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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 2006》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2514
颗粒名称:
附录
页数:
28
页码:
264-291
内容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2004年工作总结和2005年工作要点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认真学习贯彻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工作会议以及市委八届七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开发区保税区工委2005年工作意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总结2004年工作和深入分析当前形势的基础上,提出2005年工作要点。
一、2004年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各项事业全面发展,综合实力进一步提升
1、2004年,开发区在市委、市政府和开发区保税区工委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发展为第一要务,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土地拓展、环境提升、产业聚集等重点工作,各项事业均取得较大进步。
主要经济指标实现近年来最快增长,经济效益稳步提高。2004年开发区经济持续快速增长,主导产业发展势头迅猛,骨干企业运行良好、企业效益明显提高、固定资产投资结构优化,出口增速持续加快。全区GDP完成530亿元,可比增长25.3%,工业总产值完成1820亿元,现价增长45%,其中三小区完成367亿元,占开发区比例达到20.1%。出口实现110亿美元,增长60%。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57亿元,同比增长20%,财政收入完成83.2亿元,考虑出口免抵增值税及退增值税因素,完成114.45亿元,增长23%。同时,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0.1万元,比上年可比增长10.4%,按增加值计算的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达到25.5万元/人,比上年增长20.0%。全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共实现利润158亿元,销售利润率达到8.7%。
主导产业优势进一步巩固,产业聚集效应更加突出。2004年,我区相继制定了《天津开发区提高产业聚集水平的指导意见》、《天津开发区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建立了促进生物医药产业发展的领导机构。四大支柱产业完成工业产值1688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93.0%,比去年提高1.5个百分点。电子通讯产业聚集效应日趋明显,全年新引进22个电子元器件项目。汽车行业产业链进一步完善,全年引进汽车配套项目25个,使我区汽车产业配套项目达到68个。化工和医药行业显示新的广阔前景,相继引进了多家企业。
对外开放成绩显著,投资环境继续保持全国领先。2004年,全区合同利用外资19.21亿美元,实际使用外资9.49亿美元,项目投资总额34.01亿美元,分别比2003年增长50.63%、50.2%和48%。其中,西区合同利用外资0.29亿美元,三小区合同利用外资8.08亿美元。合同利用外资额在49个国家级开发区中继续保持领先。新批外商投资企业165家,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38家,跨国公司投资项目51家,世界500强项目12家。全区全年增资项目144家,其中投资总额在1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25家。
贸易促进工作扎实推进。企业运营服务突出了服务的个性化和制度化,优化了“大通关”环境,制定了物流园区规划,促进了出口加工区各项工作步入正轨。
投资环境进一步完善。出台了《改善综合投资环境的指导性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企业服务的制度体系,基本完成了“改善投资环境的15件实事”。在商务部对全国49个国家级开发区综合投资环境的评价中,我区继续名列第一。
区域推广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提升了开发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成功举办了第二届国际制造业手机配套采购洽谈会,“泰达时空”天津开发区20周年主题成就展览会,第四届移动通信产业国际论坛暨展览会、2004SPM(扫描探针纤维术)大会、中国泰达生物论坛、大学科技园国际论坛、2004海水淡化及利用技术国际研讨会等活动。
土地拓展工作克服较大困难,保障了项目用地需要。2004年,东区进一步合理利用现有土地资源,清整闲置土地23宗,涉及土地面积65万平方米,提高了土地集约化水平。西区的土地调整规划得到了国务院批准,积极推进了征地拆迁工作,建成了九大街延长线和区内主次干道、35千伏临时电站和8万平方米标准厂房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全年吸引项目23家。在改革创新方面作了大量工作,吸引了一定的社会资金参与西区建设,推动了投融资体制改革。化工区抓住机遇,积极拓展空间,成效显著,完成规划范围内的征地任
务,并与有关方面就22平方公里的工业用地征用达成一致意见。
科技创新体系更加完善,区域自主创新能力不断增强。2004年,全区高新技术产品产值达到1097亿元,占全区工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60.2%。继续深化“双高”政策体系,完成了《天津开发区重点科技项目匹配资金管理办法》。创新主体积极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取得了丰硕成果,列入国家和天津市科技计划的项目数量和规模均达到历年最高水平。以在国内首次完成90纳米集成电路设计、生物芯片研发进入临床试验、电动汽车进入商业试运行、千吨级海水淡化厂投入实用为标志,科技攻关专项成绩斐然。新认定高新技术企业26家,累计达到115家。一批新的工程技术中心和跨国公司研发中心相继入驻我区。科技创业基地进展顺利,软件大厦正式启用。专利申请、实施推动工作和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断加强。以“一化三业”为重点的信息化工作跃上新台阶,全国领先的天津电子政务网四大核心节点之一落户开发区。新引进高级人才45名,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数量和质量上都取得了新突破。
以建区20周年为契机,城区形象得到较大改观。东区、西区和三小区在规划建设、功能完善和区域管理等方面得到提升。津滨轻轨正式运营,拉近了开发区与天津市的距离。金融服务区、国际会议中心正式建成并投入使用,时尚广场开工建设。泰达国际心血管医院被评为国优工程。进行了市容景观和旧小区的改造,城区形象和人气聚集能力显著增强,国际大都市标志区形象初步显现。完善了规划审批程序,深化了经营性土地拍卖挂牌出让工作。加强了物业管理和施工安全管理。严格了建筑市场管理,完善了建筑市场劳务人员工资制度。水电气热等能源设施保障有力,经受住了夏季用电高峰期的严峻考验,得到了广大企业的赞誉。城区行政执法工作全面展开,维护了开发区良好的环境面貌。区域环保工作进一步加强,认真做好投资项目环境管理,加强环保监督检查,推进生态工业园建设,圆满完成了国家环保总局对我区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的复查工作,环境质量保持较好水平。
经济调控能力得到加强,政府管理水平继续提升。按照“专业化、系统化、制度化”要求,深化了政府管理工作。以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为契机,建立了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推进了审批制度改革。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有效,电子政务建设成效突出。推动了干部人事制度和事业单位改革,建立了事业单位聘用制度和机关绩效考核制度。
政策研究工作密切跟踪国际国内形势变化和区域重大问题,发挥了辅助决策职能。
计划统计工作加强了对区域经济运行的统计、监控和分析,及时准确地反映了区域经济运行态势,在经济发展、固定资产投资、价格调控等方面取得较好成绩,“十一五”规划和经济普查前期工作开始启动。
财政工作以提高资金配置效率为重点,深化了部门预算,实行了财务集中核算和支付,在事业单位试、实行了会计委派制,完善了政府采购制度,加强了“收支两条线”管理,推进了财政改革和管理创新,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等问题的决定》,推动了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深化了国有企业改革,强化了财政资金风险防范工作。积极组织收入,优化了财政支出结构,出色地完成了全年收支任务。
审计工作围绕开发区经济工作重点,加强审计基础工作,提升审计工作质量,在规范财政资金、促进国企改革、监督基建投资、保障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做出了重要贡献。
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综合职能作用,努力改革登记注册制度和市场监管模式,不断加强为市场主体服务工作。税务工作加强了税收监管,积极组织税源,做到了应收尽收。
以人为本,安定祥和的社会环境进一步得到巩固。建成了类型基本完备,功能比较齐全的现代教育体系,基本形成了覆盖全区的医疗卫生服务网络,方便、舒适、和谐的新型社区初步形成。社会团体蓬勃向上,群众自治和民间中介组织有了新的发展。定期开展了专业性、群众性的文体活动,区域文化生活日渐丰富。庆祝20周年系列活动取得较好效果,系统总结了20年来建设经验,扩大了开发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完善了社会保障制度,积极推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全年创造就业岗位1.2万个,完成技能培训5000余人,再就业工作受到市政府的表彰。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制,积极组织安全检查228家次,强化了对重大危险源、食品质量安全及特种设备安全的监控和管理,提高了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应对,妥善处理了几起安全事故,控制了比较严峻的安全生产形势。
公检法司各负其责,共同努力,有效地遏制和打击了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了区域安定团结的局面,
给居民生活和企业生产提供了安全可靠的保证。新的法律援助和信访中心投入运营,为企业和居民提供了直接有效的政府服务。
2004年工作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区域市场环境和产业配套能力比起长三角、珠三角仍有一定差距。二是三产比重偏低,二、三产结构失衡。三是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仍需提高。四是资产负债比例略高,财政风险加大。五是区域拓展受国家加强土地管理政策影响,没有获得预期的进展。六是区域之间竞争日趋激烈,对竞争策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七是安全生产形势严峻,安全生产工作尚需加强。
二、艰苦奋斗,负重前进,认清形势,加快发展
2、2005年是开发区“十五”计划的最后一年,也是新的二十年的开局年,如何承上启下、继往开来,做好2005年各项工作,对于开发区未来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经济全球化趋势在曲折中发展,国际经济形势总体保持较好势头。外国对华直接投资和产业转移更加活跃,我国正成为吸收跨国直接投资和承接国际产业转移的主要地区。中央提出“科学发展观”,我国新一轮宏观调控取得了显著成效,国民经济将在较长时期内保持平稳快速增长,开发区面临的宏观环境较为有利。
天津市“三步走”战略继续深化,经济整体质量显著提高,支柱产业规模扩大,城市功能得到加强,呈现出追求更高水平、实现更大发展的活力和后劲。
党中央、国务院主要领导对滨海新区战略地位和重要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滨海新区的发展已列入国家“十一五”规划研究,市委八届七次全会提出滨海新区作为“天津的希望,天津的后劲”,要加快发展。开发区作为滨海新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正面临难得的发展契机。
国家级开发区发展的大环境明显转好。全国国家级开发区工作会议对开发区取得的成绩给予高度评价,对国家级开发区的管理体制和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作用给予了充分肯定,对开发区的发展方向和方针提出了更加明确的指导意见。天津开发区发展20年积累的产业聚集优势、投资环境优势、管理体制优势、各类人才优势,将在这些新的机遇和形势面前,发挥重要作用。
在看到这些有利条件的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开发区的发展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制约因素。当前世界经济发展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贸易摩擦增多、能源和原材料的价格上涨、交通运输紧张、国家对土地和信贷的严格管理以及开发区自身存在的一些问题,都将给开发区下一步发展带来困难,但这些困难是发展中的困难,只要开发区能够冷静分析,积极应对,趋利避害,完全可以在发展中使这些困难得到克服。
3、中央提出了国家级开发区发展新的方针政策,市委、市政府对开发区提出了更高要求。激励开发区一定要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在更高台阶、更高水平上继续前进。
温家宝总理在对国家级开发区的重要批示中指出:在新的发展阶段,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必须贯彻科学发展观,努力实现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严格执行国家关于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各项政策,认真总结经验,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更加注重引进技术和开发创新,更加注重开发项目的质量和效益,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和规模,努力提高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发展水平。吴仪副总理在重要讲话中指出了开发区新时期发展的指导思想、目标和要求,提出了“以提高吸收外资质量为主,以发展现代制造业为主,以优化出口结构为主,致力于发展高新技术产业,致力于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向多功能综合性产业区发展。”的发展方针。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市委书记张立昌在开发区建区二十周年时作了“艰苦奋斗,负重前进”的题词。这是要求和鞭策开发区在新的历史时期更要坚持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以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标准,努力上大项目,求大发展,在更高水平上实现开发区各项事业的新跨越。同时,开发区要回馈全市人民多年来的支持,新区到了支持老区、支持全市发展的时刻了,开发区更要肩负起支持滨海新区和全市发展的历史使命,努力做出更大的贡献。
4、开发区200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中央和市委有关会议精神和部署,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四个更加”的发展要求、以“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的发展方针为指导,按照开发区保税区工委关于“科学发展年”的总体安排,以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为中心,调整结
构,转变增长方式,保持经济快速增长和领先地位。全力推动招商引资、产业促进、土地拓展、加强管理和深化改革等重点工作。艰苦奋斗、负重前进,实现开发区新的二十年的高起步,为全市“三步走”战略第二步目标的实现做出更大贡献。
5、开发区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按照工委“科学发展年”提出的“到2007年,两区的地区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两番,占全市总量的30%左右,成为天津率先实现现代化的示范区”的要求,确定开发区2005年主要经济指标为:GDP达到635亿元,可比增长25%,工业总产值达到2300亿元,增长26%,出口120亿美元,增长10%。财政收入达到95.7亿元,增长15%。固定资产投资达到180亿元,增长15%。合同利用外资25亿美元,增长30%,实际使用外资13亿美元,增长30%。
6、做好2005年工作,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把握5项原则:
——深入落实国家级开发区“三为主,二致力、一促进”新的发展方针。要调整思路和措施、推动改革和发展,在各方面继续保持开发区的先进性。
——深刻理解“艰苦奋斗、负重前进”的深刻内涵。作为全市最大的经济增长点,开发区要以更高的经济发展速度和水平,更好的发挥辐射、带动作用。
——认真贯彻“高水平是财富、低水平是包袱”的理念。要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注重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提高利用引资质量,重点推动电讯、汽车、化工、生物产业的聚集和发展。要集约使用资源,提高土地开发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紧紧抓住滨海新区大发展的历史机遇,促进开发区新一轮的大发展。着眼于服务滨海新区、天津市和环渤海区域经济,与滨海新区各组成单位密切配合、优势互补、共同发展,为区域经济的振兴作出更大贡献。
——大力推动经济、社会和人的协调发展。要以人为本,将“经济发展高水平、文化发展高品位、人的发展高素质”有机结合起来。要致力于在开发区建设和谐社会,协调好各阶层的利益关系,维护社会的公正、和谐与发展。要以文化发展提升区域“软实力”,形成推动开发区发展的强大精神动力。
三、努力实现经济质量的提高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
7、注重结构调整,提高经济发展效益。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在保证经济快速增长的前提下,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要提升产业结构,推动产品结构的调整,鼓励产品的科技含量高、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劳动生产率高的企业迅速成长。要优化效益结构,鼓励附加值高、财税贡献率大、带动效应强的企业入区生产。要提高资源集约利用程度,发展能源消耗低、资源消耗少的节约型经济,使开发区工业万元产值能耗保持全国领先水平。要发展循环经济,推动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8、注重优势产业发展,提高产业竞争力。要大力推动行业调整,继续完善并认真贯彻执行开发区电子通讯、汽车和生物医药等主导产业发展规划,将电子通讯、汽车行业做大做强,大力培育生物技术和生物医药产业。抓住国家和天津市重化工行业发展的机会,出台化工产业发展规划,以化工区为依托,大力引进大的化工行业跨国公司和国内龙头大企业,抓好石油化工的下游高附加值产业,尽快形成规模。
9、注重产业配套,完善产业链条。继续按照《天津开发区提高产业集聚水平的指导性意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主要企业,积极吸引跨国公司研发中心、采购中心、销售中心到开发区。制定优惠政策,加大对关键零部件企业的吸引力度,提升设备、装备制造业水平,吸引各类生产要素进入开发区,完善产业配套能力。要推动企业结构的调整,在抓大企业大项目的同时,支持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发展,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加快建立“中小企业园”。
10、注重第三产业的协调,积极发展现代服务业。要抓住当前全球服务外包转移的机遇,根据天津市关于发展服务业的战略部署,制定开发区服务业规划,致力于承接跨国公司的服务外包和发展高附加值服务业,努力提高第三产业在促进经济发展中的作用。要充分发挥金融服务区的作用,积极吸引银行、证券、信托、保险等金融服务机构,进一步促进金融产业的发展。积极做好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规划、报批和基础设施建设,吸引知名现代物流企业入区,积极发展第三方物流,改善开发区的物流环境,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大力发展会展业,以展促销、以展促产,为企业寻找市场搭建信息平台。
11、注重优化出口结构调整,做好贸易促进工作。出口要进一步优化结构,积极推进加工贸易的转型升级,提高加工贸易的档次和附加值,培育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出口。要积极推动市场结构的调整,科学调整开发区产品的内外销比例,保证开发区经济数量和质量的协调发展。要充分利用好出口加工区现行政策优势,加强对加工贸易企业规范管理,努力促进全区出口额的增长,提升我区出口加工区在全国的地位和知名度。
四、掀起开发区招商引资的新高潮,提高利用外资水平
12、主动出击,高质量完成全年招商任务。要抓住国际资本流动加快的大好形势,以已有的产业规划为指导,主动出击,按图索骥,确保2005年利用外资实现30%的高增长。同时要适当设立利用外资的门槛,提高外资质量,坚决把住“病从口入”关,严格控制技术水平低、资源消耗高、环境污染大的项目引进。要着力引进对支柱产业起主导和升级作用的项目,着力引进能增强中心城市辐射聚集功能的现代化服务业项目,着力引进确保可持续发展的高新技术项目,着力引进龙头企业配套的产业链项目,着力引进能够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税收的项目。要强化成本观念,在项目引进过程中要讲究成本核算。要建立科学的项目评价体系,建立效益考核机制。
13、瞄准跨国公司,开展对位招商。对于已经引进的跨国公司,特别是摩托罗拉、丰田、三星等重点企业,要做好客户关系管理,增强其对开发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形成紧密的长期合作关系,促使其将新投资、新技术、新产品不断引进到开发区。要密切跟踪尚未进入我区的大跨国集团特别是行业领头羊,主动接触、积极沟通,力求建立起长期战略联系,使之将开发区纳入其在华投资发展的战略布局中。抓大项目要建立完善项目联系人制度,项目要落实到人头,严格责任制,一环扣一环,一抓到底,常抓不懈。
14、整合资源,做强品牌。要全力办好第六届欧亚财长会议。要围绕主导产业搞好与国内外行业协会的合作,建立起紧密关系,形成有效的合作机制。要继续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市有关部门的联系,扩展招商渠道。要进一步加强科技招商和会展招商,充分利用网络、会展、论坛的宣传效应,做好“三个三”工程,在电讯、汽车、生物等三大产业方面各建设一个网站,举办一个展会,发起一个论坛,今后每年列入工作计划,长期坚持下去,提升泰达品牌效应。要继续创新招商思路,借鉴企业营销模式,规范开发区土地、投资环境的功能和标准,突出品牌亮点。整合招商资源,系统提升营销和广告宣传工作水平,将开发区在更广阔的资本和产业市场中更好地“推销”出去。
15、继续保持综合投资环境在全国的领先位置。要按照“有限目标、逐步推进”的原则,结合投资环境调查问卷中提出的主要问题,继续做好改善投资环境的若干件实事。要立足促进周边区域共同发展,加强区域合作,做大市场规模和产业配套环境,进一步完善中观产业环境。要高度重视成本问题,下大力气降低投资软硬环境的各项成本。继续做好企业运营服务和在建项目协调工作,实施个性化服务,及时解决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继续完善大通关协调机制,推动加工贸易海关电子化联网,争取成为全国加工贸易联网监管、通关无纸化的先进示范区。
五、要注重集约经营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提升城市载体功能,推动区域合作,实现共同繁荣
16、加强土地管理工作,提高土地利用率。要认真贯彻落实土地法,高度认识到土地资源紧缺的形势,更加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妥善处理好招商引资与土地高效利用的关系,防止盲目追求数量和规模而降低土地利用率。尽快出台《天津开发区出让工业用地管理暂行规定》,统筹考虑产业政策、投资密度、土地开发标准、财税贡献率等,使土地政策向工业综合效益指数、增加值率和劳动生产率、成本费用利润率、总资产贡献率高的项目倾斜,通过经济手段引导投资商集约使用土地。研究建立投入产出考核体系,提高单位土地贡献率。
17、加快土地拓展步伐,为开发区发展提供更广阔的土地空间。要研究落实征地拆迁新思路,在加快开发步伐的同时,体现区域协同发展和保护农民利益相结合。要进一步创新开发建设模式,吸引更多的社会力量参与土地开发,切实降低土地开发成本。严格限制企业预留地,督促企业加快现有预留地建设或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收回。东区要继续加大土地清理整顿力度,盘活土地存量,提高土地利用效益。推进生活区综合改造,完成废弃厂房改造。坚持集中资源、精力进行西区开发不动摇,加快西区路桥、能源基础设施建
设,并以服务综合楼投入使用为契机,加强各部门及有关驻区单位的延伸服务,全面提升西区投资环境。西区要充分发挥工业物流的区位优势,努力建设天津现代制造业新的基地,在摆放规模效应型项目上实现新的突破,确保2005年有一批企业竣工投产,成为开发区对外开放的新亮点。做好以化学工业区为主的北区开发建设规划和产业规划,确定北区土地开发和管理模式,尽快启动北区基础设施建设,特别是做好化工码头的论证和方案设计工作,初步形成项目摆放能力。要积极稳妥地推动填海造地工程。逸仙科技园、微电子工业园要进一步加强管理,挖掘土地潜力,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
18、要注重城市品味,促进城市功能升级。城区建设要在基本建成生活区的基础上,适应工业化深入发展的需要和后工业社会的特征,突出人文理念、注重文化品位,促进城市功能升级。要通过提升城市载体功能和综合服务的水平,促进区域工业化发展。要推进区内轨道交通建设,建成便捷、畅通的区内交通网络。要按照市场化原则启动CBD建设,完善区域形象,进一步展示出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标志区的风貌。
19、要继续强化能源基础设施保障能力,降低单位能源消耗。要主动出击,开发新的能源合作伙伴,拓宽能源供应源头,要根据需要,启动建设新的热源厂、110KV变电站和天然气储备站,强化能源供应质量和保障能力,保持能源供应水平与经济发展的同步提高。要加强管理,降低能耗,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对经济的单位贡献率,走节能型经济发展道路。
20、要加强环保工作,实现区域可持续发展。要继续推动生态工业园的建设,做好ISO14000管理体系换版工作。要加强环保监控,确保生产、生活排放达标。要积极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园建设,建立循环经济促进中心,鼓励企业节能降耗,提倡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要加快海水淡化、污水处理工程建设,扩大中水生产能力,提高废物、废气的处理率和水的重复利用率。
21、加强城区管理,提高区域管理水平。以改进城区环境为中心,积极探索城区管理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城区行政执法工作。要查处违章、违规、违法使用土地或房屋行为,规范土地及房地产管理。要理顺市政、绿化等基础设施的投资、建设、维护、管理的关系,建立以政府管理为主导,规范运作的社会化、市场化的公用设施建设维护的运营管理机制。要建立智能化交通系统,提高区域交通管理水平。
22、要立足滨海新区,实现城区功能优势互补。要抓住当前滨海新区面临大发展的历史机遇,主动协调好与周边地区的关系,加强与保税区等周边区域在公益服务设施等方面的协作,推动各城区功能各有侧重、优势互补。要积极参与滨海新区大交通、大市政、大能源基础设施的建设,大力改善中观环境。要充分利用津滨轻轨、津滨高速等重要交通干线连接各区的作用,密切开发区与天津市及沿线各区的联系,突出开发区的区位优势。
六、注重引进技术和开发创新,提高区域科技自主创新能力和科技产业核心竞争力
23、进一步完善科技政策体系,强化专家资源网络。召开全区科技工作会议,对今后几年的科技工作提出战略性指导方针。要对“双高”政策进行修订完善,正式出台《天津开发区种子基金管理办法》、《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生物技术产业发展金管理暂行办法》等配套规定,为科技创新、创业提供更加完善的政策环境和管理环境。完善科技扶持政策的操作程序,加强监督审核,做到扶持与管理并重。调整高指委组成,按照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汽车、化工四大科技主导产业,分别成立专家委员会,与专家建立更紧密的联系,充分发掘利用专家的智力和渠道资源。
24、鼓励区域科技创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要深入实施专利战略,立足于优势特色产业、新兴产业,支持专利技术、产品的开发和专利成果的吸纳与转化,提高开发区专利申请数量和转化数量。要积极推动技术标准战略,加强电动汽车、膜技术、现代中药等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的研究和制定。加快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制度,推动企业不断增强知识产权意识,培育一批拥有自有知识产权的重点企业。以优惠鼓励措施鼓励专业知识产权中介服务机构入区开展业务。大力加强科协作用,努力营造良好的科技发展氛围。
25、继续推进科技创新载体建设,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全力做好软件大厦的招商与管理工作,推进创业中心、纳米基地、华生生物园等创业基地发展,使其发挥更大作用。做好对开泰、唐人等民营孵化器的扶持,争取更多的民营力量参与科技孵化事业。推动中国包装科学技术研究所、重型机械技术中心、人工细胞
中心、风力发电国家工程中心等的建设,吸引更多全新机制的科研机构入区。积极促成锦湖轮胎、中芯国际、三星通讯等跨国公司在开发区设立研发中心。推出有力度的优惠措施,大力吸引法律、认证、市场、设计、成果交易、投资融资等方面的中介服务机构入区,为科研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创造完善的配套环境。
26、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加快区域数字化建设。结合开发区实际,做好开发区信息化“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电子政务、电子社区和数字化城区建设。以大型龙头企业为核心,建立区域范围内企业与企业间业务协作的电子商务体系。推动国家级电子信息产业园的申请和建设工作。促进计算机防病毒及IT外包服务的产业链的形成,把开发区建成中国的信息安全产业基地和软件外包服务基地。
七、加强政府管理,推进各项事业改革创新
27、加强经济调控能力和市场管理水平。要进一步提升对区域经济运行的监测分析能力,加强对事关区域经济全局的重大问题的研究,及时提出应对措施和建议。要做好“十一五”发展规划,为开发区新时期的发展明确目标和方向。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强化产品质量管理,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建立和完善社会信用体系。要加快组建和规范行业协会与商会,发展高水平的市场中介机构。
28、加强安全生产和区域治安管理,构筑“平安泰达”。要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制度,加大政府对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投入,建立安全生产事故的提前预防机制,加强对重大危险源、食品和特种设备的监控和管理,并从今年开始覆盖式逐个对重大危险源的操作流程制度、安全设施及周边环境进行排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提高全员安全能力和安全技能。充分利用有线电视网改造形成的资源,加快公安、消防、交管等区域管理和应急指挥系统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和应急处理反应能力。要抓好法制宣传教育,加强执法力量。强化公检法司、武警、消防的队伍建设和设施投入,实施科技强法,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要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全面构筑和谐、安定的社会环境。
29、加强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税收工作要加强征收,使税收征管目标紧跟开发区经济发展步伐,努力增加财政总量和可支配财力。要积极发挥财政资金支持结构调整、提高经济质量和效益的调控职能作用,集中财力保证开发区主要发展方向和重点工作。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管理等问题的决定》,逐步建立财政资金绩效评价管理制度,完善财政监督,确保财政资金运行管理的安全性、有效性和规范性。要建立财政资金使用的定期审计制度,进一步强化追踪问效,规范资金使用,更加有力地促进和支持经济社会事业快速健康发展。
30、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行政效率。要继续深入落实行政许可法,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要完善决策机制和领导方式,健全决策跟踪和反馈机制,实行责任追惩制。加强廉政建设,保证权力高效、廉洁运行的能力。继续完善ISO9000管理程序,提升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程度。加快电子政府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政务公开。要继续完善干部管理制度,严格干部考核程序,强化激励机制和惩戒机制,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运行体系。要进一步加强公务员培训,研究制定培训效果评价体系。要强化政事分开,督促事业单位强化聘用合同管理,并在部分单位推行内部分配制度改革。
31、转变投融资方式,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投融资体制改革要迈出关键性一步,取得实质性进展。,对于大规模财政性投资形成的各类存量资产,要充分运用资产证券化、项目融资、市政债券、产业投资基金、信托和经营租赁等金融工具和产品以及各类政策手段,逐步盘活变现,并建立起资金良性投入和退出循环机制。对于新增公益性和基础性财政投资的项目,要完善投融资补偿政策和公共产品价格政策,建立“公用产品、公告价格、公开补贴”机制,充分发挥贴息、回购等财政杠杆的作用,开展项目的市场化运作,吸引更多社会资金参与项目开发建设,切实降低政府财政和贷款投资比例,逐步形成“政府引导、社会多元化参与、市场运作”的投融资格局。
32、促进国有企业改革,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要切实推进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和国有企业改革,逐步解决泰达控股公司历史遗留问题,提升国有企业的竞争力,促进国有资产增值保值。泰达控股公司立足滨海新区和开发区的发展,在明晰产权、健全治理结构方面取得新突破,通过改革提高效率,增强活力,有效控制投资经营风险。要以资源战略为核心,改善资产质量,以基础设施、土地开发、金融产业等为主导方
向,围绕开发区产业发展需要有选择地开展实业投资,引入多元化投资主体,积极组建以上市公司为主体的专业化集团,做大做强主导产业,提高经济效益,为区域大规模开发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八、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构筑和谐社会
33、提高教育水平,创建高质量的教育环境。要深化教育改革,推进体制创新,实现高质量基础教育、高标准职业教育和高水平高等教育的同步发展。要设立教育促进中心,启动第二中小学建设,并加强现有教育载体的协调和管理,统筹教育资源,提高师资队伍素质。要针对不同人群的需要,建立符合开发区特色的终身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创建学习型社会。
34、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提供高水准的医疗服务。要完善医疗服务网络,建设新的综合医院。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建立以综合医院为重点,以社区卫生服务为补充,以专科及医疗保健为特色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要加强疾病预防、医疗救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建设,通过卫生防病站国家实验室认证,提高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能力。加强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的监管,切实保障人民健康安全。
35、推进文化事业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的需求。一手抓公益性文化事业,一手抓经营性文化产业,促进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跨越发展。要深入研究建设先进文化的长远规划、阶段目标和具体工作任务,实现对文化建设的规划、引导、扶持和推进一盘棋,努力形成具有开发区特色的文化品位和魅力。文化设施的建设要以存量为主,适量新建为辅,并引导社会力量积极参于。要重点利用泰达图书馆、市民广场等现代化文化设施,丰富人民群众的文化生活。要以现有文化资源为基础,以传媒、会展、旅游、信息服务为重点,加快文化资源整合,打造知名品牌。要继续发挥泰达电视台、北方经济时报和政府网站系统的作用,满足人民群众高标准的文化需求和区域精神文明建设的需要,不断提高居民素质和区域文明程度。
36、完善社区功能,建设有序、高尚的社区环境。要以提高居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继续深化“六进社区”和“五个一”创建活动,扎实推进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同步考虑开发区已建成区和新开发小区邻里中心建设,拓展社区服务领域和覆盖面,深化社区服务工作。积极发挥社区居委会基层管理作用,营造管理有序、安全舒适、团结互助的新型社区环境。
37、全面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夯实和谐社会基础。要继续健全开发区社会保障体系,加强劳动和社会保障执法监察力量,保护各类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满足各阶层劳动者需求,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做好社会福利、社会救济工作。要继续规范建筑市场,保障民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法律援助职能优势,不断深化和拓展法律援助网络,积极应对群体性、突发性涉法事件,认真做好信访接待处理和矛盾排查工作,从源头上化解矛盾,保持社会稳定。要积极扩大就业,强化就业服务手段,做好就业指导和岗位推荐工作,鼓励灵活就业、自主创业,全年要新增就业岗位1.6万个,保证开发区的充分就业。要理顺工资分配机制,执行最低工资制度,努力增加群众收入,使群众充分享受开发区发展带来的丰硕成果。要加大人才开发和引进力度,继续鼓励各类人才在开发区自由择业、自主创业,建设适应产业发展和社会需求的人才队伍,推进人才兴区战略。要把人才工作和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大力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特别是要针对重点发展产业培养高技能人才。要启动并建成“天津滨海职业技能培训中心”,构筑保持长期竞争力的人力资源供给和开发平台。
2005年,是开发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良好发展态势的关键一年,也是全面实现“十五”计划目标、衔接“十一五”发展的重要一年。面对难得的机遇和繁重任务,开发区要勇挑重担,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开拓创新,加快发展,为我市三步走战略的胜利实现和滨海新区建设做出更大贡献。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
(2003年1月9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六十七号)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条例》已由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九次会议于2003年1月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天津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3年1月9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了促进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开发区)的建设和持续高速发展,充分发挥开发区在本市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开发区是利用外资、发展工业、出口创汇为主和致力于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经济区域,是本市改革开放、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试验区。
第三条是开发区应当成为设施完善、功能齐全、技术先进、环境优越、产业结构合理、生产力高度发达、经济和社会全面进步的现代化国际港口大都市的标志性区域。
第四条开发区应当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积极推进与其相适应的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
第五条开发区应当为单位和个人创造良好的投资、研究开发和创业条件,依法保护其合法权益。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行为规范
第六条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是天津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开发区实行统一管理。
第七条开发区管委会应当按照管理、服务和促进发展相统一的原则,实施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一)组织编制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总体规划和有关专项规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开发区预算、决算制度,并依法接受监督;
(三)根据全市和滨海新区相关规划,统一规划开发区的各项基础设施、公用和公益设施,制定有关收费标准;
(四)统一管理开发区内的土地、规划、建设、房产、市容等项工作;
(五)审核、批准在开发区内市人民政府权限内的投资项目;
(六)对开发区企业实行劳动行政管理,保护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
(七)制定开发区内行政管理规定,检查各项规定的执行情况;
(八)对开发区企业事业单位遵守法律、法规情况,依法进行检查、监督;
(九)统一管理开发区的各项社会事务,促进开发区各项公益事业的发展;
(十)检查、监督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一)支持、协调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在开发区内分支机构的工作;
(十二)市人民政府赋予的其他职责。
第八条开发区管委会根据精简、高效的原则和市人民政府授予的权限,设立、调整行政管理机构,赋予其相应的管理职责。
第九条本市各市级管理部门应当将其有关管理职权委托开发区与之相对应的行政管理机构行使,以提高办事效率。开发区的行政管理机构应当在业务上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实行垂直领导的外,市级管理部门不向开发区派出机构。
第十条开发区管委会依法管理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工作。开发区土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的登记、收费管理和发放《国有土地使用证》。
第十一条开发区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必须符合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属于应当由单位和个人自行决定的事务,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应当遵循廉洁、高效、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开展工作,并提供优质服务。
第十三条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政务公开制度,应当将其履行职责的依据和审批事项、收费事项、办事程序、办理时限和服务信息等,通过报纸、电视、政府网站及其他媒体公开,或者在其承办业务的场所以适当的形式予以公布。
第十四条开发区内的行政管理部门实行政务限时办理制度,对单位和个人申请办理的审批事项,符合条件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批准;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有特殊情况不能按照前款规定完成审批事项的,可以延长三个工作日,但应当及时向当事人说明原因。
第十五条开发区管委会对涉及开发区长远发展和单位、个人利益的重大决策事项,推行听证制度,并不断加以完善。
第十六条市人民政府各部门组织的行政执法检查,对开发区内企业实施的,应当由开发区的行政管理部门在市级管理部门的指导和开发区管委会的领导下进行。
第十七条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建立畅通、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解决单位和个人反映的问题。
第三章投资促进
第十八条开发区应当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大力发展公益事业,提高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良好的投资、工作和生活环境。
第十九条开发区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办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开发区产业导向的技术先进和新兴的工业企业。
第二十条开发区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内开办符合区域规划和产业导向的商业、教育、文化、体育、旅游业等企业事业组织。
第二十一条鼓励在开发区内设立金融、保险、法律、会计、评估、咨询等服务机构,为单位和个人的生产、经营和创业活动提供全面的服务。
第二十二条开发区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内投资兴建和经营供水、供气、供电、供热、排水、道路以及其他基础设施。
第二十三条开发区管委会对其鼓励发展的产业,除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给予优惠政策外,还可以对单位和个人给予政策性扶持。
第二十四条行政管理部门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以外,不得对开发区企业进行任何行政性收费。
第二十五条在开发区内申请设立企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直接予以登记。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的依据。
对直接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在五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需要办理前置审批的,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进行并联审批。
第二十六条在开发区设立企业应当符合开发区的产业政策和产业导向,其经营项目除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禁止或者限制外,应当准许登记。
第二十七条在开发区设立企业的单位和个人,可以以专利权、非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作为注册资本出资。
不涉及国有资产的,作为投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可以由投资各方协商确定;涉及国有资产的,作为投资的无形资产的价值,应当由具有资质的机构评估确定。
第四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第二十八条开发区努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实现科技成果产业化,成为以高新技术业为主导的现代化工业基地和技术创新、科技成果转化基地。
第二十九条开发区鼓励单位和个人投资电子信息、生物医药、环境保护、新材料、新能源等高新技术产
业。
第三十条开发区鼓励海外留学人员在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
第三十一条开发区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在开发区创办高新技术企业或者实施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项目。
第三十二条开发区管委会引导社会资金建立风险投资基金,鼓励单位和个人设立风险投资机构及专业投资服务管理机构,投资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
第三十三条单位和个人在开发区设立高新技术企业的,注册资本可以在两年内分步到位。
第三十四条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工作,由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委托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受理,组织专家进行认定。
第三十五条开发区管委会每年从可支配财政收入中拨出一定比例的资金,设立科技发展金,扶持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
第三十六条开发区以优惠地价向高新技术企业和研究开发机构提供生产经营用地。
第三十七条开发区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以及其他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科技园、创业园、创业中心等各种形式的企业孵化器,并对其建设和经营给予扶持。
第三十八条开发区对在开发区内的企业和科研机构从事开发工作的高级人才,给予包括住房、科研经费、子女入学补助等方面的优惠待遇,并在户口迁移、职称评定等方面提供帮助。
第三十九条开发区管委会应当制定有关扶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和鼓励高级人才进入开发区创业、从业的规定。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同级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一)违反本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对应当公开的信息未予公开的;
(二)违反本条例第十四条、第二十五条规定,未在规定期限内办结审批、登记事项的;
(三)违反本条例第十六条规定,进行执法检查的。
第四十一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向企业收费的,应当将所收费用退还企业,赔偿损失;并由同级监察部门或者上级主管机关依法追究其直接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二条开发区管委会和开发区内行政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在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条例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1985年7月20日天津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1993年3月11日天津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和2001年12月28日天津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修正的《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年鉴 2006》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年鉴记叙了2005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全貌。内容有:特载、大事记、文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人民团体、政法、城区规划与建设、综合经济管理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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