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外交部交涉節要》 古籍 |
唯一号: | 020020020230021720 |
颗粒名称: | 贛寗變亂外人損失賠償案 |
其他题名: | 續十月分 |
分类号: | D829.11 |
页数: | 2 |
页码: | 八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1913年11月,各省特派交涉员和广西都督兼民政长收到通函,要求就地迅速办理贛宁变乱外人受损失的赔偿案件,并调查事实,收集证据。若有外国人因此次事件直接受损失,一旦收到该国领事通知损失情况,请迅速将案件摘要报告,并就地与领事审查并商议解决办法。关于审查赔偿范围,内务部和财政部已设立赔偿审查会,并制定审查细则,摘要已寄交查阅和办理,除非有疑难问题,由各地方与各国委员商议解决。 |
关键词: | 外政司 外人损失 赔偿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