奏通融章程土磺每批三萬觔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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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古籍
唯一号: 020020020230021652
颗粒名称: 奏通融章程土磺每批三萬觔片
其他题名: 光緖十八年十一月
分类号: K206.5
页数: 2
页码: 三八-三九
摘要: 该文是关于贵州抚臣崧蕃上奏请求将川省所获黔磺发还的通融办法的批复。文中提到,川省前获得黔磺三万余觔,但局设彭山深入腹地,沿途洒卖容易滋生弊端,因此应将局移至川黔接壤的州县,并按照之前提出的通融章程每批三万觔由川督飞檄设局之州县会同黔员照数点收并禀报。同时,对于购买黔磺的川民应由地方官发给印票每票十觔,并在购买完毕后由地方官会同黔员将印票悉数呈缴备核。如果州县印票与黔磺运川数不相符,则应将黔局委员照私贩例从严惩处。最后,文中提到所有前获的三万余觔待黔省移局确定后即行发还,并声明船户并非贩私应即释放并声明。
关键词: 刘秉璋 土磺 崧蕃

内容

再黔磺運川前准貴州撫臣崧蕃鈔奏咨川臣卽擬通融辦法由驛恭摺具陳
  准部咨鈔錄黔撫原奏光緖十八年十月二十一日奉
  硃批所奏尚係實在情形卽著咨行劉秉璋妥籌辦理欽此伏査川省前獲黔
  磺三萬餘觔崧蕃卽認係官磺自可發還惟局設彭山深入腹地沿途灑賣實
  易濟匪應移局於川黔接壤之州縣仍照臣所擬通融章程每批三萬觔由黔
  撫飛咨來川由川督飛檄設局之州縣會同黔員照數點收稟報川民買磺仍
  由地方官發給印票每票十觔赴局購買每批三萬觔售竣卽由地方官會同
  黔員將印票悉數呈繳臣署備核倘州縣印票與黔磺運川數不相符必係浮
  濫出售濟匪無疑應將黔局委員照私販例從嚴懲處凡此通融辦法臣已縷
  陳前摺所有前獲之三萬餘觔俟黔省移局旣定卽行發還至船戶並非販私
  應卽檄飭省釋合並聲明理合附片具陳伏乞
  聖鑒謹
  奏

知识出处

劉文莊公奏議

《劉文莊公奏議》

本书清刘秉璋撰共八卷。所收奏议起同治四年(1865),止光绪二十年(1894)。其中涉及洋务事甚多,尤以浙赣川之矿务、机器、炮台等文字史料价值较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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