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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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1155
颗粒名称: 第四节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分类号: F715
页数: 1
页码: 620
摘要: 本文记述了自2002年4月27日天津开发区三方(区工会、劳动人事局、国际商会)协调委员会成立以来,区国际商会致力于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为三方协调委员会和政府提供工作方案,推进区域的“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商会组织了多次培训、研讨、交流和考察活动,提高企业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认识,学习稳定劳动关系的经验。商会还与工会签订了《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集体合同》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集体协商协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同时,商会通过设立企业法律咨询热线、建立协商机构等方式,关注劳资关系动态,促进和谐劳动关系的构建。区工商联也在反映企业意见、处理劳资纠纷以及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并与开发区人事局、工会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和劳动关系隐患排查工作。
关键词: 天津市 商会构建 谐劳动关系

内容

2002年4月27日,天津开发区三方(区工会、劳动人事局、国际商会)协调委员会成立,旨在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国际商会为资方成员。
  自三方协调委员会成立起,区国际商会即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组织的一项重要工作,及时发现劳动关系中出现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工作方案,为三方协调委员会和政府提供措施保障,推进区域“全国模范劳动关系和谐工业园区”创建工作。2006年,组织企业会员参加培训、研讨、交流、考察等活动100余次,提高其对稳定劳动关系的认识,学习稳定劳动关系的经验。2007年,商会组织交流、研讨、培训、考察等活动100余次,其中包括组织企业家参加《物权法》《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讲座;组织部分民营企业家参加中共中央党校的“民营企业家走进中央党校”系列理论教育培训班,提升企业家处理劳动关系的能力。2008年,区国际商会代表资方与工会签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集体合同》《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区域集体协商协议》,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组织企业参加天津市关于开展促进企业发展、职工增收与劳动关系和谐调研活动。开展主题宣讲和专业培训,引导企业建立内部协商机制、工资集体协商机制,构建和谐稳定经营环境。发挥企业联络员联络机制作用,关注劳资关系动态。设立企业法律咨询热线,接听劳动法规方面的企业热线近百人次。建立协商机构,畅通资方建言献策渠道。举办区国际商会资方联络员专题培训、召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工作会议、举办3次经验交流“互比互看”活动。区工商联在反映企业方呼声、代表资方处理劳资纠纷、劳动法律法规培训等方面发挥作用。是年,对企业会员组织《劳动合同法》培训2次,处理劳资个案5起,聘请律师为企业解答劳资问题400余次。2010年,区工商联与开发区人事局、工会共同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劳动关系隐患排查工作。是年,组织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会议5次,并组织企业创办和申报开发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全年接待劳动法规方面企业热线130余人次;组织召开稳定劳动关系工作会议5次,涉及企业近400家。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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