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48年常福奏明自安陵汛至天津汛改定重運限期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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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076
事件名称: 1748年常福奏明自安陵汛至天津汛改定重運限期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24.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748年
结束时间: 1748年

事件描述

雍正二十六年天津總兵常福奏明自安陵汛至天津 汛改定重運限期安陵汛計河程六十四里限一 日六刻連鎭汛計河程三十六里限五時鎭標右 營夏口汎計河程五十六里限七時六刻薛家窩 汎計河程六十二里限一日四刻馮家口汛計河 程十七里限二時三刻磚河汛計河程三十七里 限五時一刻滄州汛計河程五十里限六時七刻 左營興濟汎計河程三十里限四時一刻青縣汎 計河程三十八里限五時三刻馬廠汛計河程二 十七里限三時六刻唐官屯汎計河程二十八里 限三時七刻陳家屯汎計河程二十八里限三時 七刻靜海營存城汎計河程二十九里限四時獨 流汛計河程二十八里限三時七刻城守營楊柳 青汎計河程二十八里限三時七刻北斜汛至天 津關計河程二十里限二時六刻以上自安陵汎 至關南止計河程五百七十八里按日行五十八 里計算至津關應行九日七時六刻其餘二刻以 爲抵關停泊過關限期以符原奏十日定限俱同上 以上催 趲空重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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