續參與歐洲和平大會分類報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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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續參與歐洲和平大會分類報吿》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3677
颗粒名称: 續參與歐洲和平大會分類報吿
分类号: D819
页数: 32
页码: 一-十八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参与欧洲和平大会的情况报告,包括中国拒绝签署德约后的善后事宜及其进展情况。
关键词: 欧洲 和平大会 分类报告

内容

我國參與歐洲和平大會之詳細情形業由 陸總長報吿至民國八年八月
  二日日本內田外相對於山東問題之宣言曁同月六日美總統之宣言答覆
  爲止嗣因 陸總長亟須回國由鈞遵照
  院電留法繼續辦理德約善後事宜及會簽布匈等約除當時各種經過情形
  業巳隨時電陳外茲謹摘要彙編報吿如下
  (一)續辦德約善後事宜情形
  我國以山東問題巴黎和會不能爲滿意之解决因此拒簽德約故辦理德約
  善後事宜質言之即籌畫山東問題之解决辦法也溯自德約成立以後各國
  以此事已吿一段洛乃從事於奧布匈土等約及執行德約事宜一若山東問
  題可暫置不問者惟就我國之利害而論奧布等約雖與我亦有關係而所當
  特別注意者仍爲山東問題倘能設法使各國政府頓悟前非或由各國人民
  主張公道當可徐圖辦法用向各國政府議院報界各方面分別接洽探詢約
  可分爲七類
  (甲)日外相及美總統宣言發表後分向各處探詢意見並接洽情形
  日本內田外相於上年八月二日及威總統於同月六日所發表之宣言其全
  文已見陸總長之報吿兹不贅述鈞於同月八日即往晤美白全權詢以美政
  府對於日外相之宣言是否認爲已如所望抑尙有意見白答該宣言諒可澄
  淸國際間空氣解釋疑竇並問中國是否即可補簽德約鈞答政府對此態度
  尙無來電惟本使看法該宣言似較日代表對於三國會議之聲明有減而無
  增如路警之限制辦法日外相隻字未提中國所希望者係切實明晰之保證
  僅此宣言恐難認爲補簽之理由白言取消日本專有租界一節係新增之保
  證鈞答此節措詞空泛日本究竟實行與否並無保證之聲明白謂日本旣云
  巳在考量當能實行並詢內田所云交還膠澳一節日本願照一九一五年之
  聲明即與中國訂定實行交還辦法等語中國如何看法鈞答日本似欲以承
  認廿一款條約爲交換條件果爾中國更難與議白言威總統之宣言巳聲明
  美未承認該條約鈞問美總統之聲明是否經日本同意白謂如日本不否認
  當可視爲業巳默認但於日本確無束縛之效力十二日晚美專員由英回巴
  黎鈞徃晤談詢以對於內田宣言之意見彼謂美政府對於該宣言是否認爲
  日美交涉山東問題之結束經發電詢問尙未得復本員看法威總統之答復
  即彼不滿意於該宣言之證據並可見彼所希望於日本者不僅如內田宣言
  所云爲貴國計現宜繼續維持不能補簽德約之態度
  英國方面適其時 陸總長前徃倫敦訪英外相該外相謂山東事目下想可
  有眉目佔據地之交還日本已有宣言且海口祇設公共租界而不設日本專
  有租界亦經同時宣布總長答云尙難言之余曾親手辦理廿一款條約日本
  非有確切聲明終難安心旋由鈞於十三日往探英專員意見彼謂此次日本
  宣言出自英美要求英國方面曾由代理外相在英京面吿日使勸日政府切
  實宣言以釋羣疑但僅如內田所云恐貴國人民尙難滿意鈞謂此次宣言實
  爲日本澄淸國際間空氣之良好機會乃內田宣言並未將交還期限與改設
  公共租界各節切實聲明殊屬可惜英專員謂此次宣言設能如英代理外相
  所提明定交還期限則各國關心此事者當可稍爲滿意按照目前情形度貴
  國尙不能補簽德約鈞答不能該專員又謂內田宣言在形式上僅係對於報
  界而發但如視爲解決山東問題之第一步裨補亦正不少鄙意將來當另有
  較爲正式之聲明書交與和會或交與中國云
  至法國方面則經鈞於十八日往晤法外部東方股長詢其意見彼云該宣言
  內容日本並未先與法政府接洽如該宣言說明交還期限固更佳但就其現
  有內容而論於中國亦不無裨益
  此外一般輿論如巴黎在野某要人之評議謂內田宣言雖或不無裨益惜未
  能詳切聲明以釋羣疑駐法之美報各訪員僉謂內田宣言並無新保証所云
  改設公共租界一層亦無保證價値英法各報訪員評論較少惟大致與美報
  訪員所言相同巴黎某大報訪員至謂該宣言意在打銷美上議院攻擊德約
  風潮並非出自至誠故措詞異常含混云
  (乙)英議院議及山東問題
  英國衆議院於去年七月廿一日開會討論德約時議員謀雷君演說
  有山東三款爲和約中之缺點當從早修改等語同月廿四日參議院討論德
  約時勃拉亦斯子爵Viscowut Brice謂和約中各款可嘉者固不少惟遺憾亦有
  數處如山東問題即爲可憾之一端
  (丙)法議院議及山東問題
  路易巴圖君MfouisBarthau曾爲法國內閣總理現爲法下議院議員幷任條
  約審查股股長彼於去年八月五日在下議院宣讀總報吿時曾謂條約中不
  將用强權及詐術所奪中國山東地方歸還中國豈非與國界原則相矛盾此
  種與公道及法權相衝突之條款吾儕願望日本自行立即拋棄勿在條約中
  遺留汚點該院旋於同月二十六日開始討論德約其急進左黨議員馬蓋尼
  氏演說謂該約於中國條件亦鑄大錯中國方協力以防日本之窺伺約文乃
  以山東畀日致使中國人民憤激美上院巳反對法國不應緘默英亦宜步美
  後塵云
  (丁)美上議院爭論山東問題
  威總統於一九一九年七月自歐返美後旋將德約提交上議院請求通過該
  院共和黨議員反對該約甚烈而山東問題尤爲爭持最甚之一端其閒外交
  審查股長勞具氏約翰生氏Gohuson與玻拉氏Borrah等數人對於我國尤
  表同情八月二十三日該院外交審查股會議時勞具氏提議修正德約內山
  東三款之最簡捷辦法即將該三款內之日本字樣均改爲中國字樣付表决
  後計贊成者九票反對者八票遂得通過鈞旋向美委員團探悉威總統曾密
  囑上議院政府黨領袖對於前項之修正案堅持反對緣該修正案如由上院
  大會通過其影響所及必至推翻全約而組織國際聯合會以保世界和平一
  層亦將無望並謂日本對於山東之政策不久將另有較爲明晰之宣言屆時
  當可望打消上院一大部分之反對云云迨至十月十六日上院大會投票其
  賛成該審查股之山東修正案者三十五人反對者五十五人遂不通過但該
  審查股旋於十月二十二日通過保留案十款其第六款爲山東問題大致
  謂美國對於德約第一百五十六第一百五十七及第一百五十八各款拒絕
  同意將來中日兩國設因各該款而起爭執美國有行動自由之權等語按此
  項保留案曾與其他保留案於十一月十五日經上院大會通過其贊成此項
  保留案者爲五十三票反對者四十一票惟欲批准和約按照美國法律須得
  上議院全院議員三分之二之同意而其時美上院兩黨爭持甚烈致有報載
  美總統已將德約撤回之說鈞以此事確否與我國亦有關係緣英法議員雖
  於山東問題亦曾抱不平但並未提出辦法至於美國議院先主修正嗣提保
  留似乎較爲著實用是於十八日特徃訪問美國全權博爾克氏彼云所傳確
  否尙未得有電報惟美上議院對於德約通過各保留案須得三大國承諾然
  後批准案方能有效而保留案中有碍難商得各該國同意者所以美總統勢
  必將全約撤回另待時機再提交上院云云及至十一月十九日該院以保留
  批准德約及無條件批准德約兩種辦法投票公決均以未得三分二之同意
  不能通過而將原約送還美總統美總統旋以德約重行提交上院並經該院
  重新討論至本年三月三日議及山東保留案時共和黨議員首領請將原案
  內中華民國日本帝國等字樣删除次日投票計贊成者四十八票反對者二
  十一票遂照所請通過至將中日字樣删除之原因據該首領聲明係出自民
  主黨之意以免不雅之嫌而於原文意義則絕無更變迨至同月十九日晚該
  院將德約重新投票以贊成人數不及蒞會議員三分之二仍未批准現在德
  約問題巳爲美國共和民主兩黨選舉下任總統之爭點將來美國是否照原
  訂約文批准或修正後再行批准或批准該約而加保留抑或竟不批准以備
  與德國另訂和約須俟今冬選舉結果方有眉目
  (戊)暫不補簽德約及不便即與日本開議緣由
  自日本內田外相宣言發表後我國補發德約之說少數報紙畧有所傳而其
  時日本芳澤亦曾以私人資格勸我速行補簽德約並由中日直接開始交涉
  經 陸總長與鈞詳加研究均以山東問題在彼時仍應堅持靜候蓋自我國
  拒絕簽字後旣有美全權八款調停復有英代理外相明定交還期限之提議
  風雲轉折巳成國際重大問題况美上議院方主公道激烈異常法議院情形
  稍異然該院外交審查股長報吿亦認德約內山東三款爲該約汚點在我允
  宜堅持以俟結果芳澤進言意或在打消美議院之反對使對於山東各款不
  保留而批准庶幾山東問題不至成爲美日問題如我於美議院反對激烈之
  時補簽德約並允與日本直接開議彼旣可乘此離間中美感情復可藉此表
  示山東問題原爲中日關係無庸第三國越俎代庖以遂其釜底抽薪之計且
  查牧野內田兩次宣言無非根據廿一條款爲詞意似要挾中國承認一九一
  五年及一九一八年之中日各項之條約換文爲有效但美全權之八款與威
  總統之宣言無非否認該項條約與換文在我旣以廿一款之條約及換文爲
  出於迫脅業經提出大會要求廢除或修改雖當時和會未加討論然巳由會
  長函復謂該問題關係重要應俟國際聯合會行政院成立時及早提出討論
  云云自不宜遽與日本開議致有追認該項條款與換文之嫌以自束縛因此
  通盤籌算除與各方密切進行以期迅速解決以慰衆望外擬有辦法三端(
  一)美上議院卽使批准德約其勢必有保留我俟其有所保留然後援例要
  求仿照辦理補簽德約且如批准時山東三款亦在保留之列則美政府不得
  不將山東問題重與各國磋商辦法屆時或可得較優結果(一)如美議院至
  最後時間仍將德約完全批准屆時倘我國決意與日本直接磋商在我仍可
  根據日本兩次宣言以及三國會議錄進行彼亦無從否認倘果有所支吾則
  各國對我感情未渙在我不無廻旋之餘地(一)如認直接磋商爲不利或磋
  商無效仍可向國際聯合會提案
  (巳)德約實行後中日直接開議問題
  德約於本年一月十日起實行至同月二十日接准
  部電知於上月准日本駐京公使照請我國與日本開始简議山東問題並承
  徵詢鈞之意見當於二十六日電復謂山東問題今昔情形不同日政府旣將
  交還辦法請我商議似難拒絕惟查歐戰期內中日所訂開於山東之條約換
  文前經我國要求和會作廢三國會議雖未明白承認然於判斷該問題時亦
  未嘗引以爲據美總統於去年八月六日且聲明始終否認該項約文爲有效
  卽日代表在三國會議之聲明亦曾謂如中國不照和會解决辦法辦理則日
  本不得不執行一九一五及一九一八年之中日協約換文具見日本亦不堅
  持故如政府允與商議竊意當認三國會議錄所載各節爲日本已允之條件
  再圖較爲滿意之解决爲宗旨不可允以前項條約換文爲依據致滋前後矛
  盾之嫌而損我外交上之信用除前項會議錄所載者外並請按照去年七月
  三十日院部會電之主張提議膠澳全部由我開放否則亦祇能允設公共租
  界膠濟鐵路由我將日本應得一部份權利借款贖回高徐濟順亦籌借還墊
  而收回權利至日使節畧所稱撤退沿路日軍一節竊意應商請日本於開議
  之前先行撤退一面即由我於他路警隊中擇尤組派擔任保護俾得和衷商
  議免滋國民之誤會萬一不能允從則請其聲明現在駐魯日軍確數防其於
  磋商期內潛增兵力施行威迫再日代表前在三國會議聲明駐在山東半島
  之軍隊悉應撤退在租借地者亦包括在內不僅指沿路之駐兵又我國中立
  期內魯民因日軍侵犯中立而所受各項損失雖經提向德國要求賠償但按
  德約中賠償一章之規定此項損失是否能容納在內頗屬疑問現與日商山
  東善後問題似不妨再向日本提出要求擔任賠償或幫我對德要求備作磋
  商時交換條件讓步之用旋又於同月三十日電部電文日山東問題去年一
  經日本提出和會要求承繼德人權利我即要求由德直接交還日本委員遂
  多方設法勸我與彼直接談判我未允許旋以和會反對直接交還乃退而要
  求由和會轉交奈均爲所拒嗣以德約三款明載前項權利逕交日本而日本
  在三國會議所聲明之交還中國辦法不僅形式未備即保障亦不足故要求
  保留簽字詎又被拒因未簽約事關領土主權在德約未成之前自不得不如
  此主張德約旣成我望英法美出爲調停各該國亦允爲設法該三國議院討
  論批准德約時又多有仗義之人其中尤以美爲最著歐美與論亦對我表示
  同情批彼時日本屢以非正式手續復邀我逕與開議揣其用意似欲藉口中
  日自願經商以堵塞他國政府議院之干涉若允與商適中其計故堅持鎭靜
  以待時機現在列强之調停與美議院之保留其效果均未能饜我所望而德
  約則巳施行是山東省德人之權利不特在事實上久爲日本所佔今乃於法
  律上亦若爲彼所有矣此層在我未簽德約固可不認然在德與協約各國旣
  巳批准恐不得即謂約內山東三款爲無效是故今昔情形不同前此所論直
  接間接交還之區別似巳不成問題今日本旣巳正式請我商議交還膠州及
  山東善後辦法我若不允與議於彼反較有利益此後列强見彼盤踞山東如
  加責問彼便可謂非彼不願交還實因中國不願與商交還辦法在彼反若持
  之有故竊意就今情形而論要着不在交還手續而在交還辦法總以堅持鈞
  廿六日電陳各端冀達我目的方爲上策至提出國際聯合會一層時機未熟
  行之徒滋窒礙該會甫經成立美爲山東問題助我最力者而尙未入會各大
  万主張執行德約爲首務我若遽爾提出恐難收效果現如拒不允議不但
  各國人士不能諒我將來國際聯合會以此詰我亦難自解故不如竟允與商
  議將來彼若於交還條件不肯讓步以致會議中止則咎非在我彼時再向國
  際聯合會要求處理當爲自然之步驟較易喚醒世界之同情(中畧)不甯惟
  是日本佔據膠澳與膠濟鐵路業經五載魯民水深火熟呼籲巳久苟能早一
  日收回可早蘇一日之民困而少一日之轇轕免得將來日勢根深蒂固益難
  處理如不得巳而議不就緖則仍有提出國際聯合會之餘地於我無傷
  二月十日日本委員團秘書吉田茂氏來見談及山東問題詢我政府己否允
  議並謂中國輿論主張提交聯合會處理反對日本直接交還此種主張實難
  了解山東現爲日軍所佔該會焉能代爲處理答以國內民情激烈政府不得
  不審愼考量從長計議揣度輿論並非反對交還僅慮貴國方面所請開議之
  意徒求名義上之交還而已凡關世界和平問題聯合會均有權處理山東問
  題之究須提交該會處理與否當視日本之交還辦法能否使中國滿意彼謂
  此次不議則日軍即不能撤退答以近接友人來函謂魯民深怨日軍未撤現
  歐戰旣終協約國軍隊除和約規定之區域外均已退出敵國况中日同爲協
  約國魯省日軍更無久留之理彼謂一俟山東問題議妥即將軍隊撤回云云
  三月四日報載三日駐美日大使在紐約演說大致謂山東問題不能成爲日
  美交涉之難點日本於山東政策無論中國之舉動若何必毅力進行該問題
  應否即謀了結抑仍使懸而不决悉聽中國之裁奪至關於中國之門戶開放
  日本早有聲明然其在華之特殊地位亦當爲歐美所理會者倫敦泰晤士報
  頗譏日使之失言謂値此困難之時局而作此布吿恐徒阻山東問題之早决
  日本交還膠州早有聲明且巳請中國商議辦法中國政府似以民情之反對
  尙未答復其輿論又主張提交聯合會判決但本社之意中國內訌未息財政
  支絀若再梗阻開議實非其利而日本之內政問題亦層見迭出更宜和衷商
  辦山東問題之解决聯合會創立伊始即使提出調查討論必需時日而該問
  題之解决實不宜再事延緩即在各協約國亦以此事早了爲是本社深望中
  日能直接和衷商議早日協定辦法云
  五月廿四日續准同月廿二日
  部電畧以魯案四月廿六日日使奉政府訓令來照催答經面吿以不能開議
  理由該使請用書面答復已於本日發大致稱中國因膠澳問題在和會未能
  貫澈主張拒簽德約不能又依據該約與貴國開議至撤退膠濟鐵路軍隊與
  靑島問題絕屬兩事貴國旣有此意當即抽調他路警備隊前往接替以維持
  全路安甯又日本在膠澳內外軍事設施目前和議吿成自無繼續必要日本
  政府如願將戰時一切軍事設施從事收束尤爲本國政府所切望等語特電
  接洽希轉歐美各館並請由英法美義四館酌量宣布等因當經遵照分別電
  轉並即接見報館訪員宣言中國以後希望在國際聯合會云
  (庚)巳黎瀕行宣言大旨
  締願加入該約惟因該國毗鄰德奧德奧旣非締約國瑞士若禁止德奧飛艇
  飛過瑞境德奧亦得禁止瑞艇飛入因瑞士於德奧和約所規定協約國飛艇
  得自由飛入德奧領土一層未能援引是以瑞士加入專約雖同一締約國實
  際上不得受同等待遇故請和會設法修改經航空股研究後認爲確係實情
  擬定三種辦法一删除第五條或與以廣義解釋二准瑞士保留三另訂附件
  對於第五條許有例外特准辦法提由大使會議議決採取第三辦法擬定草
  案作爲專約附件於本年五月間由法外部函請鈞於六月一日以前前往簽
  字經細加審查於我國無甚關礙而專約旣經簽字該附件亦無拒簽之理由
  因於五月三十一日赴法外部照簽當時簽字者連同我國共有六國其他約
  締國旋於簽匈加利和約時補簽以上皆航空專約及其附件各一件簽字情
  形之大要也
  (三)布加利和約一件及其附件兩件簽字情形
  八年九月十八日晨十鐘半巴黎和會開大會於法外部提交對布草約我國
  由陸總長列席自是日起和會限布全權於二十五天內呈送意見書全約共
  分十三章(一)國際聯合(二)邊界(三)政治(四)海陸航空條件(五)戰俘(六)懲戒戰禍
  罪魁(七)賠償(八)財政(九)經濟(十)航空行駛(十一)口岸水陸交通(十二)勞動法(十
  三)雜件限期屆後展限十天旋經布代表呈送意見書由和會逐條駁覆限期
  簽字直至十一月二十七日上午十鐘半始於訥伊市政廳行正式簽字之禮
  鈞除和約外尙簽施行布約問題附約曁八日限期內補簽布約之附約各一
  件是日公同簽字各國計中國美國英國法國義國日本國比利時國古巴國
  希臘國黑笳國波蘭國葡萄牙國暹羅國赤哈國等會同布加利國共十五國
  其塞爾維亞及羅馬尼亞兩國因拒簽奧約迭經高等會議設法勸令補簽其
  時尙在磋商期內故簽字布約之禮兩國全權未能往與塞爾維亞全權旋於
  十二月五日羅馬尼亞於同月九日先後前往法外部補簽布約計布約簽字
  與賠償損失之要求須俟他國淸償後再行淸理一層本於原件中規定者修
  正條文亦予删除以示與四國毫無歧視以上修正各節由高等會議商定經
  羅塞等國賛同由和會通知各國全權曁我國全權請鈞於去年十二月八日
  往法外部簽修正之附件兩件當以和會對於羅塞兩國賠償損失之要求表
  示讓步開補簽和約之先例而該兩件附件原文旣經我國簽字於前修正條
  文旣爲有利於兩國無害於我國自無拒簽理由遂於是日往簽計該兩件先
  後分別簽字加入者連同中國共有十四國以上皆與約修正附件兩件簽字
  情形之大要也
  (五)匈加利和約簽字情形
  對匈草約於本年一月十五日由巴黎和會提交凶全權其中關於我國各款
  係與奧約相同旋由凶全權陸續提出答復其關於我國者畧稱匈於中國並
  無享受特殊利益之意以前所有權利利益凶今承認完全取消祗以犧牲旣
  鉅匈人在華利益又無保障故擬於和約中加入一條日匈人在華其身體財
  產得時享保護而其在華居住營生其所受待遇比較中國政府給予國際聯
  合會入會國人民之待遇不得有遜等語該條經高等會議交付專門委員研
  究後專門委員决定維持草約原文不予增入嗣經和會將匈全權全部答復
  詳細審核後復以最後約本送交匈全權限期答復簽字與否匈政府旋承認
  簽約和會遂定於本年六月四日下午四時半在佛賽移別宮行正式簽字禮
  我國由鈞會同各國全權照簽匈全權二人領銜者爲工部總長禮節簡單會
  長並無演說其會同簽約各國係中國美國英國法國義國日本國比利時國
  古巴國希臘國尼格拉瓜國巴拿馬國波蘭國葡萄牙國羅馬尼亞國塞爾維
  亞國暹羅國赤哈國曁匈加利國共十八國至簽定約文內直接關係我國者
  係該約第九十七條至一百零一條共五條該五條與奧約中關於我國之第
  一百十三條至第一百十七條五條字句相同以上皆匈加利和約簽字情形
  之大要也
  (六)決定不簽土約之緣由
  本年五月十一日巴黎和會行交土約禮鈞卽遵照去年九月二十三日國務
  院電前徃參與該約約文大綱於是日晚收到而該約全文迭經催索至同月
  二十六日始行送到當卽詳細研究攷約內重要精神不外割裂領土監督軍
  政財政執行核定稅則擴張治外法權凡此數端或爲奧布匈約所無或爲我
  所欲設法解除而未能者如竟行簽字彷彿賛成此項原則似與我國外交政
  策不合且增後日要求解除辯護之困難日南北美洲各國均未參預土約再
  四思維我國似以不簽爲優適其時魏專使宸組由華抵法鈞與商榷所見相
  同因即根據上述各節於六月十一日電請政府訓令並謂如政府亦以爲然
  對於和會尙不難措詞因交約前未接請帖派員往詢據答中國對土未曾宣
  戰不知願否簽字當吿以上年九月十三日曾以公函通知會長中國政府願
  簽布匈土約云云彼答因未接洽故未邀請草約序首中國亦未列入容於刋
  印第二次約稿時加入旣願簽字請先列席一面來函聲明至一切應辦手續
  俟交約禮畢即行趕辦當經去函重行聲明並探聞漏請原因實因法內閣改
  組和會秘書處殆全體更換未及查案之故現接和會來信據云中國願簽土
  約一層已通知各國一俟收到答復當再奉聞等語如我決定不簽此時回復
  彼亦無辭如仍擬簽字即待各國答復進行究應如何辦理候示遵行去後旋
  於同月十六日接十五日
  院部會電謂土耳其約章事經提出閣議决定按照尊電所擬辦法母庸簽字以
  免將來或生窒礙等語即於十七日遵照正式函達和會會長以上係決定不
  簽土耳其條約之緣由也
  (七)辦理賠償損失事宜情形
  和會向設賠償損失股和約賠償章原係該股討論草擬經和會通過者去歲
  德約成立後該股另組機關爲賠償損失事宜籌備委員會按照和約我國祇
  得派員會同賠償損失股審查我國所提要求其時我國德約未簽奧約則未
  屆簽字之期然損失事宜關係綦重各國旣在籌備我國亦當先事綢繆除鐵
  路賠償事務由交通部派章委員祜辦理外其餘有關賠償損失事宜均由財
  政部所派之徐委員新六辦理旋於九月八日開會於全權委員處討論進行
  辦法決定一面搜羅事實分別案件詳述損失情形損失何時何地等等同時
  並蒐集證據以資徵實一面研究法律問題如何根據條約如何陳述理由證
  據至若何程度方爲充足兩方分別進行一俟各有頭緖然後彙集一處逐案
  公同討論除事實問題由徐章二員分別擔任外其研究法律一層則委由金
  問泗辦理嗣徐委員於本年一月間請假回國適財政部所派之郭委員則范
  業已先期到法徐委員旣行償賠事宜即由郭委員接手章委員以辦理交通
  事務鐵路賠償案未能兼顧其時交通部所派之胡委員鴻猷與郭委員同抵
  巴黎鐵路賠償各案乃由胡委員接辦至本年二月十七日接准賠償損失股
  函開本股按照對德和約第二百三十三條業巳成立並自該約實行以來已
  正式辦事應俟中國批准條約後本股對於有關中國各項事件當按照條約
  第三部第二附件之第三節條文請中國派員代表以會同審查員資格參與
  會務惟該條約未批准以前如有於中國利益有關時本股得請中國以非正
  式派員代表到會等語除一面電請政府催徐委員早日回法以備出席答辯
  外一面於三月十二日函復該股暫派郭胡二員遇有議及我國賠償要求之
  時更迭前往爲非正式之列席旋經國務會議議决派岳代辦爲非正式代表
  郭胡二員隨同辦理岳代辦以館務殷繁堅辭至六月二日准外交部一日電
  開擬派鄭延禧充賠償損失審查股非正式代表業經商得財政部同意等語
  遂於同月十八日函知該股派駐俄使館代辦鄭延禧爲我國非正式代表郭
  胡二員隨同辦理計先後八閱月中業將我國要求各案不論曾否提出一律
  排比証據分析事實根據學理迭次爲非正式之討論計所有各案約可分爲
  十類如左
  一、我國中立期閒之賠償要求
  二、我國宣戰後之賠償要求
  三、靑島戰事生命財產損失專案
  四、因敵國未履行契約所發生之損失
  五、欠敵敵欠之各項債務淸算方法
  六、關於敵僑及俘虜費用之要求
  七、工人水手被敵潛艇飛艇擊斃者之賠償要求
  八、德奧銀行私人存款辦法
  九、隴海國有民有各路損失要求
  十、交通部本部項下及電政郵政航政項下各損失案之辦法
  以上十類經該專門委員等厯次研究擬具理由並經鈞復核尙屬妥洽將來
  我國對奧各項之要求提起時似可依據辦理其對德各案則無論加入賠償
  審查股與各國合併辦理抑僅參照德約精神與德逕自交涉亦可據以進行
  惟對德各案是否逕自與德交涉抑與各國合併辦理此乃根本問題關係至
  爲重大經與郭胡二委員詳細研究後於五月二十九日電外交部並請轉院
  部略以我國向德索償案前擬加入賠償審查股與各國合併辦理惟周察現
  勢及我國欠德債務情形似合併辦理之舉尙有應行審酌之點查各國將於
  來月在比國Spa開會估計德國經濟能力而定賠償確數聞巳內定法得百
  之五五英得百之二五所餘無幾尙有義比葡塞等國之要求我國各案即使
  證據完全能否分得杯羹尙難逆覩且我國未簽德約在審查股內所占地位
  比較他協約國未免見絀德約之規定該股可援以繩我我難完全據爲辯護
  張本况各協約國於欠敵債務按約均當淸理我國欠德之數較索償者爲多
  計扣抵外尙須找德七千餘萬若因加入該股而我欠德債務轉爲欠協約之
  款則該股催償我恐更難應付未免得不償失我國旣未簽約按照美國前例
  對德經濟問題本可自由辦理今若與德國直接交涉雖我欠敵之款無論參
  照德約精神或依據公法均仍當淸理然在德冀以此項餘款留作國外投資
  之用或可樂從而與我以較爲有利之商議且聞德近將我國債劵私售於協
  約各國果爾則使我與協約國間轉生轇轕孰若决定逕與德商或可阻其再
  有私售之舉以上各端經與郭胡二委員詳細研究意見相同等語請示政府
  並以德非正式代表聞不日到京應否就近先行密探意見之處亦請政府酌
  奪施行至德約賠償股請派非正式代表似仍宜照派以便調查該股內容而
  爲將來參預奧約賠償股之準備亦經一併陳明旋准六月八日國務院外交
  部電開我國向德賠償案周察現勢熟權利害自以不與各國合併辦理較爲
  有利業經國務會議議決照辦希即查照云云以上皆我國籌辦要求賠償事
  宜情形之大要也
  (八)辦理交通事宜情形
  巴黎和會所發起之交通研究股於去年九月三十日邀請各國選派專門委
  員到股討論我國當派專門委員章祜偕秘書謝雜麟前往列席計到會各國
  中國美國阿根廷國比利時國巴西國英國丹麥國西班牙國法國希臘國義
  大利國日本國腦威國荷蘭國波蘭國葡萄牙國羅馬尼亞國塞爾維亞國瑞
  士國瑞典國赤哈國烏拉乖國共二十二國旋據章委員報吿該股自去年十
  月二十八日在法國工程部開第一次正式會議起至本年三月三十日閉會
  暫作結束先後凡開正式會八次非正式會四十一次五閱月內所議定之件
  如左
  (甲)轉運自由公約草案一件
  (乙)國際水道公約草案一件
  (丙)關於國際口岸之建議案一件
  (丁)由國際聯合會行政院咨請該聯合會第一次大會組織辦理交通
  事宜常設機關及召集交通大會之建議草案一件
  (戊)前項常設機關曁交通大會之章程一件
  以上各件均關重要而轉運及水道兩公約草案尤於我國交通內政商務經
  濟在在有密切之關係我國情形每與各國不同故於開會討論之際對於應
  加修改之點當經酌定辦法後由章委員隨時在會聲明設法修改並於四月
  十三日致函交通研究股之秘書長敍列迭次聲明各點請其設法加入該股
  之總報吿其國際聯合會組內織之交通大會約在本年底開會將來邀請各
  國遴派熟諳交通事務之專員到會列席討論除關於交通大會及常設機關
  之建議草案應由聯合會行政院咨送聯合會第一次大會討論議決外其轉
  運自由公約草案國際水道公約草案國際口岸建議案以及交通大會曁常
  設機關之章程各一件共四件須歸年底召集之交通大會提出會議以便正
  式通過公同簽字嗣章委員因事請假四月中由法啟程歸國而交通股於五
  月十七日來函稱該股准於同月廿八日在法國工程部開會其議事章程一
  爲討論業經通過各公約草案之報吿一爲討論鐵道公約之草案等語當以
  章委員彼時業巳首途返國除經電請交通部速派妥員接辦外該股事關重
  要而又開會期迫因派駐俄使館代辦鄭延禧暫兼充該股專門委員屆時偕
  同襄理謝維麟胡世澤二員前往列席參預討論一面並於同月二十一日函
  復該股知照鄭代辦旋於二十八日起偕同謝胡二員迭次到股討論鐵道公
  約之草案及該股報吿案據稱該兩件討論巳畢鐵道草約將來仍須提出正
  式大會通過云以上係我國參預交通研究股情形之大要也
  (九)交卸會務
  按鈞自八年十二月奉命馳赴巴黎參預和會至本年六月重返美國先後在
  全權委員任內轉瞬巳有年半每以美館事務繁要諸待料理在巴黎方面匈
  約巳簽土約則經斟酌情形決定不復參與因此會事吿一結束經迭商政府
  請施專使就近兼攝會務俾鈞得早日回美旋於本年六月十六日接奉國務
  院外交部十五日電開和會事施使電辭接辦經閣議決定派魏使就近兼攝
  等因當即與魏使接洽適魏使因事未克卽日來法特於次日派財政部委員
  郭則范持關防文卷前往比京送交魏使由魏使檢收接辦鈞則於十八日啓
  程廿八日抵美未啟程前一日並經將鈞離法回美曁政府派魏使兼攝各節
  正式函知和會會長密勒朗得氏Mr.A.Villerand旋准同月廿二日覆稱來函
  業已函轉各國全權委員處並稱貴專使於和會各項難解問題每能持遠大
  之識見本和衷之精神參與討論本會長當以個人名義並代表和會謹致謝
  悃等語
  終

知识出处

續參與歐洲和平大會分類報吿

《續參與歐洲和平大會分類報吿》

本文记述了中国参与欧洲和平大会的详细情况已由陆总长报告至民国八年八月二日日本内田外相对山山东问题的宣言和同月六日美国总总统宣言答复为止。此后,陆总长因急需回国,遵照院电留法继续办理德约善后事宜及会签布匈等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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