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花紗布綢業勞資臨時協定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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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图书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6401
颗粒名称: 附:花紗布綢業勞資臨時協定
分类号: F121.1
页数: 3
页码: 138-140
摘要: 本文介绍了花纱布绸业劳资临时协定的内容。该协定是由綢布業店員工會和花紗布綢業同業公會共同签订的,旨在在困难时期正确执行劳资两利政策,减少开支以维持业务,并尽量避免失业情况。协定规定了根据实际情况逐步实行的减少开支措施,包括减少不必要开支、降低伙食成份和薪金。协定还规定了如何恢复原薪以及超过负债限制的处理方法。该协定的实行期为三个月,可根据需要经双方同意进行延长、缩短或修改。
关键词: 天津 花纱布绸业 劳资临时协定

内容

(甲)總則
  綢布業店員工會(以下簡稱勞方),花紗布綢業同業公會(以下簡稱資方),爲了在目前本業困難時期正確執行勞資兩利,減少開支使少虧損或不虧損,以維持營業,並使勞方少失業或不失業,雙方同甘共苦渡過困難。雙方代表在平等自願原則下簽訂本協定。
  第一條 收支平衡及稍有盈利者應維持原薪原人數,但爲了使業務發展爭取利潤或更多利潤,亦應減少浪費及一切不必要開支。
  第二條 每月開支總額佔營業總額在百分十三以上而有虧損者,得由勞資雙方共同協議根據實際情形逐步實行下列各項辦法,爭取收支接近平衡:(一)儘量減少一切不必要開支。(二)減低伙食成份(每人每月最低不得少於玉米麵七十斤(按天津日報高價)煤水在外)。(三)減低薪金。
  第三條 每月開支總額佔營業總額百分之十七以上而有虧損者,已實行上條諸項辦法後,仍不能降至百分之十七以內時,雙方共同協議根據實際情况逐步實行以下辦法:(一)分班輪流停薪供伙(每人以一個月爲限)。(二)解僱部份營業上不需要之人員(解僱費應按勞資關係暫行處理辦法發給之)。
  第四條 在已實行本協定內之二、三兩條諸項辦法後營業已然好轉,現開支總額佔現營業總額百分之十以內時應斟酌實際情况恢復原薪。
  第五條 負債超過存貨百分之八十時或貨不抵債仍願繼續維持者,總開支不得超過營業額百分之十,超過時可解僱部分人員(解僱費按勞資關係暫行處理辦法發給之)。
  (乙)附則
  第一條 本協定規定之總開支額應包括一九五〇年一月至六月份之直接稅款至其他轉嫁稅(如貨物稅行商稅等),及非本年度一月至六月份之實際消耗者,應分別計算之。
  第二條 本協定規定之百分比係按門市零售商店本年度之一月份至六月份平均數字爲標準計算之,批發商店及個別性質情况不同於本協定者,得由雙方根據實際情况及本協定之比例數字之原則另行規定之。
  第三條 本協定實行期內資方應每月公開帳簿以爲正確執行本協定之根據按各商號之實際情况應建立勞資協商會議或業務座談會以便執行本協定。
  第四條 個別商店如有眷屬或親朋共伙者應分別計算,而使勞資雙方確實明瞭盈虧之眞象,以便正確執行本協定。
  第五條 如有不屬於本協定性質之勞資問題仍應根據勞資關係暫行處理辦法處理之。
  第六條 本協定自簽字日起有效期間爲三個月自一九五〇年七月十六日至一九五〇年十月十六日必要時經雙方同意後得延長縮短或增減修改之。
  第七條 本協定由勞資雙方代表簽字後呈請本市勞動局批准執行之,其解釋權屬於勞動局。
  公元一九五〇年七月十五日

知识出处

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發展中的天津私營工商業》

该文介绍了天津市私营工商业的发展情况,并提及了改善经营、公私关系、勞資关系、津市勞資協商会议等方面的措施和成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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