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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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686
颗粒名称: 第五章 财政
分类号: F812
页数: 13
页码: 384-396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财政的情况。其中包括财政体制、财政收支、财政管理、财税促进与财政监督等。
关键词: 天津市 经济 财政

内容

天津开发区管委会注重财政管理,将其视为经济社会发展资金保障的重要途径。不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及时分析、科学研判财政形势,适时提出应对举措,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区域财政收入从2001年的67.55亿元增至2010年的361.50亿元,累计实现财政收入1753.85亿元。财政支出从2001年的35.77亿元增长到2010年的155.60亿元,年增长率为33.5%。
  第一节 财政体制
  一、“不上缴,不上解”体制
  1984年,国务院给予国家级开发区财政优惠政策。开发区成立5年内,实行该级新增财政收入全部留用,国家不参与开发区财政收入分成;5年政策到期后,根据当时经济发展状况,国务院将优惠期限延长3年;3年政策到期后,又顺延2年至1995年。
  19841993年,天津市对开发区的财政收入不参与分成。1994年,天津开发区管委会与天津市财政局签订《关于天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财政收入结算问题的协议》。协议约定:天津开发区每年将财政收入的12%上交市财政,自1994年起执行。
  二、定额补助递减体制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十四个国家级经济开发区财政政策问题的复函》精神,为缓解开发区在转向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期间可动用财力减少的压力,国务院同意19961998年对开发区实行“三年递减,定额补助”的财政体制,即以1995年与1993年两年中央两税(75%增值税+100%消费税)收入之差为基数,按照75%、50%、25%的递减比例定额补助3年,一直到1998年。
  三、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自1994年起对天津市区县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1999年,开发区的3年定额补助递减体制结束,国家对开发区实行真正的分税制。
  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完善市对区县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津政发200467号)要求,从2004年1月起,开发区每年按照地方税收收入12%的比例上交市财政,原按地方实得财力12%的比例上交市财政的规定停止执行。
  第二节 财政收支
  一、财政收入
  开发区财政收入:2001年为675547万元,2010年为3615019万元,2010年比2001年增长435%。期间,财政收入增长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20012010年,10年间,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例为22.1%。“十五”期间,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例为20.2%;“十一五”期间,财政收入占GDP的平均比例为22.9%。财政收入占GDP的比重稳步上升,构成财政收入的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的征收管理水平稳步提高,收入征管的“偷、漏、欠”等情况得到有效控制。
  20012010年,开发区累计实现财政收入17538461万元。其中:累计实现税收收入15327599万元,占财政收入的87.4%;累计实现非税收入2210862万元,占财政收入的12.6%。表明开发区财政收入主要以税收收入为主,非税收入所占比重较小。
  20012010年,开发区累计实现的税收收入中,增值税累计实现7426467万元,占税收收入的48.5%;企业所得税累计实现338944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22.1%;营业税累计实现1166489万元,占税收收入的7.6%;个人所得税累计实现817549万元,占税收收入的5.3%;其他税种累计实现2527652万元,占税收收入的16.5%。税收结构:以增值税、营业税为主的流转税和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为代表的所得税占据开发区税收收入的83.5%。企业所得税收入在所有税种收入中仅次于增值税收入排列在第二位,表明开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为入区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提供可靠保障,投资者能够获得丰厚的利润回报。个人所得税收入在所有税种收入中收入排列在第四位,表明企业职工收入得到明显改善,也说明开发区对各类人才的吸引和凝聚作用。作为开发区地方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之一的营业税在税收总收入中所占比例偏低,表明开发区在发展现代服务业等第三产业方面存在差距。
  二、财政支出
  财政支出规模20012010年,开发区地方财力逐年快速增长,财政支出规模逐年增加。财政支出从2001年的357685万元增长至2010年的1555988元,年增长率为33.5%,2009年支出规模跨过100亿元门槛。20052010年,财政支出从594417万元增长至1555988万元,财政支出年均增长额处于历史最高点。
  财政支出结构开发区为新型开放区域,地区常驻人口少,社会负担较轻,财政支出的绝大部分为经济建设支出。
  20012006年,经济建设支出从288729万元增长至576261万元,年均增长率20%,表明开发区支柱产业尚处于起步阶段,为拉动地区生产总值增长,财政投资处于适度超前状态。2007年,财政收支实现分类改革。“十一五”期间,开发区经济进入平稳发展期,经济建设支出相对放缓,与“十五”期间相比,政府投资对GDP的撬动作用明显减弱,呈现出边际效用递减的趋势。
  2007-2010年,开发区累计安排财政支出47997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063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93%;公共安全支出5574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16%;教育支出9458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97%;科学技术支出68504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4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8798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2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60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28%;医疗卫生支出50900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06%;环境保护支出2550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53%;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16582万元,占财政支出的58.68%;交通事务支出270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06%;工业、商业、金融事务等支出31598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6.58%;采掘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92503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93%;粮油物资储备管理等事务支出18405万元,占财政支出的0.38%;其他支出10639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2.22%;基金支出938876万元,占财政支出的19.56%。
  社会保障支出增长迅速。2001—2010年,社会保障支出从175万元增长至3785万元,年均增长率为206%。10年间,财政对社会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给予较大程度倾斜。
  第三节 财政管理
  一、预算管理
  2001年,开发区在管委会31个部门开展部门预算编制工作。通过专题培训和下户调查方式,摸清家底,为细化部门预算打下基础。是年,起草《关于编制开发区2002年部门预算草案及预算执行的初步意见》,为实行部门预算提供制度保障。在该意见指导下,将当年各部门所有收入纳入预算编制范围,综合反映预算单位各项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为建立统一、完善的收支预算体系做好准备。
  2002年,扩展部门预算的编报范围。采用零基预算的方法,人员经费由人事局统一核定,财政局统一支付;公用经费以统一核定的定额标准下达至预算单位。
  2003年,完善部门预算编制方式,规范编制程序,细化预算内容,使部门预算更加科学、规范、透明。完善零基预算编制方式,所有支出以产生的支出效益为标准重新编列,不受历年预算项目和数量的束缚,使预算更加科学;在“两上两下”预算编制程序基础上实行“两上三下”编制程序,各预算单位领导和财务人员始终参与预算编制,使预算更加透明;做好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调研,将预算编制与单位工作任务结合起来,使预算更具操作性。
  2004年,扩展部门预算范围,是年实行部门预算的单位增加到60个。细化政府采购预算和预算外收支预算的编制,重新核定行政单位基本支出定额标准,重新划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2006年,修订《天津开发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对于专项资金支出项目逐一建立项目实施档案,坚持按预算、按用款计划、按项目进度、按规定程序办理资金拨付。出台《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用支出综合定额实施办法》,统一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明确开支范围,并完善《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按照“票据统一,账户统设,收支统管,收缴分离”的原则,强化“收支两条线”管理。将劳动能力鉴定费、划拨土地转让补缴的土地出让金等收费项目纳入统一管理,扩大预算外资金管理的范围。
  2007年1月1日,开发区全面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包括建立新的收入分类、支出功能分类和支出经济分类3个方面的内容。收入分类全面反映政府收入的来源和性质,说明政府的钱是从哪里来的。支出功能分类完整反映政府各项职能活动,说明政府究竟做了什么。支出经济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具体用途,说明政府的钱是怎么花出去的。对2006年预算按照新的收支分类科目进行数据转换,按照改革的新口径重新编制部门预算。将每项支出按照功能支出分类后,再按照支出用途归入到相应的经济支出科目,形成功能支出、经济支出的二维预算模式,提升财政收支的透明度。实现“体系完整、反映全面、分类明细、口径可比、便于操作”的改革目标。是年,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为重点,深化部门预算改革。针对以前项目支出管理后期监督不够、前紧后松的问题,修订《天津开发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增加各部门申请项目资金由分管委领导审批环节,并明确项目资金具体管理程序和结余资金的使用办法,对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的财政支出加强过程监督。
  2008年,继续深化部门预算改革,控制一般性支出,推进服务型、节约型政府建设。针对部门预算规模日益扩大、占财政支出比重不断增高的问题,压缩一般性、消耗性支出,控制业务经费增长,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保证政府运转支出。
  2010年,提高财政资金统筹安排效率,加大结余资金使用力度。强化预算执行管理,逐步消化财政拨款历年结余资金,将结余资金的使用同部门预算的编制结合在一起;安排各部门公用经费预算时,优先动用历年经费结余安排支出,对用结余资金安排本年公用经费预算50%以上的单位给予节约奖励。是年,共安排历年公用经费结余资金766万元,约占按标准核定各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总额的15%。完成国办教育的生均标准调研工作并对学校预算进行重新核定;对教育达标工作进行调研核实,提出具体配置标准和达标预算。
  二、公用经费支出管理
  2001年,拟定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的供应标准,执行专款支出报销凭证专用制度和专款资金登记管理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统一管理经费和专项资金账目,落实内部控制制度;引入开户银行实行现场办公,实现现金零库存管理,确保货币资金的安全收付;开发预算审核软件,控制超预算支出和超定额指标的支出,杜绝人为因素的影响。
  2002年,重新界定项目支出范围,理顺项目支出渠道,规范项目支出内容。明确规定项目支出只包括大型会议费、大型设备购置费、大型修缮费、专项业务费等;业务招待费、礼品费、交通费和差旅费等消耗性支出一律在公用经费中列支。
  2003年,制定《行政事业单位票据管理办法》,加强票据管理;开展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票据使用情况检查,针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开发区加强非税收入收缴管理制度》,并按照执收单位填写收费通知单、银行收款、财务中心开票的票款分离方式规范非税收入的征管、征收工作。
  2004年,推行公务卡结算和网上银行结算改革,取消现金结算方式。修订《开发区行政性收费票据管理办法》,并对各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进行清理,对交管处、幼儿园等单位实行严格的收支脱钩管理,使其收支状况得以全面反映。
  2006年,全面分析前两年开发区公用经费使用情况,出台《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用支出综合定额实施办法》,统一人均公用经费标准,明确开支范围,进一步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
  2007年,行政事业单位实行公用支出综合定额办法。加强定额标准管理,着重考核招待费、差旅费等消耗性支出,实行补充业务费支出项目及内容备案制度。
  2008年,落实《天津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财务管理办法》,以“安全性、收益性、流动性”为首要原则,执行社保资金的专户存储、专户管理、封闭运行的管理程序,确保社保资金管理安全规范,保障区域参保职工的合法权益。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部分上交财政,是年上交13347万元。
  2009年,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控制一般预算支出,降低政府运行成本,提高财政资金的统筹安排效率。全年部门预算批复金额与上年相比保持总体零增长,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预算比上年压缩1148万元,降低19.3%;加大项目审核力度,根据新修订的《天津开发区项目支出预算管理办法》,逐项审核2009年度的141个项目,严格控制项目支出;落实委派会计制度,在泰达医院通过实行委派财务总监的双签制度,较全面掌握泰达医院整体经营运行情况;加强出国经费管理,2009年拨付出国经费800万元,累计支出934.6万元,比前三年平均支出数下降31.6%,比上年下降4.3%。
  2010年,行政事业单位公用经费实行总额控制,公用经费按上年比例进行压缩,行政单位压缩10%,事业单位压缩15%(不含国办校),从严控制会议费、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支出,降低行政运行成本。
  三、资产清查
  2001年,开发区修订并颁布《关于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对固定资产的购入、保管、调出、捐赠、变更等均做明确规定,并进行清产核资的试点工作。
  2005年,组织区属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完成户数清理、资产清查、价值重估、损失认定和资产核实等工作。加强对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掌握企业国有资产总量、质量、结构分布情况,为完善监管体系奠定基础。
  2007年,根据全市资产清查工作部署,对管委会所属资产进行全面清查。自4月始,对全区65家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工作分为两步:对管委会办公室统管和财务中心成立之前19家行政及自收自支事业单位资产进行清查。清查前的账面金额为41583.53万元,清查金额为37690.52万元,盘亏处置资产3893.01万元。对申请处置的资产经管委会办公室、使用单位和财政局确认后,在财政局备案。使用单位根据批复的资产处置金额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落实资产清查工作结果。对管委会办公室统管和财务中心成立之后的单位,此次清查涉及申请盘亏处置的资产355.82万元,在履行天津市财政局的批复后,进行相应的账务处理。对管委会办公室统管和财务中心成立之后,在清查中发现的资产使用部门与资产所有权不一致的资产共计2599464元,涉及单位14家,由管委会办公室与实际使用单位同时确认,在财政局进行备案后,移交财务中心进行相应账务处理。对建区以来历年投资建成的房屋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经与有关单位核对,统计出房屋等建成项目71项,历年财政投资金额47.64亿元,基本摸清房屋建筑物的使用情况和产权关系。比较国内行政性国有资产管理方面有代表性的几种模式,结合开发区实际情况,提出区域国有资产管理的计划、目标、举措的初步意见,为加强房屋资产管理创造基础条件。
  2010年,启动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系统的实施工作,掌握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信息,为提高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信息化水平、实现资产动态管理创造良好条件。
  四、集中核算管理
  20世纪90年代,开发区吸引外资规模迅速扩大,政府部门财政收入快速增长。传统财务管理体制条块分割,造成较多资金沉淀,不利其充分运用;资金分散使用造成各行政事业单位的开支标准参差不一,其不利于透明财政和阳光财务的形成。据此,开发区对政府理财机制进行实践和理论探索,提出财务统一管理新模式。
  1998年3月,开发区财务中心成立并运营,隶属管委会的12家行政单位纳入财务中心集中管理。对区属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工作实行统一管理,建立融会计服务和管理监督为一体的新型管理体制,构建公共财政和阳光财政体制。实现会计集中管理,将委派会计人员的人事、工资关系从原单位脱离出来由政府财政会计部门实行集中管理,解决会计人员与单位之间的依附关系,实现会计行为的专业化和职业化,通过会计委派,全方位、全过程、全天候地监控单位财政资金的使用、流向、流量及流速。统一财政支出范围和标准,对行政事业单位的人员、车辆、会议、电话等消费性支出和奖金、补贴、补助等福利性支出公平分配,遏止分配不均、相互攀比、滥支乱发现象。把会计委派作为一项基本制度,为部门预算、政府采购、工资统发、国库集中收付、收支两条线管理和资金监管等各项财政改革提供操作平台,协同操作,整体推进。
  2001年,开发区财政工资统发管理办法实施,26家行政单位纳入财务中心集中管理。
  2004年,结合事业单位改革,推行会计委派制,制定并印发《开发区事业单位会计委派制管理方案》。国际学校等6家单位纳入首批委派会计管理。
  2005年,对财务集中核算体系进行调整,将财务中心负责集中核算的36家行政事业单位整合为4个账套,设专人负责收支核算。形成涵盖财务集中支付核算、预算管理、基建管理、产业投资促进、部门预算管理、企业财务信息管理、非税收入征收系统及政务OA系统等全方位的财政管理GRP体系。启用CA认证系统,实现36家行政事业单位的远程报账。
  2006年,财政部门依照“提高效率、职责明确、内控严格”原则,安排财务人员承担51家行政事业单位财务收支核算,负责基金、财政扶持资金、国资公司资金及投资公司集中支付。年资金流量50亿元(不含国资公司),年处理业务3万余笔,实现对财政资金有效监管。将规范国际学校等4所国办义务教育学校财务管理作为其会计委派重点。
  2007年,做好国库集中支付所需的软件、硬件工作,与代理银行、清算银行和试点单位落实支付改革方案,先在部分单位试点,运行稳妥后全面推开。10月末,启动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试点单位授权支付运行正常。
  2009年,开发区在部门预算、东区基本建设资金等领域全面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提高财政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率。开发区成为全市区级财政中第一家财政预算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的单位。整合各种软件,实现无缝对接,建立一体化网络信息平台,解决财务中心转型问题,全年财政局集中支付总额达到129.14亿元,其中授权支付总额0.84亿元,直接支付总额128.3亿元。落实委派会计制度,泰达医院实行委派财务总监的双签制度,掌握泰达医院整体经营运行情况。
  2010年,继续推行国库集中支付,并简化财政直接支付相关业务流程。本着“规范运行、简化流程、方便单位、效率优先”的原则,针对国库集中收付实施中程序较多、不够便捷等问题,结合集中支付系统建设情况,与各业务科室及软件公司沟通,从是年1月1日起,简化分月用款计划与资金直接支付领导签字重复把关的问题,提高支付效率。
  五、基本建设财务管理
  2001年,修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基本建设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建立基建资金的跟踪和反馈机制,对建设过程中的资金使用情况实行全程监控,实现资金使用的动态平衡。调整基建财务管理职能,对基建办公室的建设项目分别设立合同、付款台账,并根据各个合同的施工进度,逐项审核支付工程款。试行支票背书制度,使建设资金得到合理、有效控制。
  2002年,发挥财政杠杆作用,筹集建设资金。运用“城市经营”理论,将基础设施、城市载体功能性项目整合打包,使城市建设同区域发展相关联,设立偿债基金,由政府统一组织,形成投资、承贷、建设、还贷为一体的基本建设投融资体制。获得工商银行对开发区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项目贷款100亿元。对基建资金的拨付由阶段性管理变更为合同管理,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的实时监控。
  2003年,以先进的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理论为指导,盘活存量资产,将管委会所属部分非经营性资产转变为经营性资产。将滨海投资服务中心以承债转让方式出售给津滨发展,为投融资体制改革进行新尝试。拓宽利用国外政府贷款的思路,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医疗设备的采购,成为利用国外政府贷款渠道、组合利用国外项目资金的范例。
  2004年,加强基建资金管理,出台《天津开发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做好追踪问效工作,把基建资金管理落到实处。与国家开发银行协调,为西区筹集建设资金12.12亿元。打破常规,将基建资金拨款比例由60%提高至80%,利用财政杠杆,吸引泰达集团等众多企业投资开发区西区建设。
  2005年,加大土地拓展和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支持力度,全年用于土地拓展支出8.3亿元,占支出总额的14%,其中用于西区征地及拆迁支出4.61亿元;通过融资手段安排资金3.7亿元,用于化工区的拓展。遵循量入为出的原则,为新交通试验线一期、第九大街延长线、西区津滨高速公路出口等工程筹措资金。对西区外排水项目、一期水系等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改善西区生态环境。
  2006年,基建领域实行财政绩效评价改革,将西区办、泰达医院和基建管理中心所承担的部分项目纳入绩效考核范围,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项目建设单位成立绩效评价自评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开展绩效评价工作。
  2007年,开发区财政安排27.9亿元资金用于西区征地,保障区域正常运行和建设发展需要。推动政府投资基建项目财务成本核算从手工记账过渡至电子记账,并进行数据记录、分析、汇总、核对工作,实现成本核算电子化。将手工账与电子账并行运行6个月,两账数据一致,做到账账(手工账与电子账)相符。在达到数字准确、报表一致的考核标准后,放弃手工账,实行电子记账。
  2008年,安排使用预算资金和融资资金,保证区域各项事业发展需求。组合不同融资方式,全年安排融资43亿元,实际使用41.55亿元。融资规模为历年最高。保证西区征地拆迁、泰达发展、中星微项目、生物医药联合研究院等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树立主动为预算单位服务意识,提高基本建设资金管理水平与拨款效率,对“三迎”项目按需要及时拨款,全年投入资金42574万元。4月,“开发区基本建设资金管理软件”联网投入运行,实现财政基建资金的拨款程序、支出程序及合同管理、数据的汇总、统计等工作环节全程电子化。软件可生成细化至每个合同的各种信息,针对合同的当月拨款、累计拨款、累计付款、结余资金、合同付款条件等信息均可及时反馈,提高数据可靠性。实现基建资金拨付流程的电算化管理,并实现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投资概算、年度预算、承包合同的招标情况及付款条件等的全程控制。提高资金拨付数据的准确性,缩短资金拨付时间,减轻工作强度,方便各建设单位财务管理工作,提高开发区基建资金管理水平。
  2009年,建设资金需求快速增长。根据开发区承担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和“东提西快”的总体要求,强化融资工作,设立专人负责融资。落实15亿资本金贷款,并根据金融机构情况,确定南港工业区主要资金贷款银行和配套资金贷款银行,保证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需要。管委会与天津市工行签署300亿元“南港工业区开发建设全面合作框架协议”,与天津市农行签署200亿元“金融合作协议”,落实重点建设项目资金需求。全年新增融资146亿元,超过开发区至2008年末直接融资的历史总和,除去偿还本金18.88亿元,实际使用127.12亿元,同比增长219.48%。政府投资基建项目预算内资金全部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减少预算内资金在各建设单位的沉淀,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和资金安全。
  2010年,加强基建资金预算执行的刚性,将全部在建工程结转至是年的项目,按照立项总投资额与已累计拨款额的差额,计算出项目所差资金额,再乘以75%的系数,确定各个项目的年度资金计划并下达给建设单位,要求建设单位不得突破总额、不得在项目之间调剂。对新建项目严格按照拨款额控制在投资完成进度量的70%以内的要求统一掌握,确保资金在计划范围内均衡拨付。
  六、国有资产管理
  2001年,开发区支持津滨发展、泰达股份、灯塔油漆、泰达生科等上市公司的资产转让,做好股权转让合规性审查;对建设集团、泰达股份、泰达集团、津滨发展等4家重点企业的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情况进行确认。启动泰达品牌的无形资产管理战略,制定《泰达商标使用合同管理的暂行规定》《“TEDA”商标管理暂行规定》《泰达名称使用规定》等制度。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和开发区投资公司将使用“泰达”“TEDA”商标的194个项目纳入统一管理范畴。出台《开发区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对开发区政府与投资主体的职责与权限、国有资产运营机构的权限与职责、国有资产收益管理、产权转让管理、监督与激励和法律责任等进行规定。
  2002年,开展绿化公司并入泰达股份的国有资产重组工作。通过重组,管委会获得5.85亿元的资产变现收益。
  2003年,开发区国有资产经营(投资)公司从财政局分离,单独设立,实现政企分开。该公司从基础工作做起,完善财务、审计、投资、对外担保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国有资产的投资和运营管理,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公司开展调研,提出开发区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新体制的政策建议,为区域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做前期准备。
  是年,开发区以“泰达白酒”对泰达品牌侵权行为起诉并经高级人民法院判决开发区胜诉为契机,加强对泰达品牌等无形资产管理,与天津无形资产研究机构合作,就泰达品牌管理的现状、问题及发展方向等进行研究和探讨,形成书面报告,规范无形资产管理。
  2005年,开展区属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推进国有经济结构调整。津滨发展、滨海能源、泰达股份等公司完成股权分置改革,青海明胶的股权分置改革进入尾声。上市公司股权将实现国有股的全流通,为国有资产在上市公司中的股权进入资本市场流通奠定基础。
  2006年,按照《天津市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试行)》的要求,结合区实际情况,制定《开发区企业国有资本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完成《开发区国有经济总量分析及质量分析》评价报告,摸清开发区国有资产总量、国有资产产业布局以及对财政的税收贡献情况。完善国有资产监管规章制度建设,下发《关于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范上报文件的审批流程,实行国有资产重要事项变动备案制,加强国资监管。
  2007年8月,开发区成立国资监管科,为加强国资管理提供组织保障。完成国有企业股权结构、股权投资等统计摸底工作。经统计,开发区14级国有企业近200家,其中国有独资及全资子公司45家,占统计企业总数的26%,其余为控股及参股企业。是年,完成国有企业清产核资重大损失专项审查情况统计汇总。
  2008年,着力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对因工委系统成建制转移而转出的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备案,统一办理固定资产转移手续,对固定资产进行动态监管;严把国有产权流转环节,使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泰达建设集团、泰达集团、泰达风险投资公司等单位加强国资管理,规范国资管理程序。全年,产权登记数由上年的71家增至96家,月报统计家数比上年增加10倍。
  2010年,开展区直属企业、委托监管企业的经营业绩考核。首批选定天津泰达国际创业中心、天津泰达科技风险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开发区微电子工业区总公司、开发区汉沽现代产业区总公司、天津逸仙科学工业园国际有限公司作为试点企业。建立区属国有企业近3年与绩效考核相关的基本指标(年度利润总额、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增长率、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率)和分类指标,完成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方案。开发区国有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实现零的突破。
  七、政府采购管理
  2001年,出台《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为政府采购提供制度保障。全年完成政府采购项目34个,涉及预算资金8382万元,节约财政资金1134万元,资金节约率13.53%。
  2002年,通过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方式,将部门预算中的消耗性支出、固定资产构建支出、修理修缮支出、后勤服务支出等全部纳入政府采购范围。按照“大项目优先”的原则,对国家纳米产业化基地、泰达国际心血管病医院、泰达图书馆、泰达生命科学研究中心、泰达青年宫改造、泰达学院等45个项目给予采购支持,涉及预算资金25922万元,节约资金3695万元,资金节约率14.25%。
  2003年4月,“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评审中心”更名为“天津开发区政府采购和投资管理中心”,对资金拨付、使用和结算等各环节实施监控,做到使用权、采购权与资金支付权相分离,完善采购工作内控机制。是年,纳米基地、泰达心血管病医院、滨海时报、科技局、图书馆等30余个单位80余个项目实施政府采购,涉及预算金额11062万元,节约资金1973万元,资金节约率17.84%。
  2004年,修订《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政府采购实施细则》等管理制度,使其适应政府采购新形势、新任务。加强纪检、公证部门监督,完善政府采购业务代理机构的招标工作,确定两家社会中介机构作为政府采购的业务代理,开创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市场化选择的先河;全年政府采购涉及预算资金10409万元,合同金额9389万元,节约资金1020万元,资金节约率9.80%。
  2005年,完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对市场价格浮动小、规格和标准统一的货物通过网上询价方式进行采购。重要采购信息通过泰达政务网、市政府采购网、泰达采购网等媒体进行预告,实现采购信息公开化,提高政府采购信息透明度。全年组织政府采购82项,涉及项目预算资金1.3亿元,节约预算资金0.08亿元,资金节约率6.32%。
  2006年,按照天津市统一部署,将节能产品纳入政府采购目录并制定管理办法。对机关办公设备采购、应急信息平台视频监控等项目实行网上招标。开通市政府采购网开发区分网站,加强社会各界对开发区政府采购的监督。全年组织政府采购项目127次,涉及项目预算资金20686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599万元,资金节约率7.73%。
  2007年,开发区政府采购中心组织采购代理机构、公证部门学习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文件,规范、完善招标文件内容,修订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修订招标文件范本,统一流程标准。
  是年,开发区采取2项措施提高政府采购效率:扩大网上采购规模;对采购数额小、采购批次频繁的办公设备实施协议采购,简化采购流程。全年组织政府采购306次,涉及项目预算资金33795万元,节约预算资金1658万元,资金节约率4.91%。
  2008年,扩大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范围,向各预算单位下发《关于开发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定点采购有关事项的通知》,提高政府采购效率。通过招标确定2008年度办公自动化设备、通用类电器协议供货厂商,对台式电脑、笔记本电脑、打印机、服务器等办公自动化设备确定品牌、型号、优惠价格;对办公木制家具、铁制家具、学生家具等确定定点采购入围供应商。
  2009年,制定《优先采购区内及本市企业产品和服务的实施意见》,召开政府采购法及招投标实物操作培训会、“滨海新区、开发区采购开发区企业产品座谈会”,收集区内优质产品信息,搭建开发区优质产品采购平台,纳入采购范围的企业57家,涉及产品10大类200余种。全年采购区内企业产品和服务5726.30万元,占合同额24803.29万元的23%。
  2010年,加强对政府采购专家库管理,提高政府采购项目评审质量。提高校园安全保障水平,快速落实校园安全监控系统建设项目政府采购工作。完成服务外包公寓家具及电器采购。全年政府采购预算27202.97万元,实际采购合同金额23205.79万元,节约预算资金3997.18万元,资金节约率14.69%。
  第四节 财税促进与财政监督
  一、财税促进
  2001年,开发区配合天津市工业东移发展战略,利用财政资金支持电子仪表总公司、纺织工业总公司、医药总公司、一轻总公司等国有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修改《开发区鼓励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暂行规定》,充实对大型商业企业、物流产业的政策支持内容。全年拨付科技项目支出23720万元,对泰达风险投资公司增资1亿元,为7个国家级研发中心提供资助3500万元。制定房地产企业优惠政策;配合摩托罗拉二期增资项目,及时足额拨付辅助金;对顶新集团、家世界集团重组、普尔斯马特连锁超市等重点企业给予政策支持。
  2002年,开发区出台产业促进政策体系,并抓紧落实。是年,完成对北洋集装箱、西迪斯电子、紫江实发公司的再投资退税。运用专项补贴或价格补贴等手段,支持区域招商。全年拨付科技资金2.54亿元,支持发展型、应用型科研项目,落实双高政策。
  2003年,开发区对136家企业拨付投资鼓励金13.49亿元,支持企业发展;以落实“双高”政策为重点,完善科技促进政策和科技风险投资机制;增加财政对科技发展的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和研发机构发展。全年安排专项资金2.8亿元,为国家纳米产业基地等单位支付设备采购款,为霍尼维尔等企业拨付研发资助费,并拨付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配套资金,促进科技事业发展。
  2004年,综合运用产业政策手段促进优势行业发展,向244家企业拨付投资鼓励金7.84亿元。对摩托罗拉、顶新集团等企业提供重点支持。全年共为72家高科技企业支付设备采购及研发费用补贴1.22亿元。
  2005年,对工业东移项目给予重点扶持,落实达仁堂和隆顺榕两家国企入区的配套政策。支持金融机构入驻金融街,年内吸引12家中资、外资银行入驻金融街,推动金融业务发展。全年为26家高科技企业提供配套资金支持1200万元。
  2006年,在财政优惠政策扶持资金使用领域试行绩效评价制度。在电子通信、汽车制造、生物医药和高科技等产业领域内选取摩托罗拉等10家具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考核,考核指标包括政府投入指标、经济发展总量指标、经济发展水平指标、经济贡献指标4部分12个细化指标,推动政策扶持资金使用情况的追踪问效。
  2007年,是开发区实施新产业政策的第一年,财政部门归纳新产业政策实施过程中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反馈给有关部门,按程序为企业办理优惠政策兑现工作;协助招商部门对重点招商项目未来税收贡献、土地价格补偿等进行测算,为招商决策提供支持;研究国家土地宏观调控政策对区域招商的影响,提出土地出让管理办法的调整意见。
  2008年,利用财政扶持政策做好维护存量税源、防止现有企业迁出和市级企业招商落户工作。挽留中船天津工业公司留在开发区,当年实现税收1.42亿元;吸引天津普瑞森医药贸易有限公司注册开发区,当年实现新增税收1509万元;争取津秦铁路客运专线有限公司和港务局与中国石化共同出资的30万吨石油码头项目、泰达国际等较大项目落户开发区,扩大区域经济总量。
  2009年,开发区发挥政策优势,挖掘企业税收增收潜力。给予天津船舶工业公司政策支持,使该企业2009年将外地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在开发区缴纳,共计3.1亿元。设计一整套政策支持方案,促成金鹏塑料异型材制造有限公司在北区投资设立新的生产基地。促成兴业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落户开发区。支持高科技产业发展,全年投入科技扶持资金1.07亿元,支持天大微纳中心、赛诺医疗公司、瑞奇外科器械等公司发展,保障人才引进、培养及奖励的资金需求。12月,开发区财政局被评为“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实施10周年先进单位”。
  2010年,开发区调整企业申请兑现产业政策的审批流程,将企业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审批环节与确定享受政策拨款环节进行合并,缩短文件审批时间,提高政策兑现效率。开发区财政局加强与投促局、经发局等部门合作,完成中铝国贸、屹华汽车零部件等30余个重点招商项目优惠方案前期测算工作,及时为企业拨付享受开发区各项产业政策审核返还资金,发挥优惠政策的效力。
  二、财政监督
  2001年,开发区多措并举,推进财政监督业务机制建设,立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财政改革,注重区域财政增收节支,提高财政资金监督的有效性,促进财政监督与管理的紧密融合。
  2003年,严把基建项目审核管理的“事前、事中、事后”三关,早介入、早管理,强化项目跟踪监督:细化基建支出预算,将基建支出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使预算更加详细;严把资金拨付关。基建资金拨付使用严格按照合同、工程进度分次拨付,防止基建资金的挤占、挪用,确保基建项目正常进行;严把竣工财务决算审批关。对已竣工项目委托中介机构进行决算审计,根据审计结果,完善工程价款支付、固定资产入账等后续程序管理。
  2005年,本着事权与财权相分离的原则,将基建财务核算工作从建设发展局划至财政局,实现基建项目审核与资金拨付审核的分离。加强基建项目管理追踪问效工作。财政部门参加所有工程项目招投标,掌握招标具体情况及预算执行情况。对工程项目施工情况和进展情况以及建设资金使用情况设专人跟踪,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006年,开展成本核查,对滨海能源公司、国华热电厂进行成本核查,对检查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并提出建议。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对区法院进行预算执行情况及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听取被检查单位意见,按照法定程序出具检查报告。对被查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及财政资金使用方面存在的不足之处提出相应的整改意见并跟踪被查单位整改情况,使其整改措施得以落实。
  2007年,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开发区财政局内部监督检查暂行办法》,强化内部监督机制,规范内部业务行为,保障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对财政收支、审批事项、制度建设和日常管理工作中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方面开展内部检查提供制度和程序依据。开展调查研究,结合财政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研究分析不同领域、部门的特点和规律,提交改进财政管理工作的措施和建议。下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开发区科技发展金管理和使用的通知”,提升科技发展金管理和使用水平。对区公安局、泰达学院、卫生防病站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管理状况开展检查。通过检查,规范各单位的会计行为,为科学编制部门预算,制定出台相关经费管理办法提供依据。检查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合规,关注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查找存在问题,提出改进建议,加强后续管理,为规范管理提供依据和保证。对11家研发机构资助金、科技项目匹配、人才引进与培养等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合规性、有效性进行专项检查。
  2008年,对2000年出台“双高政策”以来至2007年末拨付的扶持资金使用情况及使用效果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涉及财政资金金额103亿元,行政、企事业单位917家。产业政策内扶持资金重点抽查管委会已指定“拨款用途”且金额在100万元以上的资助金、项目配套资金,检查金额为1.84亿元,发现存在问题金额1.46亿元。产业政策外资金抽查金额12.04亿元,检查侧重于用款企业的绩效考核及其业绩对扶持资金的依托程度。通过此项工作,全面掌握财政扶持资金的管理、使用情况及资金使用效果,发现资金在实际使用中的问题和薄弱环节,从而改进扶持资金管理制度,提高扶持资金投入的效益和效率。做好财政检查后续培训工作。对扶持资金用款企业开展扶持资金管理、使用、核算及税务处理方面的培训,纠正扶持资金存在的管理较乱、核算不清问题,提升企业财务管理水平。通过规范企业扶持资金税务处理,减少企业少缴、漏交税金情况的再度发生。
  2009年,根据市财政局关于全市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会议精神和市财政局《转发〈财政部关于开展地方财政资金安全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精神,开展财政资金安全检查,查找、堵塞财政资金安全管理漏洞,并配合市联合检查组,开展区县资金安全互查,避免财政资金安全问题发生。在全区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6个单位实施重点检查。其中,对罚没收入收缴管理、收费、账户使用管理等环节进行重点检查。通过检查,各行政事业单位均无设立“小金库”现象。
  2010年,开发区按不同产业政策调整人员分工,在政策审核、资金拨付等环节建立从初审到复审的层级管理模式,做到一般性、事务性工作流程标准化和程序化。完成国办教育生均标准调研并对学校预算重新核定。对教育达标工作调研核实,提出配置标准和达标预算。将管委会对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政府债务逐笔记录,巩固和完善已建立的台账,防范政府债务风险。年末,管委会对泰达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提供担保的政府债务余额68.5亿元(不包括建行38亿元)。做好与天津市财政局、企业间债权债务的会计账务核算,定期清理收缴、偿还往来借(贷)款项,加强财政往来资金的监督管理。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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