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88年題定天津通州二處漕運則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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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2064
事件名称: 1688年題定天津通州二處漕運則例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3020230000008/001
起始页: 1211.pdf
事件类型: 政治事件
起始时间: 1688年
结束时间: 1688年

事件描述

康熙二十七年題定天津通州二處三修銀兩仍 照舊例在於坐糧廳通濟庫内支領漕運則例纂 天津通州二所船隻每船每年給修舩銀二十七 兩九錢七分俱於出運三年後起支同上

知识出处

重修天津府志

《重修天津府志》

清天津知府沈家本、荣铨等修,候选主事徐宗亮、候选知县蔡启盛纂,清光绪二十五年(1899)刻本。该志并非续修(乾隆)《天津府志》,而系“重修”,上迄明代,下限记至光绪二十一年(1895),卷帙浩大。全志正文54卷,此外首一卷,末一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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