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立案信访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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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38
颗粒名称: 一、立案信访
分类号: D926.21
页数: 2
页码: 670-6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立案信访的情况。
关键词: 立案信访 天津市

内容

2004年,开发区法院坚持全员责任制和首问负责制,即全院干警对信访事件人人有责,来访人先接触谁,谁就要负责接待。以便民诉讼为主线,构建立案流程渠道。向当事人免费提供各类案件诉讼指导材料,为当事人准备必要诉讼用品,完善诉讼程序告知和风险提示。是年,信访接待人员消除上访闹事苗头100余起。
  2005年,建立信访工作长效机制,实现信访接待工作制度化。强化快速反应、密切协调、重点人员专业培训3个机制。健全案件排查制度、预警预案制度、层级负责制度等多项有效处理涉诉信访接待工作制度;总结出以理说服法、指示出路法、感情关怀法、先解急需法、先例示范法等5种工作方法,通过行之有效的措施化解350件非讼纠纷。开发区法院的工作招法得到最高人民法院的重视和肯定,在是年9月召开的全国立案信访工作会议上作为经验被推广介绍。全年信访接待人数逾1万人次。
  2006年,信访接待做到件件“有登记、有回复、有落实”。为处于弱势地位的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和司法帮助,依法为符合救助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依法对300名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抚养费、医疗费等案件的当事人适用缓交诉讼费用救助措施,缓交金额20余万元。是年,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4000余人次。
  2007年,修订《信访工作规程》,出台《加强“国庆”和“十七大”期间信访工作的规定》,对紧急情况预警机制和值守应急机制做出规定,落实工作责任,规范信访工作秩序,杜绝非正常信访事项和越级上访、进京上访、恶性上访事件的发生。共接待立案来信来访3715人次,为81名经济困难的当事人办理诉讼费用缓交手续,缓交金额6.43万余元。
  2008年,围绕“公正司法,一心为民”,完善信访接待工作机制,提高立案和信访接待工作水平。增强与区管委会信访办等职能部门的联系。严把立案关,主动为当事人提供诉讼指导和各种便民服务,保证立案信息准确、及时、高效录入。探索和开展立案调解工作,仅配备2名工作人员,以调解、撤诉等方式解决简易民事纠纷1979件,占民商事案件总结案的37.5%。是年,实现立案正确率100%。
  2009年,加大立案审查工作力度,强调立案的审慎性和前瞻性,提高对新类型、敏感、疑难案件的立案审查能力,实现审查正确率100%。推行便民、利民措施,完善司法救助制度,在立案大厅设置导诉台,增开立案窗口方便群众诉讼。继续加强立案调解工作,立案调解结案648件,占民商事案件总结案的22.91%。妥善处理付某等职工诉京瓷(天津)通信设备有限公司劳资纠纷案等322件,平均审限仅为0.5天。针对“群体性因素、不稳定因素”案件及劳资纠纷等极易引发上访、闹访事件的案件,继续加强与社保中心、开发区信访办、法律援助中心、工会等有关单位或部门沟通协调,及时掌握动态,制定应对措施,继续保持无越级上访、恶性上访、闹访事件。
  2010年,加强立案窗口建设,做好诉讼服务和立案审查受理。严把立案关,主动提供诉讼指导和各种便民措施,完成3785件各类型案件的立案工作,做到适度审查,适时受理,立案正确率100%。迅速办理适用督促程序和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共办理5件适用督促程序的案件和39件适用公示催告程序案件,得到当事人认可。继续深化立案调解,通过立案调解方式结案71件,有效缓解审判庭工作压力,为当事人提供迅速有效解决纠纷的绿色通道。建立信访案件排查制度,预警、预案制度,层级负责制度,督办制度,会办制度,案件的约访、下访、回访制度和责任倒查追究制度等。对于所有当事人来信与来访,严格按照《信访工作规程》确定的职责、办理程序和工作要求,逐一登记、接待、办理、督办、回复、报告及立卷归档。继续加强与开发区信访、劳动保障、劳动仲裁、工会、高院诉讼服务中心等部门的沟通和协调,发现苗头问题,及时报告、积极应对。及时保质完成“清积案化新访控非访专项活动”工作任务,继续保持无越级上访、恶性上访、闹访事件的良好态势。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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