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执行案件工作机制与制度建设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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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36
颗粒名称: 二、执行案件工作机制与制度建设
分类号: D926.21
页数: 2
页码: 669-67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执行案件工作机制与制度建设的情况。
关键词: 执行案件 制度建设 天津市

内容

2001年,开发区法院完善执行管理机制三权分离制度(执行决定权、执行实施权和财产处置权三权分主体行使)。规范评估、拍卖、清算市场秩序。刑事附加刑执行工作全市排名第一。
  2003年,开发区法院率先实行《执行令》制度,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和人民法院的执行权威,提高执行效率。
  2004年,建立执行案件进展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及执行案件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机制,出台《执行案件紧急情况操作程序规定》,对不同紧急情况采取不同工作方法、程序做出详细规定。
  2005年,加强执行程序和执行流程管理,规范执行行为,提高执行水平,进一步解决执行难问题。实行执行通告制度,有效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及规范性,规定执行案件承办人每月向申请执行人发出《执行情况通告函》,通告法院就该案特别是寻找财产线索所做的具体工作,确无财产可供执行且申请执行人也一直未能提供准确执行线索的,《执行通告函》可作为裁定中止执行的程序依据,该制度在全市法院得到推广。加大执行和解力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制订可行和解方案,提高执行和解率。规范财产保全措施,与区内设备、环境、服务过硬的汽车修理场签订车辆保管保养协议,由该修理场统一对查扣车辆进行规范保管保养,减少当事人损失。
  2006年,探索执行工作新方法,在全市法院系统率先实行执行工作“简繁分流”及“本次执行程序终结”制度,取得预期效果。执行案件收结案基本实现良性循环。
  2007年,建立并落实“四查一告知”制度。做好被执行人财产查询并告知法庭及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在车管部门、房管部门、工商部门、金融机构的财产情况。
  2009年,采取细化执行员和辅助人员工作分工、健全执行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执行工作流程管理、严把中止和程序终结关等方式,提高执行质量和效率;探索完善党委政法委组织协调,人民法院主办、有关部门联动、社会各界参与的执行工作长效机制;创新执行方法,注重执行效果,“生道执行”帮助受金融危机影响企业渡难关。
  2010年,理顺机构、加强管理,明确庭内综合组、实施组和裁决组的职责及人员分工,继续实施“一表化”执行跟踪管理制度,实行繁简分流、以老带新、专案专办制度,提高案件的执结效率和效果;针对往年执行工作投诉率较高的现象,及时设立专司裁决工作的裁决组,使执行权与裁决权相分离,相互制约,执行案件的投诉率相应降低。在实施组内由两名具有审判职称人员分别帮带3名简案承办人,对口繁简接转、裁定批复、结案审批。组织专人负责对委托执行案件进行先期财产调查及回复工作。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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