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62年諭直隸自閏五月以來雨水稍多需米石撥用自宜預爲籌備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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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097
事件名称: 1762年諭直隸自閏五月以來雨水稍多需米石撥用自宜預爲籌備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3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762年
结束时间: 1762年

事件描述

乾隆二十七年 諭直隸自閏五月以來雨水稍多近京一帶低窪地畝不 免有積水被災之處應需米石撥用自宜預爲籌備現 在漕船未經抵通收兌者尚多著傳諭方觀承於尾幫 所過之天津北倉以南附近水次各州縣分别酌量情 形約共截留漕糧二十萬石以備撥用併傳諭漕運總 督倉場侍郎知之 又 諭前因直隸雨水稍多低窪地畝不免有積水被災之處 曾經降旨於天津以南附近水次州縣截留漕糧二十 萬石以備撥用但念現在被水各屬收成不無歉薄將 來需米之處尚多所截糧石恐不敷用著再加恩於抵 津各幫內截留十萬石一併存贮北倉備用該部遵諭 速行 又 諭前已疊降諭旨截留漕糧三十萬石以資撥用第念預 籌米石不妨寬裕存贮庶爲有備無患著加恩於北倉 再行截留二十萬石儻各幫現在俱過天津著該督方 觀承卽就天津以北附近水次地方酌量截留該部遵 諭速行俱同上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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