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李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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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 图书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4210
颗粒名称: 天津“李善人”
分类号: C913.11
页数: 32
页码: 70-101
摘要: 本文介绍了天津“李善人”的家族历史和发家过程。他们经办盐务而暴敛财富,并攫取土地进行出租盘剥。在后期,他们向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化,通过办善举来沽名钓誉,最终成为天津著名的大地主和盐商。然而,在政治上,他们积极帮助清王朝抗拒太平天国的北伐军而发迹,义和团运动及辛亥革命时期充当卫士,后来积极投靠北洋军阀,成为了政治上的工具。在北洋政府垮台之后,李家逐渐走向衰落。
关键词: 李善人 家族历史 天津市

内容

“李善人”的家世——经办盐务暴敛发家——攫取土地出租盘剥——向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化——“办善举”名利双收——“善人”的真面目——“李善人”家族的衰落
  小引
  清中叶以后,天津以办盐务发家而又好施小恩小惠“办善举”、沽名钓誉者,大有人在。其中,被人称为“李善人”的,先后就有两家。乾隆末有李嘉善(字静园),祖先山西人,后从辽阳迁津,开设会远号。嘉庆六年(1801)天津及附近地区大水成灾,从雨季一直延续到冬冻。哀鸿遍野,嗷嗷待哺。李嘉善购置若干木船,分往四乡救济灾民,施钱舍饼,花银一万两。平时,李嘉善也常施放一点财米。因此,在天津有“李善人”之称。但不久,因经商亏累和后人挥霍无度,就家败人亡、风流云散了。这个“李善人”也就被人忘记。
  另一个“李善人”,则流传天津城厢内外,贯穿于祖孙三代,显赫于一百年间。这家“李善人”不只是天津人对它熟知,就连外县、外省也十分闻名。不过这“善人”称号,既不是清朝皇帝所封赐,也不是什么社会名流所共举,实际上,它只是由李家利用各种手段自我渲染而逐渐宣扬起来的。这个家族是世代大盐商,又是大地主,后来又向资本主义方面转化。李家在政治上积极帮助清王朝抗拒太平天国的北伐军而发迹,在义和团运动及辛亥革命时期,一贯充当中外反动派的忠实卫士,后来积极投靠北洋军阀,与袁世凯、曹锟等军阀头子结为儿女亲家。多少年来,李家一直替清王朝和北洋政府包办赈务,经手赈款不下数千万元之巨,其中黑幕重重。在北洋军阀政府垮台之后,李家在政治上失去了靠山,才逐渐走向衰落。
  一、“李善人”的家世
  (1)起家于小盐店
  李家原籍为江苏崑山,大约在清初康熙年间,有一支北迁到天津卫来落户,住在北门里户部街。后来有的小支生活较好,就单独另行觅房迁出。“李善人”即指迁到东门内二道街东头冰窖胡同的这一支而言。李家在天津初露头角就显赫一时的人物是李春城,也就是所称“李善人”的第一代。李春城的父亲李文照,本来是籍籍无名之士,起先在别人的盐店“做事”(当店员),由于为人精明勤快,很快成为商业场中的老、手,积累了一些资财,在清道光初年,就自己开设起盐店来,名“瑞昌店”。瑞昌店当时只是零星销售津武口岸①的官盐,顺便也夹带销售大量的私盐。由此,家道逐渐丰裕。那时天津社会上有一种风气:“半世经商财发身,食鲜衣美住房新;称心惟有功名缺,先买文生后举人。”①李文照用剥削劳动人民的所得,全力培养自己的子弟,邀取功名。他的处心积虑没有白费。儿子李春城果然登上仕版,成为天津头角峥嵘的人物,李家功名富贵也就兼而得之。
  (2)李氏三代
  李春城,字筑香(1826——1872),同胞三人;在李家本族中行第排八,所以他的妻子吴氏被称为“李八老太太”。李春城有子四人:士铭、士〓、士钰、士錡。在社会交往中,他们都以字行,因为父字筑香,四个儿子就按子、嗣、幼、稚分别称为子香、嗣香、幼香、稚香。他们对外都是这样互相称呼的,也见于各种文书。李春城孙十人,按“宝”字排,有宝諴(颂臣)、宝诗(賛臣)、宝诜(荩臣)、宝谦(益臣)……。再下一代即按“家”字排。
  “李善人”家族上两代人,不只在前清全有功名,并且有的做过京官或曾经外放。如李春城在咸丰元年(1851)举“孝廉方正”,先以州同知用,复叙为通判知州,后又捐纳员外郎,于同治元年(1862)诠授刑部四川司员外郎,不久告归回津。李士铭为光绪丙子(1876)举人,援例为户部候补郎中,云南司行走;清宣统改元后,筹设立宪,他在津与一些人创设宪政协议会,为议长,又为顺直咨议局议员。李士〓与其兄为同科举人,丁丑科(1877)连捷进士,为翰林院庶吉士,授职编修,转翰林院侍读学士;历充文渊阁校理,武英殿提调,国史馆纂修;光绪二十八年(1902)为湖南乡试正考官。李士錡,秀才,候选道。在李家三代中,论功名、官职,以李士〓为最高。他后半生虽无意仕进,专在天津家中管理家务和盐务,但其兄李士铭和其侄李宝諴所参与的各项政治活动,以及李家所办各项赈务,他都亲身参予策划。他又主管李家全部的银钱出入,事无巨细,多半取决于他。
  到了“李善人”第三代——李宝諴(颂臣),与乃祖乃父一脉相承,从二十几岁起,就代表李家在天津官场出头露面。他生于清光绪元年(1875),到天津解放后的一九五八年才死去。历经清朝末造、辛亥革命、军阀混战、国民党和日本帝国主义统治直至天津解放各个时期。在他这一代弟兄十人中,李宝諴除参与政治活动、管理家务、办理盐务、经办多次赈务以外,并在经营商业方面也大量投资。他是处于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李善人”家族中最活跃、最有代表性的一个人物。一九〇〇年义和团运动被镇压后,曾与杨以德、王竹林、李子赫(王、李为长芦盐商纲总),设立“绅董办公处”,经常周旋于中外人士之间;后官法部主政;又曾任天津议事会议员五年、两任直隶省议会议员、天津总商会会董兼评议员、全国财政讨论委员会委员、财政部高等顾问、直隶赈务坐办和国务院顾问等要职。
  由于李家财势显赫,天津曾有过民谣:“黑油漆,亮大门,冰窖胡同‘李善人’!”李家宅院座落在天津东门里,虎座门楼,高台阶,大门外高悬大匾:“太史第”;门洞里又一方大匾,上书:“孝廉方正”。全宅共有八个大四合院,每院全为北正房五大间,南倒座五大间,东西厢房各三间,画梁雕栋,装修富丽。另有门房、帐房、轿房、马号,并建有富于园林景色的后花园一所。平时,“李善人”家大门口总有两名绅商保卫局的士兵荷枪守卫,门禁森严,行人侧目。到一九二四年李家迁往英、法租界为止,一直住在这里。此房原为李春城所买抄产,随着李春城的发家,一天天地挤占、翻新、扩充,这一片富丽堂皇的宅第,浸透着无数苦难的盐民、灾胞的血和泪。
  (3)“善人”称号的由来
  “李善人”称号是从李春城这一代开始的。他的正妻吴氏,平时好吃斋念佛,为了向别人显示她的“心慈”,并好做“善事”,经常买些活鸟、活鱼“放生”;遇到家中喜寿大事,待客的酒席一律不上鸭子,说是不愿“杀生”。李家对天津以至各地的庙宇,更是大肆布施,广结“善缘”,每到冬季,施舍棉衣、小米粥。天津附近各县常闹水灾,各地逃到天津城里的难民找到李家门口讨饭或求助,李家也多少给予周济。求告的人为了达到目的,就恭维李家“乐善好施”,是“善人”,李家也欣然接受这个称号。后来,李家又在东南城角草厂庵(今南开区丁公祠小马路南头东面)开设一粥厂,专门收容乞丐。这个粥厂最初对外挂牌“寄生所”,后来俗称之为“李善人粥厂”。李春城死后,其子孙士铭、宝諴两代继续办些“善举”。清末北直一带水旱频仍,清廷官方或天津士绅常要办一些赈济,需要有声望和有办赈经验的人来胜任,因此就选中李家的人出面主持一切。于是,各方面捐助的大批赈款源源到了李家手里。不过,每到一处,无论是外县或外省,他们总是打着李家的旗号。从此,“李善人”的声名就更广泛地哄传开了。清末民初,有一个专在各大盐商富室走门串户的女艺人,人称“于瞎子”,弹一手好琵琶,曾把“李善人”家编入“天津八大家”的唱段里面,所以“李善人”也是那时天津公认的“八大家”之一。
  二、经办盐务,暴敛发家
  “李善人”的发家,主要是靠办盐务。自明朝末年以来,封建朝廷颁布“纲法”,实行商人垄断食盐运销制度,即由官府发给盐商“引票”(运销盐的特许凭证),在指定的“引岸”(包销地点)垄断售盐,因而各地盐商无不成为巨富。“李善人”家族也是如此。
  (1)积极钻营,扩大行盐引岸
  大约在清咸丰初年(1851),李春城首先接办了四个县份的引岸,计河南省(即豫岸)三县:滑县、许州(即许昌)、临颖;河北省(即直岸)涞水一县。最初的引额,豫岸三县为二万四千二百七十一引(内包括分认京引一千三百三十四引);直岸涞水三千七百六十六引(内京引一百六十六引),共二万八千零三十七引。当时的“引”就是指一席包的盐(实际是分装两条麻袋内),上贴盐运使署发给的一张“引票”,即为官盐一引。盐、引不准分离,违者以私盐论。其重量,按清初盐法,每引配盐三百斤;后屡年加码,并用分装两麻袋方法,成为四百斤上下。实际上通过各种手段都超过此数,每引都在五百斤上下。仅上述正引,李家就销盐一千四百零一万八千五百斤。当年接办引地,是凭藉封建特权的垄断事业。受到清廷颁发的“龙票”所保护。不过要事先完纳国税后才能运销。倘未能按原定引额将盐销售到指定引地,不但依样照纳国税,甚至有封门抄家的危险。所以当时有的盐商对接办引地十分小心,惟恐倾家荡产。相反,如引地社会秩序稳定,盐商能从天津盐坨运到销售口岸,就一定能赚大钱。工于心计的李春城,在接办上述四县引地时是经过一番周密筹划的。他自己甚至对运输路线和引岸都做了实地考察。许州、临颖行盐本来要水路运到河南祥符县(今开封)曹砦落场后,再经陆路运到引地,但李春城把豫岸三县的盐都运到道口镇(今滑县)落场,再分别选择最短途程运往许、临二地。这是节约运输费用、降低盐斤成本的有利措施。当年滑县的盐价官定为十九文,许、临为二十三文。李春城经过数年经营,不但未遇风险,反而获利很丰。同治年间,经过太平天国革命运动,南方很多引岸无人经营,甚至有人“退引”;民间的食盐供应和清廷盐税的课征,都形成急待解决的问题。为消除盐商的顾虑,鼓励他们放手经营,主要还是为了增加官方的税收,清廷特颁布“先盐后课”的优待办法,即先销盐后纳税,并规定销盐不受原定引额的限制,充分供应。这又给李家一个赚钱的良机,因为不只能大量销盐,而且资金周转毫无阻碍。在离河南许州、临颖不远的襄城、方城等八县,素称“襄八引”,系“自由商”,不受引岸限制,而且一向行销“淮盐”。但居民认为“淮盐”价高质次,不受欢迎。李家就将质量较高、价格较低的“芦盐”,源源运往许、临。这吸引了大批盐贩,从许、临套购“芦盐”,越境运到“襄八县”销售,使李家无形中扩大了销盐的引岸,大发其外财。“李善人”经营盐务的字号原为瑞昌店,对外办事和收交银钱就设在他们家中,也叫做津店;为了扩大业务,又设了一个支店,名福昌号,设在东门内,起到左右逢源的作用。从李春城起,到李士铭,再到李宝諴,三代人又接办了“京引”四千二百七十引;置了直隶省鸡泽、永年、曲周二万五千二百零九引;还接办了津武口岸的一部分。此外还以租赁、典当、
  代办以及与他人合办的形式,包揽了许多销盐口岸,如三河、平谷、东安(今安次)、平山、行唐、永庆、任邱、昌平、易州(今易县)、祁州(今安国)、通许、深泽和平乡等地。曾经有人估计,“李善人”家族所行销的盐引达十二万七千四百多引。若以每引五百斤计算,约计销盐六千三百七十多万斤。“李善人”家族每年可得多少利润呢?一般说,盐商的利润约为成本(包括盐价、课税、运输及附加费用等)的百分之三十,因而有“销盐百斤,获利一两”的说法。这就是说,“李善人”在办盐务的全盛时期,每年大约可得利润达六十多万两白银。
  “李善人”家族卖盐的店铺(李家称外店,以示有别于津店)有一套经营手法:对外宣扬一定给足斤两,因当时一般官盐店每斤盐多不足旧秤十二两(十六两一斤),李家只是达到十二两而已。另外,据李家的人承认,他们的盐店吃捞面时把煮面的汤水全倒在盐里,这不但能使盐斤增重,而且使盐显得白亮。李家的盐店后院备有大锅四、五口,就是为掺水用的。这种非法所得显然也极可观。
  2把持芦纲,开设殖业银行
  自李春城大办盐务以来,二十年间积累了大量财富。到一八七二年他四十七岁时,因病死亡。他的三个儿子士铭、士〓、士钰相继蹶起(小儿子士錡为秀才,不出头露面)。本来自康熙年间天津盐商即于长芦盐运使署附近设立了公会性的组织——芦纲公所。公所的主持人称“纲总”,由所谓殷商中共同选举之,每届四人,四年一期,连选得连任。由于“李善人”家族财势甲于津门,李士钰曾被选为四大纲总之一,而且总是连任(后又由李宝诗继任)。本来李士钰就是国子监生、郎中,这样一来,更成为半官半商、亦官亦商的人物了。
  清代对私盐的缉查是十分严厉的,纲总为保障自身的垄断专利,并且为得到额外的财源,更是不遗余力支持缉私。遇有私贩,即人、盐一起抓获。其武装称“缉私营”,且设有牢房。今天津南开区城厢公园内尚遗留两间小房,低矮潮湿,且无窗口,就是缉私营羁押所捕私贩的监房。抓获之后,盐自然全部没收。“李善人”的官盐店与缉捕官员早有勾结,即把私盐当作自己运来的官盐,稍纳税后,依样出售。当年,“李善人”家的盐店,除持有“龙票”外,还被授予四根黑红棍(又称“法棍”);盐店铺面还挂有四个大木牌,每面上绘虎头,下分别写有四句话:“盐店重地,禁止吵闹;如敢故违,定行送究”。封建商人的特权,于“李善人”家可见一斑。
  清末五十年间,正是长芦盐务的鼎盛时期。天津众盐商的业务经营既伙,出入款项也就为数甚鉅。李士钰连任纲总,声势很大,且有一定号召力。为了控制长芦盐商的经济财力,以保证各盐商周转灵活、专款专用和利不外溢为名,以巩固“李善人”家族的地位,于清宣统三年(1911年)三月由李宝諴倡设殖业银行。此行系股份有限公司性质,原定股本为行平银七十二万零四百两,一九二四年决议改为银元一百零八万一千元。由“李善人”家族出资六十万元,众盐商凑集外股四十八万元。李家股份超过半数,当然公推发起人也是大股东的李宝诗担任经理,李宝諴任董事长。殖业银行的主要业务,就是给众盐商存放款项,经理盐商对长芦盐署的银钱出入。事实上,它成了“李善人”家族的“帐房”。所有经手的大量赈款,李家代为保管的各项款项,都存在此行生息,又可利用它为自己调动头寸。这个银行为“李善人”家提供许多利益,它曾给李家服务了三十多年。这是办盐务之余的另一发家途径。
  (3)津浦加价,捞取外财
  清光绪三十四年(1908)为了建筑津浦铁路,清廷曾谕令用盐斤加价的办法来筹款。即每斤盐加价制钱四文,先为“商二民二”①,后改为“商一民三”,但先由盐商按当时每次销盐斤数预先交出。“李善人”既系殷商,李士钰又是芦纲公所主要纲总,众盐商即将此款先付出,交由李手保管汇总上缴。后来清廷又下谕旨,称修路另有专款,前令盐斤加价所收之款无庸上缴,应照数分别退还。可是“李善人”家对此款一直拖延未退,连本带息丝毫未动。按当时清廷称修路已另筹专款,实际上是向英、德两国借了外债,把津浦铁路从浦口至韩庄和从韩庄至天津,分为南北两段,将路权分别押给英、德两国了。这条铁路经过直、鲁、苏、皖四省,四省人士获悉这一消息后强烈反对,就由四省人士出面,拟仍用盐斤加价办法,自筹款项赎回路权,并在此四个省区内自一九〇九年三月一日起实行。当时推动这项工作的为各省议事会;直隶省直接经办者为芦纲公所。李士铭即倡议组织一个专门保管这笔款项的机构——四省公司,并推荐其胞弟李士〓担任了经理。四省公司到一九一三年底,共收储公化银一百五十四万五千余两。李士〓私自从四省公司保管的公款中,挪用了加价生息款三十万元,投入设在法国巴黎的豆腐公司,作为个人的股本。但不久这项挪用公款之事就被天津《民兴报》揭露出来,引起各省和各界人士的强烈不满,一时闹得满城风雨。
  (4)控制滩盐公所
  “李善人”家族不仅士钰、宝諴两代充当纲总、主持芦纲
  ①盐商按每斤盐多出二文,百姓也多出二文。下同。
  公所的重要事务,并且把持、操纵另一个配盐机构——滩盐公所。这个公所本是滩户、灶户的共同组织(公会性质),但在滩盐产销、平衡分配滩盐、灶盐及确定盐价上,都不能不受芦纲公所纲总的控制。更重要的,滩盐公所的实际负责人(名“正帐”)高裕生,乃是李宝诗所收买的私人。本来事情是简单的:如某盐商需做盐若干包,即由滩盐公所指定划归某滩某灶供应,分别通知两方直接洽办即可。执行时,只需调盈济虚,平衡分配,即可做到公允合理。但其中却大有文章可做。如果买通“李善人”,想赚钱就很方便;否则就会障碍重重。同时,盐商定做的盐,经盐务机关掣验放行后,即应将盐款交殖业银行,收滩盐公所的帐户,这就是公所一项存款。但此项盐款,滩户、灶户向来难得拿到全部现款,余数拖拖欠欠,给多少?何时给?全由滩盐分所掌握。如滩、灶户急需用款时,就必须好好应酬李宝諴和公所帐房的主要人员。长芦直、豫两岸,一年之中,做盐价难以数计,殖业银行不仅凭空得到无数存款,李家得以随意调用;滩盐公所所得存款利息,更是为数甚巨。无论盐款、路款,抑为赈款,只要有子息,李家就有利可得。高裕生任滩盐公所“正帐”三十年,如他自己说的,也就是“给李家做事三十年”。
  三、攫取土地,出租盘剥
  (1)对佃户的地租剥削
  李家经营盐务致富以后,又在“吃地皮”和“吃瓦片”上打主意。“李善人”所占有的房地产,多到无法统计。地产中最大的一块,为当时天津南乡小刘庄、贺家口、东楼村、西楼村(亦称班家楼)和小滑庄(今谦德庄一带),通称五村。这片土地的位置,一九五〇年经天津市人民政府调查,大体上相当于今天津市河西区东到小刘庄大街,西至谦德庄、浙江义园及树德东里,南至卫津河,北至徽州道及琼州道广生巷、南华里的范围内。最初面积为十一顷五十五亩(包括今天的人民公园土地二百七十七亩在内)。此项土地原为清初满人王公所圈占的旗地,一直由“揽头”(即庄头)专司租佃事宜。对使用土地的农民,曾发给永佃租折,成为旗地的佃户;并规定永不增加地租。管理上述五村收租的揽头,最初为赵姓,后又经历另一李姓,又经董姓,最后为“李善人”(用“亿寿堂李”名义)。从董姓揽头到李家的权利转移,究竟通过什么形式?已无从查考。但李家一方说,整个地权为清同治元年(1862)购自吴姓(李八老太太的娘家),价银一千两。实际上这是捏造。李家在辛亥后曾向官方提出,系价买沈留余者,与上述说法就不符合。当然,后一说法也是不真实的,因其契纸为伪造的。一九二九年“直隶全省官产、旗产荒地清理处”曾追究此事,据李宝谦称,花了四万多银元,税出一张“留买”(指留买旗地)形式的契证。
  凡是租用这块土地的佃户,拥有多年沿袭下来的永租权,每年交固定的佃租八角。由于天津城市发展速度很快,地价不断上涨,李家已不满足于租佃的剥削形式。一九一五年曾声明向佃户增加地租,因农民一致反对而未能实现。李家便转而设法取消永佃权,以便随时可以收回土地。当时李家所订的收回条件是,每亩地由李家出“粪伙”费一百元,做为对农民土地经营(如填平整理、施肥)的赎价。但推行中并不顺利。到
  一九一七年李家共用了四万多元,收回土地四百多亩,转手卖出即获利十几倍。其余未收回佃权的土地,佃租涨至每亩三元。一九一九年,“李善人”藉曹锟在台上的势力,将佃租全部涨到三元。一九二六年,“李善人”家族解体析产后,此地归李宝诜所有。他见到城市地皮增值,房地产投机利益很大,因而对五村佃农所租土地就千方百计地企图夺回。据村民揭发,当时每亩地价已高达一千元以上;如建房出租,每亩以建二十间计,每间月租至少三、四元,每年可得七、八百元。李宝诜为达到这一目的,居然想出一种最恶毒的手段:毁村灭佃。他采取种种手段扣留佃户的永佃租折,到一九二九年,所有佃户的租折全部扣到李宝诜手中。接着由李家的庄头魏永珍,带领一批流氓打手,毁坏青苗,开工垫土。如曾雇用李珍(西楼村)、李三(谦德庄)殴打刘魁元、刘云祥等老实农民,迫使他们五十户、一百多亩园田被垫成平地。以后“李善人”的夺佃,同五村农民的护佃反霸一直进行着激烈的斗争。
  李家除以上土地外,南开区徐湖圈西还有地一段,葛沽也有一些农地。
  (2)普利公司,利在一家
  天津市塘沽区的官马场,紧靠黑潴河,原是一片荒芜不毛之地,“李善人”家族一直想经营土地剥削,就看中了这一千多顷荒地,认为开辟良田后,每年便有许多利得。一九〇六年,李家通过他家的英国朋友伯利温,从开滦矿务局把这片土地承租过来,并且是永租。随即在天津四乡召来许多劳工,先叫这些人在这大片土地中间挖一条人工河(即后来的四丈河);又在黑潴河两岸,盖了二百间小土草房,计东岸五十间,西岸靠近四丈河中心桥一百五十间。这就是现在塘沽区五十间房和中心桥名称的由来,随后就把普利公司的招牌挂出去。此公司李家占股本百分之六十,经理当然是李家的人——李宝谦。又派近亲郑小权管理公司事务,另有催租人和伙友共十几人。
  郑小权到职后,就以“李善人”济贫为名向各处召募贫民。不久,各乡活不下去的农民即携家带口地投奔到这里。来到之后,首先要在公司预先印好的契约上划押捺手印,然后才能领到“济贫粥”,住上“济贫房”。实际上,吃的是红高粱和黄蓿菜,住的是低矮潮湿的小土草房。可是,饭不能白吃——早已按人按天记在帐上;房不能白住——每月交租一元五角。农民到公司后,挑好河,就给李家开垦了三十顷稻地,按三七分成租给农民(李家获百分之三十)。下余荒地和一部分水塘,也全按片租给农民,荒地养草,水塘养鱼。公司原订有规章:如农民愿垦荒种地,第一年可不收租(这里是盐碱地,芦苇、杂草丛生,头几年根本长不出粮食);到第二年,不论收获与否,每亩一律缴租一元五角,第三年好地还要增加到两元。“李善人”为了对开荒加强管理,不久又派来一个管理人员,名周树清,人送绰号“二总办”,等于二号地主。经过贫苦的劳动人民辛勤开垦,多年荒地变良田,大量的粮食变成洋钱送到“李善人”家,而穷人还是穷人。后来郑小权被李家撤换,改派族人李仲宇接替他的职务,因他行四,人称“李四总办”。周树清与李仲宇结合得更加紧密,他们为加强公司的势力,维护“李善人”的剥削基础,大肆拉拢驻新河的警察四分局局长冯国扬,彼此呼兄唤弟,吃吃喝喝。不久,就由四分局派来四名警察长驻公司,公司界内发生纠纷,即在内部处理,形成“小局子”。有了警察局为之撑腰,周树清的气焰更加嚣张了。每年收获季节,周套好马车,带着四名警察,见农户场院堆有粮食,“凭算盘子一拨拉”,装上车就拉走。稍一争辩,就有可能被扭送警察四分局。一九二三年冬,有一刘姓佃户,粮食全数交租后,仍欠公司本息一百多元。到腊月底,求亲告友借来一斗小麦,准备除夕好吃顿饺子,不想被周树清得悉,就带警察将刘关押到四分局。经许多农民张罗,托人打保,直到除夕当夜才放刘回家,一家老小哭哭啼啼地过了个伤心年。
  一九二四年曹锟下台后,李家失势,开滦矿务局主张收回土地,加以农民难以控制,才将土地交还开滦。其间,几经交涉,最后达成协议:由局方每年贴补李家一万三千五百元,以偿付李家所谓的土地投资。一直到一九三七年日寇占领天津后才停止。
  (3)寄牛所坑牛害农
  当李仲宇接办普利公司后,正赶上附近宁河、宝坻、盐山一带雨涝成灾,农民口粮困难,自养的耕牛(有的是数户共养)更难喂养。李仲宇认为有机可乘,几经策划设立了寄牛所。李把他的亲戚勾某(农民称“狗总办”)找来经管寄牛所,并订下规章:“低价寄养,低价回赎(交三分利息);牛死不负责;寄牛认牌不认人;过期不赎,庄主可以自用”等。在农民传开后,寄存的牛居然很多。勾某竟暗中把牛私自转租,从中取利。对留所寄存的牛,平日也喂养不足,牛棚设备简陋,冬雪时四面透风,雪水和牲畜屎尿冻成很厚的冰。连冻带饿,竟死牛四百余头。勾某把大部分死牛运到天津出售,只把一些老瘦的死牛掩埋起来,藉以掩人耳目。
  次年春耕时,不少人到所赎牛。其中有一带病老农杨成玉,系四户伙养一牛,他带着孩子从盐山来赎牛;当他拿着寄牛牌到牛棚对号时,遍觅无着,找到勾某才知道牛已死了。与之争辩,竟被勾总办骂了一顿,还打了一记耳光,最后撵出寄牛所。老人连气带病,回家后不久便死去了。
  (4)置房产出租牟利
  在城市房产的占有上,“李善人”又是个大房主。据不完全统计,李家在天津河北区中山路、天纬路、地纬路有房四百七十多间;南开区(旧城厢)北马路、东马路一带及和平区(旧英租界)睦南道、建设路、曲阜道、养和里等处有四百多间;河北区(旧称河东)华安大街一带、地藏庵及南开区草厂庵、丁公祠小马路有房百余间;河西区五村土地上也曾有房二百多间。总计“李善人”在天津的房产总在一千二百间以上,分布在市区一些冲要街巷。
  四、向资本主义工商业转化
  “李善人”的财富聚敛,随着清皇朝的垮台,也度过了自己的黄金时代。到辛亥革命以后,虽然仍维持着膨胀的表象,但种种封建特权已取消,特别是盐务一项由专商逐渐走向自由商,财富来源明显地日益缩小。随着洋务运动的发展,“李善人”家族也在变换经营方向,转移目标。他们依靠已有的剥削基础,开始向资本主义工商业方面发展。
  (1)大买新兴企业的股票
  十九世纪末,我国官办或官商合办的企业兴起,大都采取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形式。城市中的巨商大户,有些就以购买股票、取得股息认作新的财源。当时“李善人”家族所拥有的股票,主要是新兴工业如启新洋灰公司、滦州矿务公司、滦州矿地公司、怡立矿务公司、华新纺织公司和稍后的中原公司等;并多由李家专门负责对外交际的李宝諴充当这些企业的董事或理事。这些股票中,以滦州矿务公司为大宗。在义和团运动之前,中国人唐景星等创办了开平煤矿。但一九〇〇年后经张翼(燕谋)、德璀琳等人之手,被英国人骗占过去。一九〇七年,袁克定、周学熙等人又设立滦州矿务公司,以抵制开平煤矿。滦矿创办人袁克定为李士钰之婿弟,周学熙又曾任盐运使,与“李善人”家本有旧,在开平、滦州两矿竞争中,因滦矿股份未齐,资金一度短绌,袁、周请李家接济五十万两白银。李士钰即从芦纲公所予以如数挪借。后袁、周等与开平煤矿英人屡次接触,并在北京清廷活动,鼓吹开、滦两矿合并,以为互利并存之妥善办法。当清廷行将批准之前,李士钰首先得知,他认为合并后既无竞争,又可垄断市场,前途发展不可限量,抓住这攫取财源的良机,将挪借的五十万两白银优先入股。当时即由李士钰分担二十多万两,殖业银行分担十多万两,与李家有关之盐商分担十多万两,共凑足原数五十万两清偿了芦纲公所。本来李家是殖业银行大股东,再加上合并前在滦矿曾有六万两的投资,故总计李家共投资三十五万两。由“李善人”家族四房(铭、〓、钰、錡)分摊,数目不等。合并后的开滦煤矿业务蒸蒸日上,不只利润优厚,且股票价格也日趋增长,百元票面曾涨到两千元。“李善人”家族不但投资额随着股票增值而扩大,就是每年所分得的股息和红利,即可维持全家的开支。辛亥革命后,虽然盐务收益减少,可是藉此仍支撑了“李善人”的财势声威。
  (2)开设银行、商店
  殖业银行本为“李善人”最早投资设立的金融机构(李士钰为经理),清末民初又出资在天津开设了:
  四房共同投资:瑞源银号、瑞甡银号。
  三房投资:瑞甡厚银号、万通银行、裕华仓库、万昌珠宝店。
  李宝諴独资:福甡银号、瑞和堂药店、福源永等三个酒店。
  李宝诗独资:恒昌大米店、新光呢绒庄、万和堂药店(济南另有分店)及颜料庄、照像馆等,以及与他人合资的上海中国实业银行。
  “李善人”除在天津开设各大商号外,并在张家口开设一个大杂货店——瑞甡号。门面房即达十三间,加上帐房、仓库、宿舍共有房数百间。它的经营特色为货物品种齐全,按部类分档出售,如绸缎布匹、米粮面粉、鸡鸭鱼肉、香蜡纸錁、针头洋线、副食调料,甚至棺材寿衣。它很像现代的一个百货公司。工作人员也有数百名。每年盈利达数十万银元。天津瑞甡银号即是以此商店所得利润开设的。瑞甡银号专营汇兑及存放款业务,每年收入的纯利润亦达数十万元。
  (3)开办斋堂煤矿
  “李善人”家族从开滦煤矿的投资和得利中,尝到了甜头,于是,把兴趣一度集中于办煤矿上。一九一八年,李宝诗经手创办斋堂煤矿。此矿位于北京门头沟西七十公里,原预计可出红煤和硬煤。开办之初,计划招股五百多万元,但只有王药生等投股一百多万元,尚差总额四分之三。不过,“李善人”家族开办煤矿并非为了振兴现代资本主义工业,只是为了投资取利,因此,以李家瑞甡厚、万通及裕华仓库名义向外借
  款一百万元,又用万甡堂名义“借”给斋堂煤矿,条件则以该矿一切不动产作抵押。其目的是:经营顺利时算作投资,否则即可用斋堂矿财产优先抵偿自己的损失,而转嫁于其它股东。开办时,为保证基本建设的进行并为日后将出窑的煤及时运出,计划先修一条由门头沟到斋堂的铁路。“李善人”依靠军阀曹锟的势力,强行通过许多农田(甚至毁坏不少青苗),仅修了从门头沟到清水涧长四十五华里的一段正线,即由于资金缺乏而停顿,只好改修一条板桥支线,仅长十五华里,以便收购附近小窑的煤自运自销,同时也能接受其它矿主托运,得些运费维持现状。由于当时的反动政府对资本主义开发事业毫不支持,此矿一九二八年便不得不停办。斋堂煤矿虽已停办,但所负债务极多,由此牵累瑞甡厚、万通两家银号,因资金周转不灵、失掉信用而被拖垮;垮掉的还有裕华仓库。后来清理时,李家因煤矿无任何财产可抵债,只好以开滦股票作抵借了一百多万外债,才把这项债款清偿完了。一九二六年“李善人”家族分家析产时,三大房每房摊得债务四十万元。到一九三九年开滦煤矿发给每股股票利息十元,才把这一百多万元的外债补上,将原作抵押的开滦股票赎回。
  五、“办善举”名利双收
  李家曾多年办理赈务,无非是利用各方捐募来的救济款由他们经手代办,藉此沽名钓誉,扩大“李善人”的财势和影响。从李春城起到李宝諴祖孙三代所办理和经管的慈善事业,名目繁多,大体可分成两种类型:一为常设的慈善团体;一为临时性的赈灾活动。如李春城办过寄生所、御寒社(发放冬赈及棉衣)、保生所(冬季收容无靠的女贫民)、保贞社(月给嫠妇以钱米)和义塾等。李士铭办过幼女厂,主持过济良所,以及接替主办乃父所设的慈善机构。这些都是经常设置的。至于临时性的賑务,那就数不胜数了。
  (1)名为“办善”,实是“吃善”
  李士铭从光绪十九年(1893)办理山西北部旱灾的赈务起,一直到一九二二年,办赈三十年,募集的赈款数字很大,李家族人就说他经手的赈欵超过了几百万银元。到他下一代李宝諴所办的临时性赈灾活动,那就更不胜枚举:顺直急赈会、战后灾民救济会、皖鲁鄂苏湘黔赈灾协会、日灾(日本1923年大地震)救济会等。他还参加到其他善会里去,或由他发起设立许多临时的慈善机构。他把办赈当成一种专业,并由此做了“赈务官”。李宝諴曾襄理红十字会,组织中国慈善会,身为天津备济社、积善社、直隶临时兵灾救济会、天津市慈善事业联合会的董事,天津市救济事业联合委员会的常委,明德慈济会的名誉会长,最后于一九二〇年当上了直隶赈务处督办、顺直助赈局坐办等官职。李宝諴所经手的款项,动辄十万、百万银元。这既壮大了“李善人”的声威,又加强了他在政治上、社会上的地位;赈款的存、放,在经济上也是“经手三分肥”,有利可图的。此外,还豢养了大批的李氏族人和戚友,如一九一七年直隶大水,李士铭、士钰弟兄就约请司事者一百二十余人去灾区放赈;他们每到一县,即由县衙人员陪伴,终日花天酒地,随意开支,甚至贪污中饱。名为“办善”,实是“吃善”,难怪社会舆论啧有烦言了!
  (2)幼女厂摧残少女
  李士铭自己曾说:“光绪丁丑(1877)适居河南滑县,闻晋豫间设人市,亲赴卫辉收买幼女,并在道口设立幼女厂,收养六、七百口。”(《寿言录》)实际上,是他从各地大批难民中,挑选了几百名年青健壮的妇女,先把她们集中在河南道口镇(此地系“李善人”所占有的豫岸滑县盐引的落场地),开设一个幼女厂,编制手工艺品,靠劳动收入养活自身。但“李善人”又从中挑选了若干少女带到天津,放在自己家中。除分配给李家各房一、二名充当使女外,余下的留在李士铭自己房里,侍候这个年老气衰的“善人”。
  (3)济良所贩卖良民
  济良所成立在清宣统末年,由李士铭、林墨青、赵元礼、吴荫臣等人创办。该所专门收容那些不堪忍受虐待从妓院逃出的妓女以及养女、使女、童养媳等;有时也有从警察厅或审判厅移送而来的妇女,该所原址就在天津南门东今天津市中级法院旁。入所的妇女须严格遵守所内的规章。平时食宿均在所内,不准和外界任何人接触;并且必须听从所方给选择配偶,经主管人许可才能出所。出所要交付领人费,分三等:头等一百二十元,二等六十元,三等三十元;还有“小使钱”(工友喜钱)七至十四元不等。另外根据申请领人者的境况,经主管人核准,还必须捐助若干元。但这只是官样文章,实际上请领人必须事先托情同主管人讲妥条件(等于身价)后,才有可能得到批准;否则,万难实现。当时主管人李士铭竟大做其生意,成百上千元的索要,百般刁难。一些被侮辱被害的妇女,离开旧的火坑,却陷入新的深渊。如所女张翠卿和小莲芬择偶的事,就曾引起各界不满,闹得物议沸腾,人言啧啧,一九一〇年天津《民兴报》在六、七两月曾多次揭发其事。名妓张翠卿经审判厅发济良所择配,被乐亭县富绅刘坦买去,竟索身价一千五百元。投所坤伶小莲芬,有店员岳殿仁愿领为妻,按济良所要求取得殷实铺保,并已向天津议事会申请得到批准,但所方却另将小莲芬许配鲁志馨为妾,原因是除索身价五十元外,另外派捐经费六百元,对李士铭还另有酬谢,因而岳殿仁落空。一九一六年建所时,张所长已妻儿满堂,又逼迫一个十六岁的少女为妾;不从,即百般折磨,这个少女为此提出控告。再如创办人之一赵元礼(幼梅),年逾五十,也领一个十七岁的少女为妾;吴荫臣逼迫十五岁的所女姚小梅,为其堂弟吴荫孙做填房。领人的黑幕如此,一般所女的日常生活更是苦不堪言。
  (4)民国六年水灾赈济
  民国六年(1917)直隶南部各县洪水为患,波及天津,从南乡到南马路一带尽成泽国。逃到市内的灾民成千上万,全部露宿街头,无衣无食,十分悽惨。在各界舆论呼吁下,由当地绅商出面募集赈款,并推举李士铭、士钰弟兄分赴津南各县查放急赈。由于天津四乡一带灾民每天都大批涌入市内,又由南善堂的董事如李宝諴和杜小琴等筹设急赈会,推李宝諴主持一切。急赈会当即派人分头募捐,准备购买粮食和麻袋,以便施放和打埝防水。这里弊端百出。募捐来的赈款,都存在“李善人”的银行内,开支都由他本人经手。麻袋一项,在购买之前,就和麻袋商人勾结好:以少报多,以次充好,只要发票开到,立即付款。当年承担这项交易的,是天津市西北角厚记麻袋庄,经理人李文吉,他是当时警察厅厅长杨以德的密友。这一伙“善人”藉赈灾大捞特捞,丑事层出不穷,天津老人都有所闻。
  六、“善人”的真面目
  百年以来,“李善人”家聚敛了大量的财富,做尽了坏事,但又用“善人”的美名掩盖着。正象其家中“下人”们所传说的:“李善人外善里不善,家中好象阎王殿!”“李善人”——阎王殿,这就是他家的真面目。
  (1)清王朝的帮凶
  “李善人”发家正处于我国进入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的一百年间。从李春城起,到他儿子李士铭、李士〓,到孙子李宝諴,在中国人民革命斗争的每一关键时刻,都坚决站在封建主义和帝国主义一边,充当了帮凶和忠实卫士。清咸丰三年(1853)太平天国革命军在林凤祥、李开芳率领下北伐,很快地进攻到天津县稍直口,接近了天津城的外围,并直接威胁清皇朝的统治中心——北京。李春城与天津的大盐商张锦文(“海张五”)等,立即募集大量银钱,成立了二十八个民勇局。他们把监狱里的囚犯释放出来,与当地的流氓无赖(俗称“混混儿”)组织在一起,会合操练,帮助清官军直接与太平军作战。李春城曾亲自率领民勇巡防,“历七昼夜不辍”①。他头上的功名,就是因阻击太平军北进有功而被保叙的。咸丰十年(1860),第二次鸦片战争,李春城又成立乡团,为富绅、地主看家,因而又保员外郎,并赏戴孔雀翎。到“李善人”第二代李士铭、士〓,继李春城后,曾协助天津县府设保甲局,订条规,出钱出力,在他们领导下,曾立乡约十六处,主要用于镇压天津人民的抗清活动,清廷曾“传旨嘉奖”。到义和团革命运动时(1900),“李善人”的第三代——李宝諴,以一个二十五岁的人就登上政治舞台,“日夜躬亲督察奸宄”,因不遗余力地护卫中外反动派的利益,以致“西人深佩先生勋劳”①。辛亥革命时(1911),他又与天津其它豪绅设立保卫局,招募巡兵达一千人,直隶总督陈夔龙并发予枪支弹药,李宝諴充当了扑灭北方革命火焰的急先锋。袁世凯“洪宪”登基,“李善人”也大力鼓吹、支持,写“劝进表”,上“民意书”,充当了复辟的忠实奴才。
  (2)勾结军阀官僚,助纣为虐
  清宣统皇帝被推翻后,北洋军阀崛起,“李善人”首先和袁世凯攀上姻亲关系,李士钰把女儿李宝慧嫁给了袁的第十一子克安。曹锟贿选当上了总统,李宝诗的儿子(家?)又成了曹锟的女婿;而李宝诜的儿子(家祁)也娶了曹锟的侄女(曹锟四弟、直隶省长曹锐之女)为媳。日本帝国主义占领天津时,李家又和伪河北省省长兼天津市市长大汉奸高凌霨结成儿女亲家。李家和曾任江西督军的陈光远、直隶省警务处处长和天津警察厅厅长杨以德等,都有亲戚关系。“李善人”的结亲,简直是一个反映灵敏的政局变化的“温度表”。近代北方的军阀、官僚、政客同“李善人”都有千丝万缕的联系。一九一八年,李士铭七十寿辰时,有一份受礼簿,上面记载的就有:
  以“愚弟”称:朱家宝(清安徽巡抚、直隶省长)、张人骏(清两江总督)、蔡成勋(江西督军)、周馥(清两江总督)、宁世福(新泰兴洋行大买办)、杨宪曾(大盐商);以“姻弟”称:严修(清学部侍郎)、韩荫祯(“八大家”之一“天成韩家”);以“姻侄”称:曹锟、杨以德、丁宏荃(杨以德后任,官同)、严智怡(直隶实业、教育厅长)、卞荫昌(天津后起的大户);以“愚侄”称:周学熙(财政总长)、李准(清广东水师提督)。
  以上所举,都不能看作“官场”的酬酢关系,所谓“姻亲”、“世谊”,绝非一般的攀缘,而是在政治和经济上有着血肉的联结。
  当年,“李善人”家由于同这些人交游应酬的需要,曾独出心裁的开设一个饭庄——蔬香馆。“布衣蔬食”的取名,是为了反映饭庄特色,并与“李善人”的称号合谐一致。原址座落在南市广兴大街广兴里对过。厨师是从北京请来的原御膳房的贾掌灶。贾专门烹制素菜,鸡鸭鱼肉,全用面、豆烧制,不只味道鲜美,而且形象逼真。一般绅商、官僚、政客和买办资产阶级全喜欢在这里请客聚会或接待外宾。不过,经济上的取利远非“李善人”开设蔬香馆的真正目的,主要还是另有需要。因为“李善人”的姻亲曹锟正充当“直鲁豫三省巡阅使”,这个饭馆就是专设的一个政治交易所。一九二三年曹锟为了贿选大总统,指使当时众议院议长吴景濂为之“抬轿”捧场。吴景濂曾秘密函电有关的各省议员于蔬香馆会面,洽商收买选票等事宜。当时专门管理贿选收支帐目的为袁世凯之侄袁乃宽,签发支票者为直隶省议会议长边守靖(洁清)。另外一些出力的要员为顾维钧、颜惠庆、高凌霨等。通过这些人的奔走,以每张选票三千元到五千元的高价,收买了四百八十多个“猪仔议员”,结果曹锟当上了大总统。其时,这些直系爪牙的联系、接头、讲价和开会等,大半以蔬香馆为活动场所。除吃饭记帐、用款垫办外,还给予这些人以各种便利。因此,通过这个饭馆,“李善人”给曹锟贿选以极有力的支持。反过来也一样,曹锟在政治上庇护了“李善人”在办盐、办善中的不法活动,甚至委以“民意代表”、“赈务官”等要职,大开其发财之门。
  (3)腐朽的生活方式
  “李善人”这个封建大家庭从清末到辛亥革命后,一直过着腐化堕落的生活。家大业大,婢仆成群,最多时,男女佣人达到百名以上。李家非常讲究“礼教”和“名分”。家中管理帐目的,有帐房先生二十余人。其它佣人各有等级并各司其事。大管事总揽一切,每月三、六、九日代主家向其他男女佣人“训示”一番。男仆中有做饭、守门、巡更、打杂和车、轿、马夫;女佣人中也有乳母、做针线、下手之分。最低等的学徒、丫环等,工资最少,赏钱亦分得不多,吃的最坏(只能吃剩饭)。佣人所受的虐待、压迫,甚至是非人的。至于李家用人之苦,也是闻名三津的。以招雇乳母(奶妈)为例,除去貌美、体健、性温等当然条件外,还必须答应在三年或四年内不请假,更不能辞活不干;反之,李家可随意解雇。一个乳母到李家,经验过乳汁后,必须在写有上述条件的契约上取保画押,才能上工。平时对男女佣人要求绝对服从李家主人的支配;对排场、礼节更必须注意,不许差池。当遇有喜寿事或跟随主人外出时,称呼、应对、进退的“讲究”就更多了,就连服饰穿戴也必须划一。主人稍不如意,动輙打骂,甚至送到天津县办罪。有个跟随李士铭多年的佣人小王三,因为宅中丢失了一件贵重物品,稍涉嫌疑,就被“李善人”守卫送到天津县,毒打逼供;当口供坐实后,大奶奶又找到了,虽然不得不放出来,但却被辞退了。小王三去讲理,李士铭又要把他送进衙门。“送你天津县去!”这就是“李善人”家族理屈词穷时的一种威胁手段,后成为群众中的一句话柄。
  “李善人”三代恣纵地享乐,平时宴饮嬉戏,遇有婚丧大事更是极力铺张挥霍。一八九八年,李春城的正妻吴氏死后大办丧事,用素绸、白布扎彩搭棚,把京津各大寺庙的僧、道、尼以及供皇室念经的喇嘛都找了来。出殡就走了三个小时,费银达三十万两。一九一八年李士铭做七十整寿,演戏称觞,曹锟、杨以德都亲临参加,酒席每天早晚各摆一百桌,赌博席上更是一掷千金。至于纳宠置妾,由李士铭起,到“家”字辈上,也是屡见不鲜。李家不少人,包括女眷,染有阿芙蓉癖(吸食鸦片)。“李善人”家腐朽生活,予天津人民印象最深的尚有二事:一是“李善人花园”,二是行军式的过嫁妆。
  《天津志略》(宋蕴璞编)有一条记载:“‘荣园’为津门‘李善人’之别墅,建筑是园聊为休憩之所。”这个“荣园”,即为天津人民俗称之“李善人花园”。它是同治初,由五村的东、西楼等李家所有的土地划出的。面积约占二百七十多亩(后又缩小一些)。经历年修筑,周围建有花墙,园中盖有大厅、前廊、后厦及月台,又在园东南角盖有藏经楼;园内还设有鹿囿、鹤笼、猴山和孔雀房等。曲水回环,亭桥点缀假山之间,塔影映于波光,大体是仿照西湖园林而设计,颇似江南风光。建园后,每当春秋佳日,“李善人”家族人等便来游览消遣,李家亲友也有在此宴客者。“李善人”家也以此园为“都人士所游集地”自诩,一般群众只有望园兴叹罢了!
  另一件,是一九二〇年曹锐女儿下嫁李宝诜之子,过嫁妆。从上午十时,由军乐前导,武装仪仗队为首,每抬嫁妆(一张条桌上置陪送物品如陈设、衣物、首饰等,饰以红彩绸,为一抬),都由“灰兵”(当年津人称着灰军衣之直系军队)两名左右把守,从二道街西口抬进东头“李善人”家。珠宝翠钻、锦缎轻裘、躺箱立柜,五光十色,约有千抬,整整过了一天,这条街的老百姓一律不许随便出入。有的群众讽刺说:“陪送的太全啦!但还不周到,忘掉最后需要的东西——两口上等棺材!”
  七、“李善人”家族的衰落
  “李善人”家族的财势,自清同治中兴发家,历经清朝末造、辛亥革命到北洋军阀执政,达到了全盛时期。“李善人”在发家过程中,也遇有不少波折,有统治阶级内部的相互倾轧、侵吞,也有劳动人民对这一封建家族的斗争。
  (1)政局变化,悖入悖出
  一九二四年初冬,发生了第二次直奉战争,直系倒台。“李善人”的近亲和靠山曹锟被赶下野,密友杨以德也随之卸任。奉系军阀李景林当上直隶督办兼省长。长芦盐商是奉系进关后垂涎很久的一块肥肉,当然不能放过,便以筹措军费为名,成立了盐款清理处。委任当时的直隶财政厅厅长郝鹏兼处长;张同礼为副处长,负实际责任。首先张召集各纲总开会,追查“津浦加价”款,经手人李宝诗是当然的追查目标。李景林一开口,就向李家要一百二十万银元,李宝诗回避未答。李景林就令天津县公署(县长系张仁乐)先把“李善人”在东门内冰窖胡同的住宅和荣园全部查封。实际是给“李善人”家一点颜色看。李家的人全部躲藏起来,分别住进英、法租界里,李宝诗始终未敢露面。虽然他未被抓获(其实奉军也并不真想关押他),但认为这对“李善人”家族的确是非常难堪的事。李宝诗同各房商议,到处托人奔走疏通。李家近亲阮忠极(字昆林,系袁世凯秘书长阮忠枢之弟)代为走动门路,结果竟被李景林扣押。审讯时,特意对其它案犯毒刑拷打,令阮观看,以“敲山震虎”,加以恫吓。李家只好托人说合,出银两万,先将阮忠极保释出来。接着又托鲍贵卿(曾任黑龙江省督军)奔走,也无效果。最后,约出恒记德军衣庄经理章瑞庭走张作霖五姨太太的门子,以四十万元讲妥。经章手付款后,果然张作霖就电知李景林,对“津浦盐斤加价”一案不必追究。李景林跟着把所查封的李家房产全部启封发还。此案本来意在敲诈勒索,也就不了了之。李宝诗等人的想法是,宁可托人花钱,也不肯买李景林的帐。“李善人”家的面子终于找了回来。为了不愿得罪李景林,随后就又送给李景林五十万银元——实际是众盐商“洋码报效”款项,一场风波始告平息。
  到一九二六年,直隶督办又换了直鲁联军二头目褚玉璞。褚也在这个问题上打主意,也成立了类似的盐款积案清理处,并令当时的津海道尹孙逸臣和直隶省议会议员、后任大名道尹的赵紫宸,立即通知李宝諴,紧急追查“津浦盐斤加价”款的下落。但不料赵与李宝諴是金兰弟兄,李家趁势托赵说合,最后谈妥条件为:前直隶省长曹锐任内,财政厅向“李善人”家族借八十万元,曾用开滦煤矿的股票作抵押,月息八厘,借款手续是由殖业银行名义办理的。此款不再归还,并由李家将作抵之开滦股票交回。褚玉璞由财政厅拿出恒源纱厂股票九万元(当时仅值两三万元),作为补给李家历年欠息,另外又令李家再出二十万元了事。此二十万元与财政厅所欠之八十万元,共凑足一百万银元,给褚玉璞。事后,为酬谢说合人赵紫宸,李宝諴特地又买了一辆新型的小轿车送给他。再以后,南京国民党政府也曾藉追查“津浦盐斤加价”等问题,扣押长芦五纲总(包括李宝诗),又敲一笔竹杠(全国政协《文史资料选辑》第四十四辑有文涉及)。从李景林封门后,“李善人”家就迁入天津租界,不再迁回,他家虽家资富厚,但几次“追查”,在经济上的消蚀是不小的,政治上由于时局动荡也成了惊弓之鸟,这导致了一九二六年“李善人”家族的解体和析产。
  (2)天津五村农民同“李善人”的斗争
  一九二八年,小刘庄、贺家口、东楼、西楼、小滑庄的农民,由于“李善人”一再胁迫退佃,忍无可忍,自发地推举代表,筹集款项,准备向法院申诉。而李宝诜早有准备,已经请妥律师,打通法院门路,提出了“撤佃收地”的诉讼。尽管在产权及契证上“李善人”漏洞百出,律师也不能自圆其说,但第一审判决的结果,李家反而胜诉了。这引起了五村农民更大的愤慨,他们凑足上诉的费用(也叫印花钱,比一审多交四成),依限上诉到当时的高等法院。但开过两庭后,“李善人”仍然是占据明显的上风。不过,时代已经开始变了,当时,中国共产党已派有干部在天津地区活动。五村一带的现代产业裕元纱厂、北洋纱厂都建立了党的组织。西楼前街22号国术馆内,为地下党的秘密联络点;五村农民中的优秀分子甄元和、杨恒南、段继鸿等同志先后加入了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教育,五村农民群众的阶级觉悟大大提高。一九二八年在地下党的领导下,成立了“五村农民护理佃权委员会”,甄元和同志当选为农民总代表,于宝林同志为小刘庄农民代表。西楼村为总会,其它村都设有分会。党为了发动农民,打击反动势力,组织了五村农民六千人,并有裕元、北洋纱厂等产业工人参加,于一九二九年秋末的一个清晨,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护佃反霸大游行。游行队伍手执写有“打倒土豪劣绅”、“反对贪官污吏”、“归还土地,保障安居”等标语的小旗,一齐涌向河北三马路河北高等法院。法警阻拦不准进院。甄元和领导群众高呼“反对贪官污吏,打倒土豪劣绅”、“要求法院合理判决”口号,情绪激昂,乘势一拥而入,代表要求会见高等法院院长,院长邵修文却避不见面。群众吼声如雷,然后,静坐示威,一直到傍晚,才从楼内走出一个自称是负责的人,但不肯说出姓名(其实他就是高等法院院长)。他站在台阶上宣称:“本院对这一案件,一定详细调查慎重处理,请大家放心,不要急燥,先回去好了!”经过群众一再质问,法院屡加保证,请愿队伍才离去。经过这一次示威,法院顾虑群众影响太大,未敢率尔宣判,无形拖延下去。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农民群众得到初步胜利。到一九三四年“李善人”家族又提出迫令佃农交地腾房的起诉。虽然施行了千方百计,但五村农民在附近各厂产业工人的支持下,坚决斗争,并出于忍无可忍,殴打了一贯欺压农民群众、带头行凶的李家庄头魏世珍和律师王守臣。这大大打击了李家的气焰,迫使“李善人”的爪牙表示不再帮助李家干预五村土地的一切事宜。这一斗争一直延续到天津解放,才以全国人民的彻底胜利而结束。
  (3)“李善人”家族的衰落
  从一九二四年李家受奉系军阀的敲诈,全家自旧城东门内老宅迁往租界后,又因盐务利得枯竭,各项善举也无利可图,原先的致富手段已无可施展,只好退而维持现状。一九二六年,“宝”字辈的弟兄十人分家析产,各立门户,分居各炊。原先开设的商店,大都属于为买办、官僚、富绅服务的消费性企业,已无发展前途,便相继停业。一九三七年天津市沦陷于日本帝国主义时期,盐务整个停办。殖业银行也被日本官方认为不合银行组织法,勒令关闭。更主要的,开办斋堂煤矿的失败,不只折本,而且欠下许多外债,已付出的一部投资更是没法收回,白白弃置。后虽用开滦股息抵偿,但“李善人”家族元气大伤,已非昔日庞然大物。由于经济拮据,通货膨胀,物价一日数增,有的房头只好卖地售房,将各种动产脱手;有的家属甚至把自己妆奁陪嫁的财物服饰陆续变价,以资贴补当时的生活费用。加以当时投机倒把买空卖空之风甚炽,有的房头便拿出拥有的股票,做证券交易的投机生意。开滦股票为“快货”,行情大涨,他们便大量抛售,然后开设许多内局商号,从事商品货物的囤积倒卖,结果赔累不堪。如李宝诜之子李叔福就首先抛售股票,但因本身从来不事经营,毫无商场知识,将款项全部交给亲友经理,开设了许多投机商行;所用的经理全吃“人股”,任意开支,有的还侵吞肥己,卖出货物,难得买回,结果帐目上虚盈实亏,最后全部赔光。到国民党统治时期,物资缺乏,通货更加膨胀,有的房头只是坐吃山空,依然维持“大家”的面子,实际已十分困窘,每况愈下了。
  (一九六六年旧稿,张仲整理)

附注

①指天津、武清。明朝以来,以至清初,天津一出北门即属武清县境。 ①周楚良:《天津竹枝词》。 ①《天津县新志》,卷二十一,《李春城传》。 ①《六旬寿言录》。

知识出处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

《天津文史资料选辑-第七辑》

出版者:天津人民出版社

本书主要介绍了中国天津近现代史上的多个事件和人物。包括周恩来、张国焘、冯玉祥、高树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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