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7年以七鹽使司課額七年一定爲制每觔增爲四十四文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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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145
事件名称: 827年以七鹽使司課額七年一定爲制每觔增爲四十四文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77.pdf
事件类型: 社会事件
起始时间: 827年6月
结束时间: 827年6月

事件描述

泰和四年六月以七鹽使司課額七年一定爲 制每觔增爲四十四文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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