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槪况:津市在戰前及戰時,僅有外商煙廠三戶——英商頤中(現國營天津捲煙廠)、日商東亞(恆大煙廠)與希臘商正昌(華陽)。勝利後除頤中、恆大、華陽三廠外,當時私營小型工廠發展的有十二家,但因其資金薄弱,產品粗劣,又在外貨大量傾銷的情况下,所以生產極不正常。解放後天津烟草業有很大發展,到49年底共有烟廠40餘戶,產量61,490箱,銷量57,726箱,比1948年產量增加了160%。
當時新成立的私營煙廠,絕大部分資金不足,技術落後,同時還存在着嚴重的唯利是圖的經營觀點,故五〇年中央統一財經工作後相繼歇業者有23戶之多,直至七月首屆捲烟工業會議後,始糾正了盲目開廠的缺點,奠定了正常發展的基礎。同年生產87,257箱,銷83,791箱。比49年產銷各增42%左右。
五一年由於政府適當掌握,故生產逐漸歩入正軌,全年生產123,620箱,銷售126,669箱,產銷基本達到平衡。
五三年一月由於捲煙稅制變更,引起津市煙價上調,結果華東紙煙大量流入天津市場(華北煙價上調5%而華東未動),造成津市大部私營煙廠虧損與停工,這樣情况直至第四季度,始趨好轉。
五四年私營煙廠,相繼走向了國家資本主義道路,全部產品由公司包銷,生產亦趨正常。目前,除國營與地方國營各一戶外,尙有私營煙廠十一戶。
二、歷年生產數量:
五〇年津市總產量93,387箱,其中私營生產36,221箱。 五四年計劃比五三年 +15.20%。
五一年津市總產量107,370箱,其中私營生產35,281箱。 五五年計劃比五四年 +18%。
五二年津市總產量160,288箱,其中私營生產32,523箱。
五三年津市總產量250,054箱,其中私營生產47,438箱。
三、銷售地區:全年(五三)銷210,376箱。津市產品絕大多數銷於華北與津京二市(約佔78%)其他各地如華東、中南、西北等亦有,但爲數甚寥。
四、產品質量:產品是國營較好,私營次之。津市二個國營煙廠設備皆較齊全,且技術先進,故不但在成品質量上較好,且成本較低,而私營煙廠一般因資金缺少,設備簡陋,因此其產品質量是不如國營煙廠的。
五、產品的季節性:產品產量主要是以銷定產,生產上季節性不大,而在銷售上則有季節區別,一、四季度適逢基建開工,農忙,秋收,過年,且天氣較冷,故是銷售旺季;二、三季爲農忙季節天氣炎熱,容易發霉,吸者較少,庫存者亦不多,故爲銷售淡季。
六、煙草的特性與保管方法:(1)特性:
1.煙草爲敏感性植物,含有碳水化合物、尼古丁、酵素、色素等,與其他有異味物體共處,或遇高溫與潮濕,皆能發生質變,減低或失去其使用價値,故在運輸與保管中要特別注意,防熱防潮。
2.對氣候之敏感性特強,由於菸葉之綿軟與乾脆,立時可以知道空氣的濕潤與乾燥,故有「煙爲氣候的晴雨計」之稱,這也是在保管中應該注意的。
(2)保管方法:
1.庫內應乾燥、通風設備齊全、牆壁嚴密無縫。
2.庫內不可存放其他有味物體。
3.用枕木墊底,至少離地30—50公分,並留出適當的通風道,且不能靠墙太近(亦要有30—50公分距離)。
4.經常檢查倒琛,亦要注意通風與溫度之掌握。
(一)酒精
1.產銷情况:
天津解放後,本市生產酒精者有私營北華及公私合營中華兩廠,1949年底,均歸專賣公司經營。1952年底酒精生產移交輕工業部煙酒工業管理局經營,改爲天津酒精廠。
解放以後,酒精生產年有增加;1950年產281萬斤,1951年爲540萬斤,1952年549萬斤,1953年增爲729萬斤。1954年計劃生產750萬斤,五五年計劃較五四年增加6.67%。
本市所產酒精銷於華北區者最多,經常佔總銷售量80%以上,其中銷於本市者將及三分之一。(見下表)
2.生產與質量特點:
酒精全部以機器生產,技術條件較高,產品顏色淸亮,味淸香。生產酒精時尙有副產品炭酸氣。
全年生產除停工45日檢修機器外,無季節影響。
3.保管方法:
1.爲易燃性之危險品,故應存於特設之危險品倉庫內。
2.庫內宜陰涼,並應保持一定溫度與濕度。
3.庫內須有完善之防火設備。4.不能同時儲存其他易燃品。
5.容器須加蓋嚴密以防滲漏與揮發。
6.鐵鉛容器中,不易貯存酒品過久,以防氧化。
(二)白酒
1.產銷情况:
1949年天津市解放時,私營燒鍋尙有40餘戶,該年四月中旬實行專賣,開始與其中十六戶建立加工關係,其餘各戶則停業、轉業或專營銷售。下半年改爲租用部份私廠自行生產,1950年復將私廠全部租下,停止加工。至1952年第二季度專賣公司爲擴大生產,在本市丁字沽建廠,同年底將廠移交輕工業部煙酒工業管理局經營。
解放後,白酒生產年有增加;1950年爲366萬斤,1951年爲506萬餘斤,1952年增爲542萬斤,1953年達625萬餘斤。1954年計劃生產955萬斤。
解放前白酒出口量很犬,在出口酒品中白酒佔60%,露酒佔40%。出口酒品大部份銷往舊金山、香港等地。
1950年銷往香港148萬斤,1951年增爲185萬斤,1952年由於國外市場被澳遡產品佔據一部故降爲76萬斤,1953年績降至55萬斤。
國內銷量自1950年起逐年上升,該年銷往華北各地154萬斤,本市銷售493萬斤,1951年華北銷售增爲388萬斤,本市增爲679萬斤,1952年本市更增爲733萬斤,華北亦維持378萬斤。1953年度本市銷售達952萬斤的高峯。
今後酒品均實行以銷定產;1954年產量計劃較1953年增加52.79%,1955年擬比1954年增8.7%。
2.生產與質量特點:
目前產品均集中由天津釀酒廠生產,生產過程爲半機器半手工方式。自1953年原料改用代用品後,質量不如以前;澱粉含量過大,容致沉澱,色呈微黃,出售時需經過濾,微帶異味。
酒品生產有季節性,因氣候過冷影響發酵,過熱則揮發過度影響成本,主要生產期爲第二季度,目前淡季產量,約爲旺季的72.45%。
3.保管方法:與酒精同(見酒精保管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