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憲袁批慶雲縣陳令鶴鳴稟敎民楊兆龍持片拜㑹干預公事有違約章當卽拒絕等情文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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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9318
专题名称: 督憲袁批慶雲縣陳令鶴鳴稟敎民楊兆龍持片拜㑹干預公事有違約章當卽拒絕等情文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1077.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據稟已悉查咸豐十一年總署所發傳敎諭單內載敎士赴内地祇以傳敎勸善爲務並無他意亦絲毫 不得干預地方公私事件又光緖二十五年總署奏定地方官接待天主敎主敎敎士各事宜清單分別 敎中品秩條内司鐸准其請見府廳州縣各官按照品秩以體相答又凡請見地方官及專派辨事中各 司鐸均應泰西人充當或有時西司鐸未能熟悉華語可暫令華司鐸帮同傳譯各等語是各條内只准 泰西司鐸請見地方官若敎民及中國人充神父者與洋人又有區別茲閱來稟敎民楊兆龍等持片拜 㑹干預公事均與例常不符此等入敎之人不過一平民耳非紳非商而藉勢招搖傲不可長嗣後遇此 該縣卽可據例懲辦以重體制無須本大臣札飭關道照曾各國領事致費周折此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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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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