非诉讼法律事务2261件,其中,审查起草合同784件,出具法律意见书1349件,提供咨询建议书84件;参加谈判、股份制改造、破产清算、为外商来华投资服务等44件,涉及财产标的13.39亿元;向社会捐助4万元。全年律师业务收入1320万元,纳税121万元。
  (齐发发)
  〔人民调解工作获多项市级荣誉〕 人民调解工作取得新进展,各调解组织与广大调解员坚持“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原则,开展民间纠纷排查、调处,发挥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获得天津市司法局和天津市人民政府多项表彰。开发区雅园社区居民委员会调委会主任郑金泉获2006年度天津市防止民间纠纷激化最佳人民调解员称号,华纳社区居委会调委会委员项淑兰、泰丰社区居委会调解员万德林获2006年度天津市防止民间纠纷激化优秀人民调解员称号。天津市政府分别授予泰丰社区居委会调解委员会与邹惠芬同志2005-2006年度天津市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齐发发)
  〔召开“五五”普法启动大会〕 9月15日,开发区保税区“五五”普法启动大会在投资服务中心召开。全面总结“四五”普法工作,对两区获天津市2001-2005年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的单位、个人与“五五”普法口号征集活动获奖人员进行表彰。下发《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两区普法领导小组成员、部分行政事业单位代表、各学校主管法制副校长与德育主任、三资企业普法联络员代表、开发区公职公司律师代表、两区控股公司及集团公司代表、社区代表参加会议。
  (王安波)
  〔建立普法志愿者队伍〕 10月,普法办根据《天津开发区保税区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安排和2006年普法工作重点,与开发区保税区工会联合会举办两区企业劳动关系委员法律知识培训,招募具有坚定政治信仰、崇高法治理念、丰富宣传经验、一定法律素质人员作为普法志愿者,经过自愿报名、单位推荐、普法办审核等程序,从北方信托投资公司、富士通天电子有限公司、保税区保安服务公司等近20家企业中选聘首批普法志愿者,充实壮大法制宣传教育队伍,为普法工作社会化奠定扎实基础。11月,首批22名“五五”普法志愿者持证上岗。
  (王安波)
  〔高地律师事务所建立法学实践基地〕 11月3日,高地律师事务所与南开大学法学院签署《合作方案》,建立法律教学实践基地,法学院院长侯欣一教授对双方合作事宜及高地律师对南开法学院的支持给与高度评价。法学院学生到高地律师事务所实习更加方便,可与高地律师一起做课题研究工作。南开学子加入为高地律师事务所注入生机,律师们可在与学生合作中得到新的提升。
  (王安波)
  〔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 12月6日,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天津市依法治市简报》第16期(总第136期)上,以“天津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向外来务工人员赠书暨开发区保税区法制宣传月启动”为题,对开发区保税区“五五”首个法制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通报,予以充分肯定。
  (王安波)
  公证
  〔简述〕 公证处以“三创”精神为指针,以公证服务为主线,保持服务总量稳步发展,提高服务质量与管理水平,做好业务创新、服务重点、持续管理、提高档次四项重点工作。年内,办理各类公证15833件,同比增长34.8%。其中,国内经济公证12054件,国内民事公证1937件,涉外公证1842件,公证种类近百种,提供现场咨询及服务逾万次。公证处对滨海新区城市基础设施与重点工程建设跟踪服务,对“两桥一路”改造、新交通试验线、西区基础及配套设施、能源保证工程、司法服务中心、时尚广场、海水淡化、新水源项目等国有资金投资工程招投标活动提供法律服务,对相关工程方案设计、监理选择、队伍招标、合同签订、设备采购等进行全程公证监督,全年出席招投标现场近300次。促进招商引资,为外资企业提供公司类法律服务,为顶新集团、施维雅、哈娜好、广冠公司等企业办理商标专利权维权公证;为摩托罗拉、丰田汽车、IIT等数十家外资与高科技企业建设、设备采购办理招投标现场公证及合同公证;为裕廊科技(天津)有限公司办理培训协议公证;为罗曼胶带、施沃克、保健然、SEW、美克家私等企业办理各种公证并提供书面法律意见20余件。全年参加政府采购招标现场近300次,为政府实施拆迁、高科技企业认定、征信系统建设等决策提供相关法律建议。为新城国际、天保金海岸等10余家房地产公司开发的13个楼盘提供公证法律服务,完成涉及房产类公证业务6400余件,维护区域房地产秩序。全年完成涉及信贷等金融类公证670余件。加强内部管理,推进工作开展。ISO9001∶2000质量管理体系得到有效运行,推进内部管理正规化、系统化、国际化,使公证服务更加适应滨海新区开发开放;自主研发公证受理收费程序管理网络系统全面运行,加快业务管理现代化进程;建立季度考核激励体系,弥补业务工作存在的“短板”;配合《公证法》实施,业务骨干、团员青年多次开展社区法律咨询与知识产权等专项主题咨询活动,扩大公证服务经济、服务社会影响力;办公硬件资金持续投入,提升对外窗口形象。先后获工委授予的精神文明单位、“三创”先进单位、共青团天津市委“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等称号;先后有40余人次分别获工委、管委会、工会、机关党委等机关授予的“建功立业先进个人”、“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理论研讨征文奖”等表彰;选派公证员在全市公证知识竞赛中获得优秀成绩,并被选拔参加全国公证行业公证知识竞赛。
  (彭久华)
  〔启用计算机网络办证系统〕 1月1日始,公证处自主研发的公证办证系统软件全面升级并启用,由30余个终端组成自动化网络系统,按照咨询受理、收费印票、出证制卷、归档汇总等流程环节,全过程加强业务监管控制,为实现全国公证信息联网和网上办证而预留系统接口,保证公证处网络化水平与全国最先进公证软件系统同步发展。
  (彭久华)
  〔介入兑现农民工工资工作〕 1月16日,某酒店委托代理人、某施工公司代表、农民工代表在公证处签订协议,形成通过公证协议方式迅速解决欠薪问题方案,施工公司对如数下发工资做出公证承诺,公证员为其开辟“绿色通道”,及时予以受理并出具公证书,妥善解决80余名民工就80万元工资欠款问题发生的纠纷与上访。
  (彭久华)
  〔异地取证被法院采信〕 9月25日,北京海淀中级人民法院在天津泰达音像发行中心起诉江西金科光盘有限公司《杨坤无所谓》CD光盘音像制品侵权案中,驳回被告一方关于公证处异地取证办理证据保全公证违反公证程序的辩护,对公证处出具的保全证据公证书予以采信。此案审理使公证异地取证合法性问题再次明确。在案件审理过程中,置辩双方就开发区公证处异地取证问题的交锋再次凸现公证在知识产权保护活动中的作用。
  (彭久华)
  〔保全公证发挥证据效力〕 天津市某信息技术公司认为自主开发的物流管理软件被某科技公司抄袭,将网上下载的侵权软件在公证处办理证据保全公证,将对方告上法庭。12月6日,经天津市二中院调解,原被告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停止销售并销毁“顺航货代管理系统V2.1”软件,停止以任何形式宣传该产品,赔偿原告经济损失3万元。
  (彭久华)
  〔公证处团支部被团市委命名为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 6月29日,共青团天津市委命名开发区公证处团支部等122个青年集体为2006年度天津市青年文明号创建单位。开发区保税区团工委确定公证处团支部为2006年度“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单位。
  (彭久华)
  〔文化建设与业务研究成果〕 公证处团支部在《滨海青年》杂志开办“公证百事通”刊中刊,向滨海新区广大青年介绍公证知识,提高公证意识;在开发区“我看社会主义荣辱观”征文活动中,公证处获得优秀组织奖,5名公证人员分别获得一等奖、三等奖,13名同志获得优秀奖;在开发区保税区庆祝建党85周年纪念大会上,一名党员同志的理论成果被两区工委授予三等奖;在市司法行政系统优秀调研成果评选中,有3篇调研成果分获二、三等奖;在工会系统读书活动中,4篇征文作品分别获得一、二、三等奖。
  (彭久华)
  〔新华网报道公证处改革成就〕 1月25日,新华网发表“天津开发区公证处成为中国北方首家获得质量认证的司法机构”一文,文中指出,“开发区公证处大胆探索,开拓创新,努力提高队伍素质、服务层次和管理水平,为构建公正和谐社会提供保障,适应快速发展的区域经济对公证法律服务的需求,有效保证公证职能全面发挥,有力维护了开发区社会、经济稳定发展,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彭久华)
  武警 消防
  〔武警〕 2006年,武警天津市总队直属大队本着“情系滨海,忠诚奉献,共创和谐”的思路,开拓发展,不断创新,圆满完成各项任务,为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政治建设 6月,大队与开发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法律服务进警营”活动。8月,大队与开发区图书馆开展图书进警营活动。10月,副大队长张贺东同志、中队长赵秀光同志被支队评为“丁晓兵式好干部”。
  执勤与处突 年内,累计出动执勤兵力5万余人次,执勤车辆2千余台次,协助公安机关抓获犯罪嫌疑人24人,圆满完成“中超足球赛”现场警卫,协助公安机关完成巡逻、盘查及不同级别路线警卫等任务,为维护驻区稳定做出贡献。
  特色队伍 大队所属十三中队有乐队,十四中队有腰鼓队,十五中队有葫芦丝乐队。大队为上级单位输送10余名优秀文艺骨干,十三中队张钰在总队文艺汇演中被评为“优秀演员”。4名同志被评为“五星人才”。
  (殷宗杰)
  〔消防〕 开发区消防支队规范消防执法行为,提高消防监督质量,加大消防宣传力度,不断提升为经济发展服务能力。
  规范消防执法行为 支队严格规范执法程序,开发包括建筑工程审核、法律文书制作等网上办公系统,通过内部办公网络系统实行联网,确保执法程序与法律文书规范;强化执法工作公开、透明。支队将建筑工程审核时限、要求及各单位申报的行政许可项目承办人、审核进度情况等,每天通过LED大屏幕实时滚动播出,向社会公示,将审核工作置于群众直接监督下,增加审核工作透明度,确保审核工作依法、规范进行。
  提高消防监督质量 加强业务理论学习。支队聘请有关专家为监督员进行专项理论知识讲解,坚持每周集中学习,不断提高监督员业务水平;严格业务考核。支队每月对全体监督员进行理论知识考核,考核成绩不合格实行待岗培训;实行责任倒查。支队对监督执法工作随机抽查,对存在执法质量问题的严肃追究责任。年内,支队共检查重点单位345家次,一般单位240家次,发现督促整改火灾隐患634件。圆满完成“6147”一级保卫、“2006海水淡化及再利用技术国际会议暨设备展览会”、足球联赛等近百项重大活动消防保卫任务,被总队授予“重要消防保卫(警卫)任务先进集体”称号。
  提升为经济发展服务能力 支队落实相关措施,不断提升为区域经济发展服务能力。对企业申报的建筑工程项目,支队按工程规模划分大小,由监督处长、支队分管领导、支队主要领导按时限要求,带领主管监督员深入现场服务,提高审批工作效率;设置电子审阅室,集体会审规模大、建筑复杂的申报项目,确保首次审核提出存在的全部问题及整改意见,为企业提供高效服务;针对开发区外资企业多的特点,举办专门讲座,聘请专人介绍各国礼仪交往注意事项,对接待工作做出详细规定,确保企业满意在消防;支队对审批工作实行日汇报制度,将受理、审批情况内部联网,由支队领导进行实时网上监督,确保消防服务效率与质量。支队克服人员少、辖区分散的困难,通过提前介入,主动上门,跟踪服务等方法,全年审核建筑工程项目965项,建筑面积278.70万平方米。
  加大消防宣传工作力度 以外来务工人员为重点进行消防宣传。支队通过定期开放消防队(站),举办消防夜校和培训班,对1500名特殊工种人员、5000名外来务工人员进行消防培训,发放《安全手册》、安全知识明信片等宣传资料5000余份。在电视、报纸、网络等主流媒体上进行消防宣传。支队在泰达电视台、《今晚报》、《每日新报》等报刊媒体刊发稿件30篇,制作电视专题片10个,在泰达电视台播出。利用网络传播优势,支队在泰达政务网上建立开发区消防网页,消防宣传工作更加深入。举办大型消防宣传活动。在“119消防宣传日”举办以“关注安全、关爱生命”为主题的全民消防运动会,开发区管委会有关部门、30多家企事业单位2000余人参加活动,营造全社会关心消防、支持消防、了解消防的良好氛围。加强消防宣传基地建设。支队在消防52中队创建集物、形、声、字为一体的开发区消防宣传培训中心,全方位开展火灾案例、消防安全常识、消防设施操作等培训宣传,使消防宣传制度化、经常化。
  防灭火工作紧密结合 支队为全区291家重点单位,建立健全灭火预案电子档案;对全区1295个消火栓制作管界片图与区域供水预案。支队将卫星定位、三维动画演示等应用于消防电子地图绘制中,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电子档案、灭火预案、消火栓位置图等有机结合,一旦有单位发生火灾,只要在电子地图上点击单位名称,相应的灭火预案、周边市政消火栓及天然水源位置等即自动生成、展示出来,为科学指挥火灾扑救提供快速、可靠的技术支持,实现防灭火资源共享。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管委会颁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责任制度规定》、《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消防安全责任评价标准》、《安全联席例会制度》、《重大安全隐患督办制度》,实行企业招商入区安全评估,建立灾害事故抢险救援联动体系,督促整改一批危及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管委会领导多次带队深入基层检查消防工作。安监局、建发局、社发局等开展系统内部消防安全检查。辖区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按照公安部61号令要求,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取得成效。
  (姜涛)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7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2007》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6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有:特载、大事记、文献、综述、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

阅读

相关地名

天津市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