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举报控告申诉及民事行政案受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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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221
颗粒名称: 一、举报控告申诉及民事行政案受理
分类号: D926.3
页数: 2
页码: 659-660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至2010年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举报控告申诉及民事行政案受理的情况。
关键词: 控告申诉 民事行政 天津市

内容

2001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43件,同比上升40%,其中举报控告41件,申诉2件,署名举报9件,属开发区检察院管辖的线索26件。及时按照程序对其进行分流处理,工作耐心细致,讲求策略,做到“三个百分之百”(即百分之百接待,百分之百受理,百分之百答复)。检察长接待8次、12人。民行科接待单位和群众来访申诉、咨询15人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件,立案1件,息诉1件。
  2002年,强化控申接待,做好矛盾排查和上访人的劝解疏导工作。全年受理申诉举报线索43件,接待举报及各类咨询人员60余人次,对受理线索及时按照程序分流处理。受理民事行政案件2件2人,办结2件2人,依法对其中一起民事申诉案提出建议上级院提请抗诉的意见,实现该院自成立民行科以来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零的突破。
  2003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举报、控告申诉线索29件,其中举报、控告27件,均得到处理。依法办理一批民事、刑事申诉案件。
  2004年,受理群众各类举报控告申诉线索37件,接待群众来访40余人次。受理民事行政案件4件,其中1件立案并向市二分院提出抗诉建议。
  2006年,受理各类举报、控告线索45件,接待来信来访50余人次,坚持检察长接待日接待来访。年内受理民事申诉案件1件。对群众反映情况,坚持“三个百分之百”及首办责任制制度。
  2007年,受理控告申诉线索36件,控告申诉受理数同比下降20%。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3件。依照案件管辖规定初查10件,根据法律程序经领导批准后,分流有管辖权的单位。其中,转反贪污贿赂局、反渎职侵权局16件;转公安机关1件;转其他单位纪检监察部门14件;存查1件。受理4件申诉案件,其中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1件,不服检察机关不予立案的1件,不服人民法院民事判决裁定的2件。不服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申诉案件由检察机关侦查监督科审查,依法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决定实施监督;对实名举报不服检察机关不予立案决定的,由检察机关反贪污贿赂局审查;2件不服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的申诉案件,由检察机关民事行政检察科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是年,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70人次。
  2008年,受理举报、控告线索34件,受理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件;接待群众来访、来电咨询和举报90人次。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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