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定额补助递减体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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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689
颗粒名称: 二、定额补助递减体制
分类号: F810.2
页数: 2
页码: 384-38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财政政策问题的复函》,为缓解开发区在转向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期间的可动用财力减少压力,国务院同意在1996-1998年期间对开发区实行“三年递减,定额补助”的财政体制,即以1995年和1993年的中央两税收入差为基数,按照75%、50%、25%的递减比例定额补助3年,直到1998年。
关键词: 天津市 定额补助 递减体制

内容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财政政策问题的复函》精神,为缓解开发区在转向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期间可动用财力减少的压力,国务院同意19961998年对开发区实行“三年递减,定额补助”的财政体制,即以1995年与1993年两年中央两税(75%增值税+100%消费税)收入之差为基数,按照75%、50%、25%的递减比例定额补助3年,一直到1998年。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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