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3年諭前經降旨截留南漕二十萬石分贮天津水次各倉備用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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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094
事件名称: 1753年諭前經降旨截留南漕二十萬石分贮天津水次各倉備用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32.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753年
结束时间: 1753年

事件描述

乾隆十八年 諭前經降旨截留南漕二十萬石分贮天津水次各倉備 用但恐該旗丁等以非抵通交納可比於米色斛面或 至任意攙和短少希圖朦混兌收而州縣印官不能親 身經理胥役人等又往往借端勒索於中漁利著該督 方觀承卽飭天津道親往監督嚴加稽察嗣後如有截 漕省分俱著該督撫等專派就近駐劄之道員監看稽 查不得但委之州縣佐貳以致滋獘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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