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管理規則及獎勵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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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图书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6402
颗粒名称: (附):管理規則及獎勵辦法
分类号: F121.1
页数: 4
页码: 140-143
摘要: 本文介绍了花纱布绸业资方制定的管理规则及奖励办法。该规定规定了员工在工作中需要遵守的行为规范,包括对待顾客的态度、服从管理指挥、不得擅离职守、爱护公物等。同时也规定了一些情况下可以获得表扬或物质奖励的方式,如对业务上有显著效果、有特殊功績、檢舉營私舞弊、精打細算等。该规定还包括了奖惩的执行方式及原则。该规定及奖励办法需经市劳动局批准并公开执行。
关键词: 天津 奖励办法 表扬

内容

花紗布綢業資方爲了實行新的管理制度使勞資關係走向正常,經勞方同意後特制定下列管理規則及獎勵辦法:
  甲、管理規則
  第一條 對待主顧必須態度和藹,遇事必須耐心解釋,避免衝突,違時應予批評敎育。
  第二條 在營業時間內不得看書或聚衆喧嘩打鬧,違時輕者批評,重者警吿或記過。
  第三條 應服從資方代表及業務負責人指揮及領導,如有不同之意見時,應經工會組織提出建議,違時輕者批評警吿,重者記過。
  第四條 營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否则予以批評或警吿。
  第五條 應愛護公物不得損壞及浪費等行爲,違者批評敎育,倘故意損壞,並應負賠償責任。
  第六條 買賣貨物與收付貨款必須遵照號中規定章則,不得有私自多付少收等行爲,違時輕者予以記過重者開除。
  第七條 勞方不得有私自以號中名義對外應聲作保,更不得有利用職權營私舞弊及竊盜行爲,違者予以開除。
  第八條 不得有嫖妓酗酒賭博尋釁鬥毆等行爲,違者批評警吿或記過或開除。
  第九條 勞方非經經理允許不得留外人在號中食宿,違者予以批評警吿。
  第十條 不得有違犯政府法令之行爲,違者給予處分。
  第十一條 殊方因工作不負責不盡職致使號中受到損失時輕者批評敎育,重者記過或開除。
  第十二條 休假或例假以各種情况不同自行規定之,但應以不妨碍營業爲原則,非必要事故在營業時間不得請假,未經主管人准許不得擅自出門,違者輕者批評,重者警吿記過。
  第十三條 直系親屬之婚喪事故得按實際情况予以假期,職工本人病重而假期過長者應有醫生證明,三個月內不扣薪,超過三個月時,改按半薪,半年以上停薪留職,一年以上停職(因公致疾者除外)。
  第十四條請假期滿不歸時作爲曠職論,按日扣薪,連續曠職五日作爲自動離職論(有特殊原因者除外)。
  乙、獎勵辦法
  第十五條 如有下列各項情形之一時,資方應按其實際情况予以表揚記功或物質獎勵。下列一、二、三、四、項物質獎勵部分以其號中所實得之收益大小,給予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二十提獎。一、對店中業務上之合理器有顯著效果者記功或物質獎勵。二、對店中有特殊功績者記功及物質獎勵。三、檢舉營私舞弊者,拿獲高買者記功及物質獎勵。四、精打細算帶頭工作主動節約廢物利用者記功或物質獎勵。五、六個月內連續未請假者(休假或例假除外),獎予以十天之工資。六學、習進步對業務有帮助者及善於帮助他人進步者表揚或記功。
  丙、附則
  第十六條 在執行獎懲事項時應公開檢討正確執行,但最後由資方决定之。
  第十七條 表揚三次,記功;記功三次,晉級或物質獎勵;批評不改,警吿;警吿三次,記一過;記過三次,開除(年終總結次年另算之)。
  第十八條 職工學習在不影響營業之原則下應予以照顧,須由各號根據具體情况勞資雙方協商自行規定之(一般應給予一小時至兩小時)。
  第十九條 爲了保障職工身體健康,夏季應有輪流午睡,其辦法由勞資雙方協商,根據實際情况自行規定之(但休息與睡眠時間合計已在十小時以上者不得有此規定)。
  第二十條 各號原有之店規,如不與本規則之精神相抵觸,經雙方同意呈請勞動局備案後繼續執行之。
  第二十一條 本規則在執行期內如有一方提出意見,經雙方同意後,呈請勞動局批准,可以隨時修改之(在集體合同簽訂後本規則作廢)。
  第二十二條 本規則及獎勵辦法由資方擬定經勞方同意後,呈請市勞動局批准備義行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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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该文介绍了天津市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情况,并提及了改善经营、公私关系、勞資关系、津市勞資協商会议等方面的措施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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