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鹽臣莽鵠立題雲南鹽政向有官本收鹽之例

知识类型: 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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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出处: 《天津府志[乾隆]》
唯一号: 020032020230000113
事件名称: 准鹽臣莽鵠立題雲南鹽政向有官本收鹽之例
文件路径: 0200/02/object/PDF/020011020230000101/001
起始页: 0745.pdf
事件类型: 经济事件
起始时间: 1723年9月

事件描述

雍正元年八月准鹽臣莽鵠立題雲南鹽政向有 官本收鹽之例臣查天津北場鹽運由水路船行 便易滄州南場鹽運從陸路脚價費多是以衆商 舍南就北羣趨便宜計南場一歲得鹽十萬餘包 引商數家僅銷鹽一萬有竒其餘露堆海灘竈戸 任意私賣棍徒興販遂致引壅課絀今欲㧞本淸 源請援官本收鹽之例於南場本年額課内留銀 五萬兩遴委能員專司收賣場鹽不許在灘露堆 盡運官坨築包堆埠苫蓋收管陸續發商告運再 南運商人中本少者量爲接濟及時銷賣官本隨 課兼徵官收官解週而復始

知识出处

天津府志[乾隆]

《天津府志[乾隆]》

乾隆天津府志是清朝乾隆四年(1739年)由天津府知府李梅宾主持编纂的一部地方志,共四十卷,分为三十六类,记载了天津府的地理、历史、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情况。该书是继康熙《天津卫志》之后的第一部天津地方志,也是清代最早的一部天津府志。该书参考了《天津卫考初稿》等前人的资料,也收录了一些乾隆时期的新变化,如河道、城池、官署、寺观、学校、民俗等。该书对于研究清代天津的历史和文化有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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