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糧名目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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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3521
专题名称: 地糧名目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8/001
起始页: 0090.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額征行差地一千八百六十二頃二十五畝一分三釐零 每畝征銀二分八釐九毫共征銀五千三百八十四兩五 錢二分九釐三毫 莊地六十一頃一十畝二分八釐零每畝征銀三分一釐 八毫共征銀一百九十四兩三錢三分八釐三毫 竈餘地七百三十八頃一十四畝一分四釐每畝征銀二 分九毫共征銀一千五百四十五兩九錢一分五釐九毫 屯田中地十一頃三十七畝九分五釐零每畝征銀二分 八釐九毫共征銀三十二兩九錢三釐 屯田下地五頃七十畝四分六釐零每畝征銀二分九毫 共征銀十一兩九錢四分七釐四毫 更名小地七十三頃八十六畝七分七釐每畝征銀七釐 共征銀五十二兩一分七釐六毫 牧小地五十七頃一十二畝一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五十七兩一錢二分一釐 水泊小地二百七十七頃四十五畝三分三釐每畝征銀 七釐共征銀一百九十五兩三錢八分二釐五毫 后府白地四十頃九十一畝九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四十兩九錢一分九釐 葦課新增地四百七十九頃八十四畝四分一釐每畝征 銀一分一釐二毫共征銀五百四十兩二錢五分九釐七 毫 河淤小地三十一頃三十七畝二分九釐每畝征銀四分 共征銀一百二十五兩四錢九分一釐五毫 屯地二百一十三頃二十八畝五分二釐每畝征銀一分 三釐九毫共征銀二百九十七兩一錢六分四釐一毫 屯餘地二百一十一頃二十二畝七分七釐零每畝征銀 九釐四毫共征銀一百九十九兩四錢九分八釐一毫 鑾儀衞地八十五頃一十四畝六分四釐每畝征銀一分 共征銀八十五兩一錢四分六釐四毫 馬廠餘地六頃七十八畝四分一毫每畝征銀二分九毫 共征銀十四兩二錢八釐 民地六十九頃九十八畝四分九釐每畝征銀五分七毫 共征銀三百五十四兩八錢八分四釐八毫 廠地一百三頃四十五畝四分一釐每畝征銀六釐共征 銀六十二兩七分二釐五毫 京營地六畝四分一釐每畝征銀三分共征銀一錢九分 二釐三毫 霸州歸併河淤小地一頃八十畝一分五釐每畝征銀四 分共征銀七兩二錢六釐 永糧差地二百三十一頃三十六畝三分二釐每畝征銀 二分八釐九毫共征銀六百六十八兩九錢六分五釐五 毫 永竈地九十八頃四十一畝九分九釐每畝征銀二分九 毫共征銀二百六兩一錢二分四釐三毫 永草地二十二頃六十九畝一分每畝征銀一分共征銀 二十二兩六錢九分一釐 買囘移居就耕潔地五百六十六頃二十五畝九分八釐 每畝征銀一分二釐共征銀六百八十兩六錢四分四釐 撥補未經賣出及移居就耕討租徠地一百七十八頃 七十四畝五分八釐每畝征銀一分二釐共征銀二百一 十四兩八錢五分二釐三毫 恩賞官地內墾熟上地二百九十六頃二畝每畝征銀二 分五釐三毫共征銀七百五十兩五錢四分三毫 中地八百三十九頃三十七畝二分二釐每畝征銀一分 三釐九毫共征銀一千一百六十九兩四錢七分三釐 下地二千八十三頃六十三畝二分六釐每畝征銀一分 二釐共征銀二千五百四兩五錢二分五釐三毫 河淤改租征糧上地四十二頃二十七畝每畝征銀五分 七毫共征銀二百一十四兩三錢四分五釐九毫 下地五十四頃四十五畝每畝征銀二分五釐三毫共征 銀一百三十八兩五分四釐五毫 永竈小地三頃一十六畝四分每畝征銀五釐八毫共征 銀一兩八錢四分六毫 餘小地一百五十三頃八畝四分六釐每畝征銀五釐八 毫共征銀八十九兩五分八釐二毫 餘荒小地二十八頃四十七畝一分一釐五毫每畝征銀 不等共征銀五十一兩二分八釐二毫 馬廠餘荒小地二百七頃一十一畝八分五釐每畝征銀 五釐八毫共征銀一百二十二兩四錢九分三釐一毫 婁珩等道光二十二年認買婁廷璧互控已革輔國公景 綸恃勢奪產案內入官餘荒上地一十一頃九十八畝九 分八釐四毫每畝征銀三分一釐八毫共征銀三十八兩 一錢三分三釐八毫 又中地十七頃八十二畝九分一釐每畝征銀二分八釐 九毫共征銀五十一雨五錢五分一釐四毫 高廷撰等認買歸入書院撤出婁廷璧等入官上地八頃 九十四畝二分每畝征銀三分一釐八毫共征銀二十八 兩四錢四分一毫 又下地八頃一十八畝二分四釐每畝征銀二分八釐九 毫共征銀二十三兩六錢五分八釐九毫 以上三十七名目總計地九千一百八十二頃九十一 畝二分六釐五毫每畝各則征銀不等共征銀一萬六 千一百五十一兩七錢九分三釐九毫內除霸州歸併 河淤小地例不加攤丁銀外其餘諸地每兩均攤丁匠 銀二錢七釐共攤丁匠銀三千三百四十七兩二錢六 分六釐一毫又一切地畝每兩加征耗銀一錢

知识出处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重輯靜海縣志[同治]》

同治十二年修成,命名为《重辑静海县志》。由时任知县郑士蕙主持增修,主讲静海瀛海书院的举人郭光庭校正,附生牛邦俊、监生张照青同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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