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房屋建设与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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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499
颗粒名称: 第七章 房屋建设与管理
分类号: TU981
页数: 4
页码: 124-127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开发区的房屋建设和房地产管理情况。工业厂房建设主要以砖混结构为主,后发展为轻钢结构。住宅建设主要以中低档为主,同时建设了一些别墅和高档公寓。公共建筑建设包括行政、办公、商业、金融、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建筑等。房地产管理机构包括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和房地产交易所,负责管理房地产交易和物业管理工作。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建立了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并探索了业主自治管理模式。
关键词: 工业厂房建设 住宅建设 公共建筑建设

内容

第一节 房屋建设
  一、工业厂房建设
  20世纪80年代,标准厂房以砖混结构为主。90年代,向轻钢、框架结构方向发展。至20世纪末,以轻钢结构为主。1985年4月,始建第一栋工业厂房,即1号通用厂房,面积6914平方米。5月始建丹华公司自行车生产车间,面积1.08万平方米,是为首家合资企业专用厂房。1985~1990年,工业厂房累计竣工面积42.9万平方米。1991~1995年,厂房竣工面积94.8万平方米。1996~2000年,厂房竣工面积91.92万平方米。后5年竣工面积是前6年的2.14倍。
  1985~2000年,工业厂房开工面积278.12万平方米,竣工面积229.62万平方米,竣工率82.56%。
  二、住宅建设
  建区初期,住宅建设以中低档为主,以小区建设为辅。1986年4月,始建生活区第一幢职工公寓(后改为紫云宾馆)。1987年首建翠园小区。1994~1995年,晓园新村、恂园小区、恬园别墅先后建成。至2000年,其中别墅、高档公寓建筑面积25万平方米,中低档住宅125万平方米,单身宿舍6万平方米。全区住宅建筑竣工面积156万平方米,房屋13044套。
  三、公共建筑建设
  建区初期,以行政、办公、商业、金融建筑为主。进入90年代,随着人口增长,以文化娱乐、体育、医疗卫生、教育科研建筑为主。1985年元旦,在第一大街2号地址,首建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是为区内第一座建筑物。1987年9月,人民银行办公大楼破土动工,建筑面积4000平方米,于1990年2月竣工。1987~1988年,紫云餐厅、兰鲸商店、福利快餐公司、大阪酒店建筑完成,相继开业。1989年建成开发区医院。进入90年代,泰达学院、泰达一小、泰达国际学校、泰达图书馆等建筑先后竣工。至2000年,区内最高建筑——33层的泰达中心酒店对外营业。泰达投资服务中心大厦投入使用,并首获国家级建筑工程最高奖——鲁班奖。全区公共建筑竣工面积51.75万平方米。
  第二节 房地产管理
  一、机构
  开发区房地产管理局负责开发区范围内的房地产管理工作,对开发区房地产产权、产籍依法进行管理。具体包括:转让、抵押、出租等房地产交易行为,规范房地产交易市场,同时实施开发区物业管理工作。2001年6月,土地科、房地产管理科、产权科合并为房地产科,房地产科与房地产交易所共同履行以上管理职责。
  二、市场管理
  1989年2月,区管委会根据《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产管理规定》,制定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商品房产交易市场管理细则》。《细则》包括:商品房产买卖,商品房产转让、抵押、拍卖及租赁等经营活动。至1990年,开发区建成各类房屋55.6万平方米,除少数自建自用外,大多属于商品房。此类房产交易因系双方自行协商成交,价格未经评估,交易未经鉴证,产权未办登记,故造成遗留问题较多,纠纷时有发生。为解决“有市无场”的局面,是年,成立开发区房地产交易所,以加强市场管理。
  商品房产交易市场管理包括:运用行政手段、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对从事商品房产交易的企业、单位和个人,在商品房产价格评估、交易合同监审、缴纳各种税费等方面实行管理;及时为供需双方提供市场商品房产买卖、租赁信息;定期组织各种交流活动以及进行有关房产的法律、政策咨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国务院1985年2月颁布的《借款合同条例》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土地使用权有偿出让转让管理规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于1991年11月制定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房地产抵押贷款管理办法》,使其规范有序。
  1992年,办理房产买卖3件,成交面积3040.82平方米,成交价格365.95万元;办理房产抵押39件,抵押面积8.89万平方米,抵押定额4530万元;办理租赁审核2件,成交面积256平方米;办理房屋价格评估2件。
  1995年,办理房产买卖24件,成交面积1.02万平方米,成交额2610.08万元;办理房产抵押118件,抵押额3.3亿元;办理租赁交易5件,面积477.82平方米;办理房地产评估金额33万元。
  1997年,办理房地产抵押276件,抵押面积69.88万平方米,抵押定额3.64亿元;办理房产交易135件,成交面积4.06万平方米,成交额6410万元;办理租赁评估8件,评估金额1064万元。
  2000年,办理房产交易746件,成交面积55.63万平方米,成交额13.71亿元;办理房地产抵押1688件,抵押面积102.71万平方米,抵押定额11.11亿元。
  三、物业管理
  天津开发区房管局是物业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审查批准各类物业企业申报的物业管理方案,办理物业企业资质登记,并协助物业管理企业组织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监督公共契约和物业管理合同的制定,调查、统计物业管理状况,监督指导物业管理企业,调解物业管理各种纠纷和对物业企业进行行业管理。
  开发区物业管理起步较晚,始于20世纪90年代中期。1996年《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业管理暂行规定》出台,是为开发区亦是天津第一个此类地方性法规。同时,还制定出《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生活垃圾清运管理暂行规定》,与上一法规相配套,使开发区物业管理和垃圾清运管理走上法制轨道。
  开发区物业管理,本着“遵守业主自治和专业服务相结合、属地管理与行业管理相结合”原则,建立专业化物业管理公司。其模式分为两种:一是由开发商派生的物业管理子公司;二是与开发商关联不紧密的独立型物业管理公司。
  物业管理的理念是:服务是管理之本。坚持“管理人员不熟悉制度不能上岗”的制度。负责天津国际发展大厦的物业管理,在滨海新区堪称一流。格林园等住宅小区管理,荣获全国优秀物业管理小区称号。1998年,开发区开始探索业主自治管理的新模式,首创晓园新村物业管理委员会,使居民小区物业管理规范化。至1999年,开发区有资质的物业管理公司近20家,管理项目达35项,管理面积100余万平方米。开发区工业厂房、外商居住区、外来打工人员集体宿舍不断增加,物业管理也随之向以上领域拓展。总公司所属物业管理公司开始与美国和澳大利亚的著名公司合作,引入国际先进管理机制,提高服务水平。同时,与全国房地产行业培训中心和天津理工学院管理系合作,参与公司日常管理。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记述了1984年天津开发区建区开始,下限至2000年。为保证记述事物的完整,一些事物的时限有所前伸和后延。记述层次结构,一般为篇、章、节、目和子目五层,篇首设无题序;入志图表,冬量紧靠正文。附录设置,除全志的总附录外,个别篇章之后亦适当设附录,与篇章正文相辅相成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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