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16年令長蘆運司五年一次委才能佐貳官

知识类型: 事件
查看原文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164
事件名称: 1516年令長蘆運司五年一次委才能佐貳官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83.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516年
结束时间: 1516年

事件描述

正德十一年令長蘆運司五年一次委才能佐貳 官一員親詣有場州縣㑹同各官照有司上中下 户則例逐一編審除上中户丁多力壯者量將二 三丁幫貼辦鹽此外多餘人力照舊僉當別差下 户只令著竈營辦鹽課免其一切夫役雜差其優 免竈丁除原額大小外止以實征小丁納銀之數 爲主如六錢至七錢者照舊三丁折原額大丁一 免田一百畝四錢至五錢者四丁折原額大丁一 二錢至三錢者五丁折原額大丁一其餘一錢必 朋足一兩八錢之數方准折原額一大丁俱免田 一百畝編僉之時先備查原額大丁鹽銀若干現 在小丁若干某户現丁每丁實辦鹽若干本户有 田若干應免若干查對黄鼉二冊照數優免此外 多餘田地照例一體科差止令納銀幫貼不許力 差煩擾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