薩鎭鎭冰擬具開辦水師學堂章程曁開支經費清摺詳文並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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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9262
专题名称: 薩鎭鎭冰擬具開辦水師學堂章程曁開支經費清摺詳文並批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0983.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爲詳請事竊職鎭迭奉憲諭以水師學堂應設在濱海之區茲查烟台海軍練營正當海邊且內有餘 屋可以修改作爲水師學堂當將情形面稟憲台已蒙俯准謹將擬辦章程並每月開支銀兩數目繕 具清摺恭候查奪理合備文詳請批示祗遵須至詳者開辦水師學堂章程一北洋水師學堂設 在烟台海軍練營之內卽以練營管帶爲監督一學堂設監督一員駕駛管輪敎習各一員副敎習一 員書識一名夫役四名一招學生四十名擇其漢文通順體氣充實年在十七歲以下十二歲以上者 如有稍通英文算學則年在十八歲亦可一每年添招學生兩次一期在五月初一日一期在十一月 初一日一學生堂課每年大考兩次一期在四月底一期在十月底一學生夏秋兩季應在海邊學 習水性一學生堂課已畢派上快船如仍不諳水性每月減薪三兩一學生如有犯規以及學無長 進者由監督酌行剔退一學生專習駕駛者由進堂之日起至三年期滿卽應派上快船練習風濤戰 事一學堂辦有頭緖卽應禀請添設機器廠以便造就管輪人材擬辦水師學堂月支經费銀兩數 目監督一員大建月支薪銀六十兩駕駛敎習一員月支薪銀六十兩管輪敎習一員月支薪銀 六十兩副敎習一員月支薪銀三十兩學生四十名每名大建月支薪銀一兩八錢共銀七十二兩 又伙食每名月支銀三兩六錢共銀一百四十四兩書識一名月支銀十二兩夫役四名月支口粮 銀三兩共銀十二兩公費月支銀三十兩修造房屋添購書籍紙筆月支銀一百二十兩通共月 支京平銀六百兩 督憲袁批如擬辦理俟將學生招齊開辦日期報查此繳

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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