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補知府林際康靜海縣知縣沈葆恒㑹復農務局查勘單城村墾務情形稟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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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9653
专题名称: 候補知府林際康靜海縣知縣沈葆恒㑹復農務局查勘單城村墾務情形稟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1745.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候補知府林際康靜海縣知縣沈葆恒㑹復農務局查勘單城村墾務情形稟 敬稟者竊卑府際康接奉憲札以奉督憲袁札開據學校司繙譯處譯員候選員外郞陳健生具禀請 撥款辦理靜海縣單城村墾務等情合卽飭赴靜海縣㑹同印委履勘明確是各開墾有利或放荒收價 詳細㑹禀繪圖貼說以憑詳覆等因奉此遵卽起程於三月十一日馳抵靜海縣詢問該員陳健生並未 來靜卑府未便久候隨會同卑職葆恒查得靜海境內並無單城村落逐一考查臨河村莊內有當城村 距縣城三十里係在子牙河之東南南運河之西該員所指或者卽屬此村惟該村地方先於光緖九年 間奉前署督憲張頒發告示內開滹沱河現已挽歸子牙故道必還其舊時容蓄之地以資蕩漾宣 洩乃兩岸民埝節節阻滯遂致逼束太甚水無去路險工迭出下游之當城獨流等處尤爲阻水之害勢 不能姑息一隅貽悮大局必須分別拆除此後不准再築違則懲治並奏明派員勘辦出示嚴禁等因 奉發在案卑府等伏查當城村旣奉前督憲張奏明禁止永遠不准再築民埝似未便築堤開墾此外 靜邑並無單城村落該譯員又未來靜無憑履勘理合據實㑹稟伏乞查核俯賜批示轉詳實爲公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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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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