慶雲縣章令紹洙稟陳立憲事宜文並批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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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8873
专题名称: 慶雲縣章令紹洙稟陳立憲事宜文並批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0138.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慶雲縣章令紹洙稟陳立憲事宜文並批 敬禀者竊維今日改行憲政之舉方在創始之時而卽顯濡遲之象則以士民智識未開程度不及此數 語實足爲至大之阻力而已自我憲台涖直以來力行新政凡內地之士民稍知興敎育辦警察之有 利益與國家人民之有密切關係似較數年前蒙昧時代氣象已迥不相同而其不能具立憲國民之資 格則於事實萬無可掩者也卑職竊謂欲開士民之智識宜先開官吏之智識尤必先開州縣之智識蓋 州縣爲親民之官較上級官吏尤爲勢近事便而有實力之可施也當此新舊遞嬗之時代必欲求各省 州縣人人具完備資格旣諳習舊政治舊法律尤明通新政治新法律而後乃能收隨地隨時之効是殆 非博通中外之才不足以言勝任卑職亦不敢作此苛論也惟曠觀今日之人才其學識開明者固有其 人而迂舊無識者亦所在多有伏維七月十三日明降諭旨仿行憲政惟深以民智民格上厪 聖慮謂將視進步之遲速定期限之遠近而尤以地方自治爲立憲根本責重於州縣官吏現在外省官 制已經開議編制局原定章程大約以進州縣官階別置輔佐官裁判員并設議事㑹董事㑹以興地方 之利益立憲政之基礎乃聞各省大吏先後電覆其大意僉謂民智未開財政不敷而尤以官吏之無法 政智識州縣難得其選曹佐不足於用為辭所稱各項困難情形確有實在之証據然天下事斷未有不 經困難而遽能享受樂利之理且必待敎育普及生計充足而後始興辦憲政其如大局危迫時機之不 能待何也惟我憲台具卓識以燭幾先抱宏才以應時變又秉果毅之志力以力圖厥成不瞻顧夫時 論獨排除夫衆難於天津縣先行試辦特派凌守金檢討專司其事設自治局以總綱領期成㑹以謀創 始定議事曾輩事㑹章程以實行自治又設審判廳鄉論局以漸謀司法之獨立擬將來推行各府州縣 爲下級自治團體之模範卑職僻居下邑未獲親與盛㑹然見聞之餘未嘗不深欽服而懷慕跂也惟是 地方自治制度與民刑訟判等法規無一不導源於憲法無一不推本於學理考憲政各法學理尤極精 深而微妙彼歐美法政名家盡數十年之講習研求尚未能造極詣而稱專家也惟其全國士民皆有服 從法律思想下級官吏皆須經歷法政試驗故人人皆有普通法政之智識而能確然成爲法治國我國 之通法律者惟久於刑曹與刑名幕友而已其他官吏自一命以上欲求其通曉例案已難多覯至於歐 瀛之法學則有不能舉其名詞者矣我憲台深明國家成立之理復洞鑒官吏庸陋之弊故於請行憲 政以前已早爲預備派赴日本學習速成法政又在省城設立官紳法政學堂以儲菩試辦之人才今天 津一隅能於數月之期成完備之規則者乃益見預備之具有實效矣特是法政學理之高深欲求實地 之施用必非模倣一成法頒布一定章遂可通飭而徧行於各屬也查順直一百四十州縣若照日本府 縣曹佐分設五課兼裁判官計之共需三十餘人今於先事之預算略爲減省計州縣與曹佐分任各政 約需五人審判分廳係合議制裁判長判事共三人檢事預宻判事各一人約共五人四鄉鄉讞局係獨 裁制檢事判事各一人約共八人是一州縣需十八人一省卽需二千五百二十人也以到省之府同通 州縣佐雜計之不過千餘人尚不足應用之數而以自治制度試辦之非易不能以重大之要政遽授之 無識之官吏斷無疑義今姑作爲拔十得一亦祇有百餘人耳然此尚爲寬假之談並非苛求之說也現 在法政學堂正印少而佐雜多去畢業尚距一載以曾往日本學習專門速成二科言之尚不足三十人 㑹到省者祇十餘人其中聞尚有爲各部各省與使節所奏咨調用者且我國之創行自治有較歐瀛爲 更難者彼則隨時演進施行之宗旨由於漸此則立時興舉施行之方法由於頓頓與漸之難易固事理 之顯見者彼以漸進自能密合於法理此以創辦尚須冤制於事實卽如憲法之司法行政各自獨立今 則欲爲分離之計而行政之州縣尚有監督裁判之權又如舊政之立法行政全在州縣掌握今則有指 揮監視之權而無獨斷執行之權此外官治與自治之權限長官與曹佐之權限巡警與裁判之權限其 分晰之界線若非深明法理者必難免侵越競爭之弊而其職守雖分寄於衆人責任仍全屬於州縣是 此後牧令之難爲不特不明法政者不能勝任卽有專門速成之資格者尚須爲實地之練習而後能爲 安適之取理夫以一省之大祇此三十人共負委任决不足以資分布而所謂寬假之百人者其中有辦 理學堂巡警與工藝種植等事規模具備不可謂非明幹之才觀其公牘所敷陳亦頗多深合學理然亦 有於敎育則言造就人才視同專門而不知陶鑄國民之原理於巡警則言清理窩流視如保甲而不及 安全社會之精意考核其詞義似尚未明新政之學理者然則欲養成多數法政人才試將保定學堂廣 加學額爲四百名官紳各二百名均定四學期二年畢業則計需二十五年方能造就二千五百人足備 應用之數似仍爲緩不濟急之圖而已卑職不才主持開通官智之說已越十年而不敢早行陳請者卽 去年立憲稟中所謂不敢以一分子議及全體之意惟方今憲政成敗之機全視地方自治而自治成敗 之機則全視州縣官吏用敢不避嫌怨妄獻芻議然猶恐當世之譏其言太矜誇而跡同排擠也敬將速 成辦法稟陳幸惟憲台俯賜裁正焉查歐美各國知官吏以學識爲要素故任用官吏必經嚴密之試 驗普魯士創行最早實在十八世紀初期至英法意奧諸國均在前六七十年間倣行此法各國立法之 嚴亦首推德國非經專設官署試驗者不能逕就官職至日本於明治二十年始定各官試驗規則嗣後 間有修正至二十六年以敕令垂爲定制除敕任爲髙級官吏不受試驗外凡奏任判任各官皆以考試 及第者充之惟有法科大學畢業証書與有法學博士名位者不必考試其餘各公私法律學校卒業生 仍須經預備試驗與不試驗卽帝國大學法科東京大學法學部文學部舊司法省取有卒業証書者雖 得免預備試驗仍需經本試驗其考試法分論文口語二種考試學課則憲法與各項法規而又分高等 普通二學課此外與官治自治相關涉者如書記生辯護士執達吏技師醫士等亦須經專科試驗此日 本考試官吏之通例也今者各部各省均設法政學堂爲預備立憲之謀固不妨稍寬時日而爲自治推 行之計若非先造就實缺州縣使有普通法政智識斷難免除阻難有早日成立之希望應請於天津 憲署或於藩司署內特設一局派深通中外法政之道府爲正試驗官與在日本法政大學畢業者爲副 試驗官專司考試州縣之事一面定立學期擇定書籍分爲四學期以三月爲限第一學期專研究憲法 計專習書三册一日本憲法二解釋日本憲法條文法理三立憲國各國憲法理論第二學期一地方自 治制度二法學通論三行政法第三學期一裁判所搆成法二民法民事訴訟法三刑法刑事訴訟法第 四學期一教育法二警察法三監獄法自脩定章程以後先分飭各州縣一面或先編課本或先擇譯本 定爲專修之書令之分期研究其餘各項法政書籍新譯者不下百餘種作爲參考書惟試驗時只就頒 定課本提出問題而參考非如研究有得者亦准於原定課本外自行陳明以備試驗時之考問其試驗 之法於三月後則州縣赴省報到投考試驗官同官更同時列坐當面出題共分三次卽以三天分考每 天於午後一點鐘入坐五點鐘完卷每學期考三次每次三題卽如第一學期第一次試驗先問日本憲 法法規三題第二日則問曰本憲法理論三題第三日則問各國憲法三題至第二學期則第一日問自 治制度與法學通論行政法等法規第二日問自治制度等學理第三口則問自治制度等法規學理與 中國地方情形宜否之葬論至第三學期第四學期出題考問各法均如上一二學期辦法自通飭各屬 後以某月爲始滿三月後必於第四月内到省投考稍予以猶豫之期不得過一月若逾限不到卽須記 過至試驗成績亦記分數每次試驗時當面同考試官員將各人所書課卷用西製洋墨謄寫板印出一 二十張立卽上呈憲台與各司署并留存數分以備每三日考畢時與一學期評定甲乙時將各卷編 訂成册以備上呈鑒核之用庶不至有改換高下之弊卽將前列十名各卷登報以証大公而昭信服 其文詞只取對答明晰深向問題法理不尚詞華若有不及格或令展期補習三月其有文理不通萬難 造就者或勒令休致或查明別有專長分派津省各局當差惟不准再官州縣如此年餘則州縣皆明曉 法政大意而於自治始有提倡監督之能力矣此第言實缺州縣其餘候補各官亦須照章學習分期赴 考必經四學期試驗方准履補署各任倘有於一二學期内將四學期學課先期試驗及格者准免分期 試驗給與獎勵至如派令赴日遊歷各官亦略通法政者較易灌輸智識也此開通官智之大概辦法也 以上所陳不特就自治言卽於預備立憲尤與官智大有關係考各國國㑹之成立一在政黨一在與論 泰西有恆言曰無政黨不能成國會而責作內閣之制又有政黨内閣之稱政黨者以棄少數之異而就 多數之同爲求達目的之行動者也若無有勢力之政黨卽成國㑹則論議〓將為不規則之競爭國 㑹斷難成立我國向無政黨之名西人至謂我國無論何項事業無二人以上之結合今令各省官吏均 合同研究憲政則政見之宗旨旣能統一卽已成一無形之憲政黨夫合三四萬官吏而合爲一憲政黨 其勢力亦殊不薄弱也此養成政黨之說也若夫與論又𨮾就立憲之機緘也各國之改政體無論和平 要求激烈要求無不由於多數與論之力蓋與論爲人民之意見人民無政治思想卽不能行代議制度 各國國㑹之成立由於壓制太過激成反動之與論然亦由政治家之學說有以鼓動夫人心今中國人 民無參預政治之希望卽謂之無與論可也卽有之亦無意識之妄談而已是人民之程度尚無自動之 能力實居被動之地位使凡屬官吏皆主持立憲之理論則藉爲士民之倡導必能變無意識之與論爲 有價値之與論亦自然之趨勢也此造成舆論之說也然則官吏之賢愚明昧其關係如何緊要卽其責 任爲如何重大爲立憲之預備斷自治之推行定責成官更研究法政之策殆有不能稍緩須臾者矣抑 卑職竊更有所見者以今日州縣官更若不勤勉專壹研究法政以備任使而盡職務不特無以對自已 無以對朝廷實先無以仰對我宮保憲台夫憲法之精理所謂各盡義務各享權利者質言之則 權限二字而已夫樂享榮譽思仰權利爲人類之天性亦人生之天賦以泰西偉人畢士麻尚不免與毛 奇互爭權力其他可知矣迺者伏讀我憲台請撤去八項兼差奏章爲顧全立憲大局分清京外權限 不惜舉數載勤勞之成績一國重要之政權盡放棄而畀之各部臣使非具高尚之識量懷果毅之志節 而又忠君愛國之摯忱達至高之極度斷不能有此雄偉非常之舉卑職諷誦再四欽服無量遂深 有所感發而不自知其涕之何從也知凡屬素荷栽植者當無不抒發心志盡力練習以裕學識而備 委任雖以卑職菲才淺識竊願從寅僚之後相與加意講求以冀無負憲台知遇之厚意敬將開通官 智令研求法政分別試驗大概辦法各情稟陳仰求垂鑒恭請鈞安 督憲袁批兩稟及夾單均悉披閱之餘覺識解明通才猷卓越合新舊學術融爲一爐於政界情形洞 若觀火具此詣力久困末吏未免老驥伏櫪之嗟知人不明引爲深恨仰卽料理來津以便商詢事件 此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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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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