貝醫士槍斃鄉民案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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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外交部交涉節要》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724
颗粒名称: 貝醫士槍斃鄉民案
其他题名: 續九月分
分类号: D829.11
页数: 2
页码: 十一-十二
摘要: 本文记述了1913年10月5日江苏特派员的报告,乡民案被定于九月十九日在苏检察院审理。但是该案拖延了很长时间,人证也未送达。本总领事多次要求开庭,但一直未果。司法部收到信件后,决定单独判决该案。然而,由于人证拖延,该领事找到了一些借口。本部要求司法部调查情况并与上海交涉员商议解决办法。司法部已电饬苏检察院查明情况并妥善处理。
关键词: 外政司 贝医士案 乡民案

内容

十月五日江蘇特派員呈稱准九月十九日鈞電內開各節旋准蘇檢廳函詢此
  案定於何日審理希示知以便將人証送滬候訊等語當卽據函義領據復稱此
  案當時屢請開審經本總領事再三展約人証迄未見到今何得復以調集人証
  爲請案關義國華官不容干預惟於賠償一層准待磋商至刑事則絕無可議之
  餘地等語該領措詞狡悍除據復蘇檢廳轉請司法部原本法理事實會同鈞部
  與駐京義使交涉外理合呈報等因十一月十七日由部據函司法部以義領措
  詞狡悍將此案單獨判决自可由部據約交涉但此案轇轕實由於人証延宕該
  領遂有所藉口當時陳廳長率領人証囘蘇是否確有充分理由如貴部現未得
  有該蘇檢廳報吿卽請電飭該廳迅將當時率領人証囘蘇理由逕與滬交涉員
  接洽並妥籌辦法以重人命旋准該部復稱已電飭該廳查照辦理

知识出处

外交部交涉節要

《外交部交涉節要》

本书收录外政司处理了多个案件和事件,包括政治、外交和经济等方面,如查禁越南乱党、与俄罗斯的领土争端、驻喀俄兵队、德籍士兵被拘、德人在藏区牧马等。通商司处理了贸易、税收和国际条约相关案件,如英国保育禽类、新疆接线案、铁路发售债票等。庶政司处理了教堂诉讼和外交纷争案件。这些案件和事件对当时的国际社会产生了重要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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