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节 城管执法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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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图书
唯一号: 020220020230000197
颗粒名称: 第四节 城管执法
分类号: D912.112
页数: 4
页码: 155-1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2001年到2010年天津市经济开发区城管执法的情况。其中包括机构、行政执法、执法管理等。
关键词: 天津市 开发区 城管执法

内容

一、机构
  2001年,区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隶属区城市发展局,内设办公室、监察组、渣土分队、生活区分队、工业区分队。主要职责:城市规划监察、市政工程监察、公共事业监察、市容环境卫生监察、园林绿化监察。
  2002—2007年,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更名行政执法检查大队,隶属区行政执法检查局(司法局),内设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主要职责:行使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水、电、气、热、市政等公用事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无照经营、乱摆乱卖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公安交通管理及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侵占道路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履行法律、法规、规章及市人民政府、区管委会规定的其他职责。
  2007—2010年,行政执法检查大队隶属于城市管理局(行政执法检查局),内设执法一中队、执法二中队、执法三中队、执法四中队、执法五中队、执法六中队、直属队。主要职责: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依法强制拆除不符合城市容貌标准、环境卫生标准的建筑物或设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公安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机动车、非机动车以外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市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违法占道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城市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未经规划部门许可的违法建设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工商行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对占用道路无照经营行为或未在指定地点经营并影响市容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行使对违反公用事业(水、电、气、热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行为的行政处罚权。
  二、行政执法
  2001年,开展大环境治理。城市建设管理监察中队成立黄土、渣土分队,对区内出槽土、暂存土实施严格管理,对私倒、乱倒黄土、渣土的违章行为依法处罚;对逸仙园开发小区实施执法延伸。
  2002年,开展“三违”(违章门脸、违章建筑、违章广告牌)治理;对化工区、微电子工业区实施执法延伸;开展公用事业(水、电、气、热等)执法。
  2003年,开展示范小区、示范路创建。开展环境综合治理。成立“泰达区容环境突击队”,发布《关于在防控“非典”时期对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的违章行为从重处罚的通告》,开展大规模卫生死角清理活动,制定开发区加强扬尘污染防治工作计划,开展扬尘污染综合性检查,进一步加大区内各施工工地等已产生扬尘物质的监督管理力度,减少空气扬尘污染,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阻断细菌病毒传播途径。向开发区西区派驻执法力量,实施与东区同步化管理。
  2004年,开展建区20周年环境综合整治。成立扬尘污染治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执法检查局,成员单位为开发区建发局、环保局、公安开发分局、交警开发区大队。
  2005年,制定《开发区执法局2005年强化和创新城区管理与执法实施方案》,结合“专项治理活动月”,开展城区环境综合治理。查处一般程序案件224起、简易程序案件925起,当场纠正9132起,罚款金额22.44万余元,主要涉及市容、环境卫生、规划、市政占道、园林绿化和公用事业等方面;接举报出警688次,全部及时解决并反馈,出警率100%,处理反馈率100%。按照《治理开发区违法建设方案》部署,拆除生活区所有违章建筑及工业区内存在安全隐患、有碍观瞻及严重影响城市规划的违章建筑。拆除违法建设68间、7400余平方米。
  按照天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管委会要求,以创建模范卫生城市为契机,制定《开发区关于开展扬尘污染专项统一执法活动方案》,强化建筑工地管理,严查违章散体物料运输车辆,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全年处理违章散体物料运输车辆106宗、违章工地44个,90余个在建工地文明施工水平得到提高,在天津市扬尘污染专项治理评比第一阶段取得第一名。
  2006年,继续开展天津市专项统一执法活动及“三创”(创国家环保模范城、创国家卫生城、创国家园林城市)活动。开发区统一执法领导小组等集体和个人被天津市政府授予天津市创建环保模范城市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称号。
  2007年,根据“大城管”工作思路,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在美克公司、国翔公寓、天海公寓、天江公寓处建设7000余平方米指定摊贩经营区域,引导占路经营摊贩入场经营,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用餐需求。
  2008年,开展“三迎”(迎奥运火炬传递、迎达沃斯论坛、迎中新生态城开业)环境综合治理。启用数字执法系统,受理数字指挥中心下派的数字城管案件。
  2009年,开展“大干一百五十天,新一轮环境整治”活动。
  2010年,改造第三大街景观。
  三、执法管理
  2001年,提出“五精”(思想上要有精神、人员上要精干、业务上要精通、工作上要精心、设备上要精良)的执法队伍管理标准,打造高素质、善管理、有朝气的行政执法队伍。完善工作程序和考核机制,实施岗位责任制。建立健全监督机制,突出服务、亲商宗旨。与摩托罗拉、美克家私、顶益公司、铁道部十八局等30余家企业和施工单位进行座谈,宣传城建法规、探讨城市管理工作,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
  2002年,开展争创文明单位活动,提升执法队伍形象。实施出警制,开发电子办公系统,基本实现案卷调阅一键完成;加强局域网建设,为实现信息快速传递、查询提供技术支持。
  2003年,区内22家物业公司30余名代表召开“携手同心,共建泰达美好家园”主题工作座谈会,召集专业公司、施工单位、商户和相关企业等65家单位坐谈,听取社会各界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完善执法环境。规范执法程序,实现审执分离、罚缴分离,制定行政执法工作管理规定、考核制度、执法工作责任制和《行政执法一般案件办案程序补充规定》《违章案件执罚标准》,强化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发放新颁布的《天津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千余册并进行宣讲。
  2004年,细化内部管理制度,加强着装仪表、办公楼宇及办公环境、执法车辆、执法程序等方面管理,将岗位考核与严格自律有机结合,实现办公室内禁烟、使用普通话、使用文明用语等。实行“阳光”工程,建立有效监督制约机制。利用队长接待日、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开展民主评议活动等形式将业务工作和执法活动置于领导、群众、相关部门有效监督之下,他律与自律相结合,规范执法行为,增加执法透明度。加快电子化办公步伐,完成单位网页制作,建立违章相对人及区内施工单位电子档案,与易泰达公司签订电子化办公系统项目开发合同,实现执法管理网络化、现代化。
  2005年,以“构建和谐社会”为主线,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树立执法人员不为名利、执法为民思想和吃苦耐劳、艰苦奋斗精神。完善出警制度、责任追究制度、接受群众投诉处理的快速反应机制等规范执法的有关规定,24小时受案,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做到有案必接、接案必处、处案必复。
  2006年,开展“强素质、树形象、正确行使权利”主题教育活动,实施《案件责任追究制》《首问责任制》。召开企业、居民参加的城市管理工作座谈会,听取意见,改进执法管理工作。
  2007年,以“大城管”工作思路为主线,确立“管理城区、服务社会、和谐发展”的工作宗旨。按照机构调整方案要求,完成以“自主择岗、考核评岗、组织定岗”为主要内容的基层干部选拔。完善工作程序,明确责任标准,实行网格管理责任制。
  2008年,启用城市管理数字执法系统,实施精细化城市管理。根据天津市综合执法局统一制式服装要求,完成全体执法人员新式制服换装,启用全新执法车辆标识。
  2009年,强化数字化执法,实现网上办公,网上执法,执法结案率超过90%。
  2010年,打造“法治城管、科技城管、人文城管”,树立“公众城管”理念。引导群众参与城市管理,尝试建立区域性“公众城管”模式,实现执法工作由“单防、单管、单治”向群众参与的“群防、群管、群治”转变。增聘58名辅助执法岗位的合同制雇员,补充执法力量。

知识出处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志 2001-2010》

本书记述天津开发区2001—2010年的发展历程。十年间,先后提出建设“新九通一平”、构建“中国新经济平台”、实施“二二二三四”发展战略等区域定位和发展思路,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快速发展。形成电子信息、汽车、食品饮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材料、装备制造、石油化工、航天、现代服务业等九大支柱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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