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海縣併入泥溝河道土地後稅收情況

知识类型: 专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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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天津縣志[乾隆]》
唯一号: 020034020230001228
专题名称: 靜海縣併入泥溝河道土地後稅收情況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2/1
起始页: 0595.pdf
专题类型: 数据统计

专题描述

靜海縣併入泥溝河道共地一千三百七十五頃三 十九畝三分八釐零内差地三百二十一頃六十四畝七分一釐每畝徴銀二 分八釐九毫零閏銀一釐四毫零莊地一百六十二頃五十二畝七分一釐三毫每畝徴銀三分一 釐八毫零閏銀一釐四毫零竃地二百七十五頃一十八畝一分七釐一毫每畝徴銀二分九毫零 閏銀一釐四毫零餘地九十七頃八十一畝二釐四毫每畝徴銀二分九毫零閏銀一釐四毫零屯 田上地十二頃三十二畝四分一毫零每畝徴銀三分一釐八毫零中地四十三頃八十六畝四分 一釐七毫每畝徴銀二分八釐九毫零下地四十頃七十五畝二釐一毫每畝徴銀二分九釐零例 不加閏畸零小地一百六十七頃二十二畝一分八釐九毫每畝徴銀一分不加閏後府葦地一百 十八頃四十六畝八分五毫每畝徴銀一分不加閏白地六十九頃五十八畝五分每畝徴銀一分 不加閏葦地内泥溝二十九道每道徴銀三錢不加閏牧地小地二頃六十七畝四分每畝徴銀一 分不加閏水泊小地十二頃三十九畝每畝徴銀七釐四絲二忽不加閏葦課地四十一頃一十二 畝三分五釐七毫每畝徴銀一分一釐二毫零河三道每道徴銀三錢不加閏河淤地三頃五十七 畝六分六釐每畝徴銀四分不加閏學田中地五十五畝五分五釐五毫每畝徴銀二分八釐七毫 零不加閏學田下地五頃六十九畝四分四釐六毫每畝徴銀二分九毫零不加閏葦地額徴焚帛 蘆葦一萬觔包裹銀二十兩

知识出处

天津縣志[乾隆]

《天津縣志[乾隆]》

出版地:天津

清乾隆年间天津知县张志奇、朱奎扬修,吴廷华、汪沆纂,乾隆四年(1739)序后刻本。该志与《天津府志》为同时开纂、同时成书刊刻的姊妹篇。天津县之设始于清雍正九年(1931),此为天津第一部县志。全志共24卷。卷首载有布政使陈弘谋、知府程凤文和张文炳、知县朱奎扬序及凡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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