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执法监管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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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791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执法监管
分类号: F752.5
页数: 3
页码: 452-454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海关执法监管的情况。其中包括通关监管、保税监管、后续监管等。
关键词: 天津市 海关 执法监管

内容

一、通关监管
  2001年,开发区海关累计接受进出口报关单92170票,监管进出口货物42.57万吨。
  2004年,实行“小额担保、先放后税”通关便捷措施。是年8月20日,由中国国航公司承运的往返于首都机场和天津开发区的“京津地面航班”开通,开发区海关专门实施“陆地航班、空地联运”监管模式,实现出口空运货物在“家门口”办理报关及安检手续,方便区内企业,降低物流成本。10月8日,取消摩托罗拉及西迪斯等企业应急货物“凭保放行”方式,代之以“登记验放”制度,首次实行急用货物“登记验放”制度;12月,开通海运出口业务。
  2006年,海关引入“差别通关通道”模式,提高通关效能。综合分析企业信誉、申报差错、申报商品等情况,进行科学分类,通关环节分别进入“快速、一般、特殊”3个通道,享受不同的“通关待遇”,加强实时监控与后续核查,动态调整企业分类,强化对违规企业的规范力度,形成有分类、有调整、有差别、有监控的通关模式。针对区内大型高新技术企业“零库存”管理对通关时效的要求,开发区海关在接单现场专门设立了“快速通道接单窗口”和“快速通道放行窗口”,为管理规范、资信良好的大型生产型企业的急用免税单据提供“快速通道,单据随到随放”服务。是年3月15日,开发区海关与机场海关首票空运“一点通全关”(指本地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或货物的流向特点,自主选择在注册备案地海关或货物进境地海关申报,并办结海关通关手续)货物通关。此为开发区海关首次接受空运提单副本报关,非空港口岸现场海关接受报关企业持提货单复印件等有关纸质单证办理空运货物的报关手续,方便企业享受“一点通全关”,促进企业就近便利通关。
  2007年,开发区海关审单科采取“递单签时”,制作“递单时间印章”,接单关员通过对电子审结时间与递单时间对比,督促报关员及时递单申报,压缩单据外部流转时间。是年6月始,在开发区注册的进出口企业办理海关业务均可在开发区海关享受“一站式”服务,在报关大厅即可办结所有海关业务手续。7月19日,开发区海关首票“北京——天津”空运“属地申报、口岸验放”货物顺利申报。
  2008年,针对摩托罗拉、飞思卡尔等大型电子行业企业提出的急用空运转关货物通关问题,加强与企业沟通,推出“提前报关、实货放行”便捷通关措施。企业在首都机场海关办理货物转关后,即可向开发区海关发送进口货物报关单电子数据,海关进行审核,实货到达开发区海关查验中心后直接办理查验放行手续。
  2009年,满足企业通关需要,实行延时通关和预约通关相结合模式,保障企业24小时通关需求。建立天津海关至秦皇岛海关、青岛海关和威海海关的出口“海运转关”新通道,帮助企业搭建更加科学、便捷的物流通道,为企业节省物流成本。开展“通关十佳”和“通关十差”企业评选,利用电子大屏幕等媒介及时公布缴税时间最佳的10家企业和最差10家企业,鼓励企业及时缴税,缩短缴税周期,提高通关效率。
  2010年,开发区海关完善内部管理。通过“日查日报、每月盘点”制度,对未放行(未审结)报关单进行监控,查找影响通关效率的问题;完善内部流转机制,设定单证流转时限,降低因环节流转和手续性操作对通关效率造成的影响,出口通关效率连续35个月列天津海关业务现场第一。全年实征税款106.64亿元,接受申报并放行报关单149719票,货值109.9亿美元。
  二、保税监管
  保税监管系海关对享受保税政策的进出口货物或物品在保税状态下研发、加工、装配、制造、检测、维修等产业链全过程,以及采购、运输、存储、包装、分销、转运等简单加工及增值服务等供应链的全过程,实施备案、审核、核准、查验、核查、核销等实际监管的行政执法行为,监管对象为保税加工(加工贸易)。2001年,开发区海关接受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数1849份,合同备案金额57.43亿美元,内销征税22.35亿元。
  2003年,天津海关首家加工贸易联网企业——天津三星电子有限公司启用电子账册。2004年,开发区20家企业的加工贸易联网,联网监管加工贸易总量占天津市67%,联网企业加工贸易总额突破百亿美元。
  2005年,开发“单票补税”“核销预测”等多项功能,解决核销瓶颈问题;实行单耗行业模块式管理、调整边角料监管模式,加强实货监管力度。是年,开发区新增联网企业45家,联网企业通过加工贸易电子账册进出口额188.1亿美元,同比增长30.45%,占天津关区电子账册进出口总额的81.4%,联网企业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占开发区加工贸易进出口总额的97%,内销征税22.7亿元,占天津关区的80.4%。
  2008年,按照国家海关总署的部署和《天津海关推广应用H2000电子化手册系统的工作方案》的要求,开发区海关作为天津海关试点单位于5月进行电子化手册系统试运行,启用电子化手册。与7家企业签订备忘录,对企业实施“量身定做”个性化保税监管模式。2009年新增15家“量身定做”企业。
  2010年,开发区海关接受加工贸易合同备案数1956份,合同备案金额93.5亿美元,内销征税22.68亿元。是年,开发区海关推行“诊断式”核查,利用该措施核查企业30家,税款186.4万元。
  三、后续监管
  2001年,开发区海关后续监管坚持把规范企业行为与抓“大要案”结合起来,加强统一指导、发挥整体效能,并结合开发区加工贸易企业比重大、审批减免税设备货值高等区域性特点,应用风险式管理,锁定重点项目、重点企业自主开展多项专项稽查行动,深挖区域性、行业性重点问题,遏制走私违规行为,促进企业提高守法诚信意识和自管水平,为开发区打造诚信通关环境提供支持。
  2004年,开发区海关稽查补税创建关以来历史新高,全年稽查补税1.18亿元,占关区稽查补税总额(2.7亿元)的43.7%。2005年,开发区海关通过实行定期例会制和重大线索集体会诊工作机制,移交走私(违规)线索17条,案值1.49亿元,发现关区单案涉嫌偷逃税款800余万元的“第一大案”。
  2006年,实行全员参与,提高风险收集、分析、处置能力,推进监管工作由经验性管理向风险性管理转变,综合分析区内企业资信情况,对不同风险等级的企业,在后续稽查时区别对待。探索建立与商检、工商、税务等地方职能部门的协作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走私线索追踪、逃税骗税查堵方面及时沟通,共查共办,联合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年内,稽查补税1.01亿元。2007年、2008年、2009年稽查补税连续超亿元。其中,2008年移交走私(违规)线索43条,涉案货值3.22亿元。
  2010年,根据国家海关总署海关大监管体系建设的总体部署,将企业稽查、减免税核查和保税中后期核查实行统一归口管理,开发区后续监管任务量大幅增加。开发区海关及时调整内部业务职能,配备必要的人力资源,在保证“选、查”分离的基础上,集中优势资源,提高后续监管效能。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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