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
唯一号: | 020220020230001015 |
颗粒名称: | 一、继续教育培训 |
分类号: | D630.3 |
页数: | 1 |
页码: | 56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2005年,天津开发区管委会制定了《天津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干部进修硕士、博士学位费用报销规定》。规定进修人员如在40岁以下并在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进修与本人工作相关联的专业,可报销进修费用的70%(上限5万元)。此外,进修人员申请在境内业余学习,报考学校属境内外合作办学,其在取得国家认可的境外硕士、博士学位后,可报销进修费用的50%(上限8万元)。 |
关键词: | 天津市 管委会 教育培训 |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