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府自治局設立天津縣自治期成㑹簡章(議事規則附)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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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北洋公牘類纂》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8847
专题名称: 天津府自治局設立天津縣自治期成㑹簡章(議事規則附)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13/001
起始页: 0079.pdf
专题类型: 公文

专题描述

天津府自治局設立天津縣自治期成㑹簡章(議事規則附) 第一條本㑹爲發起天津縣議事㑹董事㑹及規定該㑹一切法制而設俟該㑹等成立卽行解散第 二條本㑹㑹員以勸學所公舉本籍二十人自治局公舉紳士六人(後改為十二人)商會公舉本籍 十人及自治局局員全數組成之第三條本㑹㑹期及時間俟㑹員到齊後再行核定第四條本㑹 以自治同督理爲議長副議長議長不到由副議長代理第五條議案由自治同員擬稿交本㑹逐條 審議其開議次序如左一擬稿員宣述意見二㑹員討論利弊三表决可否第六條議案以過 半數意見取决可否如可否同數時則决於議長第七條擬稿有遺漏必須增入者㑹員皆得提議仍 依開議次序取决之第八條本㑹議事規則另定之第九條本㑹㑹所暫設天津府署内(議事規 則附)第一條開議時本㑹各㑹員按次坐定後先由擬稿員宣述所議之事之原由宗旨及其意見 第二條本㑹各曾員討論利弊或按法理或憑事實須於本事應有問題切實著想不宜涉及他事以省 時間第三條本㑹各曾員於討論利弊後卽表决可否須直截了當不宜爲含糊籠統之語第四條 凡發表意思及問難答辯均須起立使人注目第五條一人發議時各曾員均宜肅靜如有辨駁須俟 其詞畢再行問難不宜中閒發言以亂衆聽第六條凡曾員問難辯答均宜婉轉達意不宜語帶譏諷 以敦睦誼第七條議決後既經書記記錄卽爲定議不能更攺第八條議决後由擬稿員書定議案 朗誦一遍如有錯誤卽時聲明改正第九條凡立日應議之議案條項先由擬稿員書明大概於前一 日散㑹時分布各㑹員以便先期研究第十條議决後由㑹長宣明事已議决按次散㑹以整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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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牘類纂》

《北洋公牍类纂(正续编)》均为清代光绪末年清政府预备立宪期间推行新政过程中的档案资料集。光绪三十二年,清廷宣布预备立宪,并开始推行新政。在李鸿章多年经营之下,当时的北洋地区筹办了大批轮船、电报、煤等企业。甘厚慈便将山东、河北、辽宁、吉林各省及天津等地咨议局、督宪、议事会、臬司督统等往来直隶总督及清廷各部的公文、章程、调查等,编入《北洋公牍类纂》,后又编《北洋公牍类纂续编》。两部书内容均反映出推行新政过程中各地区各个方面的具体活动及经济发展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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