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99年3月15日淸廷規定地方官与天主教往来事宜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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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義和团运动大事记(五)》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3716
事件名称: 1899年3月15日淸廷規定地方官与天主教往来事宜
文件路径: 0205/01/object/PDF/020510020230000168/001
起始页: 002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899年3月15日
发生地点: 北京

事件描述

1899年3月15日(二·四)淸廷規定地方官与天主教往来事宜,竟承认傳教士为中国官吏,“分則教中品秩。如主教其品位既与督撫相同,应准其請見总督巡撫,倘主教有事回国,或因病出缺,护理主教印务之司鐸,亦准其講見督撫,摄位司鐸大司鐸准其請見司道,其余司鐸准其請見府厅,州县各官亦按照品秩以礼相答”“地方官遇主教司鐸等員来商,应迅速和衷商办拟結”(东华录)

知识出处

義和团运动大事记(五)

《義和团运动大事记(五)》

本书主要介绍了义和团运动的相关内容,包括其历史背景、留下的文献资料、戊戌变法的影响以及相关历史事实的介绍。同时强调了义和团运动的重要作用和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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